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4-05-15

1.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院校代码10637。
第二条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包括大学城、沙坪坝和北碚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688亩,在校本科生2.68万余人,学校专兼任教师17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2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85%以上,博士生导师25人。 校舍建筑面积约134.7万余平方米,拥有各类图书近27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23亿元。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沙坪坝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类别
第四条 招生类别:统招文理科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聋人单招等。
第五条 招生计划编制原则: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计划编制要求,根据学校历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情况、各学科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需求情况,兼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进行分配和调整。
第六条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各省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及录取要求
第七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八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其他要求:
1.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6厘米;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类各专业、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
3.音乐学类各专业、音乐表演类各专业要求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4.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规定及投档顺序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
(2)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于调剂志愿,如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3)若分数相同时依序比较相关科目成绩:文史类专业比较综合、语文成绩;理工类专业比较综合、数学成绩;艺术类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艺术教育专业按综合分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空中乘务类面试成绩*0.6。
5.除书法学在重庆认定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1)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书法学要求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150分制)。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音乐学类各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其中计划数的20%用于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靠前的首次进档考生。
(5)舞蹈学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0.3+专业课成绩*0.7。
(6)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类各专业按专业成绩录取。
(7)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声乐、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为主项的考生;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招收流行声乐演唱、流行键盘、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流行管弦乐为主项的考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相关类别成绩前5名不受乐种限制。
(8)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6.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同分文化优先;其中重庆体育教育专业文化成绩前10名且英语不低于80分的首次进档考生优先录取。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7.学校有部分本科专业分别按学科或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大类及分流专业入学后根据教学安排统一公布。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其中产品设计包括校企合作班珠宝首饰设计方向70人;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
8.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简称:121项目实验班),在金融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和酒店管理四个专业(类)招生,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121项目实验班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150分制),并能承担办理出国手续及在美学习的费用。其中,因学生自身原因未能在美方完成第二三学年课程学分的,需有至少3个月的海外学习经历,且修完至少12个海外学分,方能申请我校学历和学位证书。该项目只招收有121项目实验班志愿的考生,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
9.小学教育专业(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根据重庆市统一安排,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就业面向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大足区、潼南区、铜梁区、璧山区、垫江县、云阳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10.江苏省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修科目等级D级不得超过三门。
11.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12.在严格遵守上述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浙江、上海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 奖、助、贷和勤工助学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校级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10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100元/生•学年,并发放荣誉证书。另外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以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第十三条 对于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学校设大学生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设立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
第六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年初按学年学费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3-6年,本科学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与教学环节,考核合格,修满所在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授位要求的学生,授予本科学士学位。
第十六条 121项目实验班第一至第四学年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赴国(境)外学习期间除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我校缴纳学费外,还应按照国(境)外的标准向国(境)外大学缴纳学费,并承担办理出国(境)手续和在国(境)外大学学习所需的费用。
第十七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特殊教育聋人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内容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学校网址:www.cqnu.edu.cn
电子邮箱:cszb@cqn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政编码:401331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 重庆师范大学地址

重庆师范大学位于中国直辖市重庆,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重庆师范大学简称“重庆师大”,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入选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首批合作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主体创办于1954年1月,时名重庆师范专科学校;1960年学校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同年获得本科专业设置资格;1962年复名为重庆师范专科学校,同时成都师范专科学校并入;1978年再次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
198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5月,重庆幼儿师范学校、重庆纺织职工大学并入。2003年,学校改为现名;同年9月,重庆市第一师范学校并入。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重庆师范大学

3. 重庆师范大学地址

重庆师范大学地址位于重庆市大学城重庆师范大学虎溪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英文简写CQNU)创办于1954年。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学府,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重庆,校园面积2804亩,包括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北碚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在沙坪坝区,现主体部分在大学城校区,另有北碚校区、重庆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工程指挥部西南的校区、合川区学府路9号的涉外商贸学院等设施。校园网覆盖连接三个校区。大学城校区位于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重庆大学城内。

学校拥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两个国家级基地,重庆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幼儿教育教师市级研修培训基地。
重庆市特殊教育教师市级培训基地、重庆市汉语国际推广培训基地、中德(重庆)职业教育示范基地、重庆市职教师资培训集团、重庆市管乐师资培训基地等多个市级基地。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设施齐备、设备先进。三个校区各有1个图书馆,纸质图书270余万册,本地镜像电子图书104万种,本地镜像资源容量达55TB,数据库共46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25500余人,研究生3600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
以上内容参考:360百科-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地址

4. 重庆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b.cqnu.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摘要】
重庆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回答】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师范大学第四条 学校代码:5007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八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邮编:401331)第九条 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第十条 学校概况: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回答】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已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各批次、各类别的招生专业及计划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公布的为准,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b.cqnu.edu.cn)或《2022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计划及填报志愿指南》查阅。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s://zsb.cqnu.edu.cn)和《新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回答】
第十四条 报名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考生需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参加相应考试。免试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考试成绩和各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时间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第十七条 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安排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具体时间、填报方式等相关事项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并公布)。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回答】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严格遵循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和“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规则。具体政策及模式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0号)公布的执行。除我市统一要求外,我校在录取过程中还将按照以下原则实施录取: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3.录取体检标准: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九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查询录取信息。我校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s://zsb.cqnu.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回答】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22年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与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第二十一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7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第二十二条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校级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师范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回答】

5.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01、 重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在广西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3人;02、重庆师范大学物理学专业在四川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7人;03、重庆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在海南2021年高考综合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04、 重庆师范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江苏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1人;05、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类专业在湖北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1人;06、重庆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广东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3人;【摘要】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提问】
好【提问】
01、 重庆师范大学小学教育专业在广西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3人;02、重庆师范大学物理学专业在四川2021年高考理科招生计划人数为17人;03、重庆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类专业在海南2021年高考综合招生计划人数为5人;04、 重庆师范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在江苏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1人;05、重庆师范大学教育学类专业在湖北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1人;06、重庆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在广东2021年高考历史类招生计划人数为3人;【回答】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计划

6. 重庆大学招办电话

重庆大学2006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
● 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 拥有77年悠久的办学历史,设有研究生院,75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文、法、经管、教育等学科门类。校园占地5600余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艺术氛围浓郁。 
重庆大学美术类专业(本科、研究生)均设立在人文艺术学院。学院现有研究生、本科生一千余名,拥有美术学、艺术学、工业设计、新闻学、传播学、风景园林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艺术设计、绘画、工业设计、美术学、雕塑、广播电视新闻、汉语言文学等七个专业。其中除美术学专业、雕塑专业只招收研究生外,艺术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和工业设计专业均面向设有专业考点的省份招收艺术类本科生。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内知名的教授学者多人,现有教职工90名,其中近50%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硕士生导师20余名,且多名教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凭借综合大学的办学优势,重庆大学培养的美术类学生具有艺、文、理的综合素质,每年有近15%左右的优秀毕业生通过校内推免及与海内外著名高校互换的形式成为免试研究生。另有15%左右的毕业生考取我校和其它著名高校的研究生。目前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各省市规划设计院、各级政府部门、各类高校、景观、地产、广告、室内外装饰、影视制作等公司、大型企业新产品研发中心等。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著名旅美画家李自健先生在我校设立了“人性与爱”的美术类专业专项奖学金,每年获奖学生占该专业学生人数的10%左右。 
重庆大学美术类专业2006年招生计划为245名,其中绘画专业50名、艺术设计专业150名、工业设计专业45名。 
[B]一、专业介绍 [/B]
(一)艺术设计专业(艺术类) 
1. 环境艺术设计方向:融当代艺术设计和建筑设计为一体,通过对建筑、雕塑、壁画、水景等设计课程的系统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培养具有环境艺术系统工程综合设计能力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专业主干课程有立体构成、雕塑、壁画、建筑设计、景观设计、环境规划、城市规划等。 
2.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培养从事产品及包装装潢设计、广告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书籍装帧设计、装饰艺术设计高级专门人才。专业主干课程有包装设计、书籍装帧、广告设计、商业摄影、企业形象设计等。 
以上两个专业方向的学生毕业后均可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硕士点研究生。 
(二)绘画专业(艺术类) 
绘画专业是视觉艺术相关学科门类的基础,社会需求量大、适应面广,毕业后可在艺术馆、绘画研究院、新闻媒体和各类广告、装饰公司及文化产业公司从事视觉艺术的创作、研究、设计;亦可从事美术学的研究、教学等工作。还可在坚实的造型技能基础上拓展各项艺术设计的能力,适应相关的社会需求。 
本专业分为油画、国画两个专业方向。 
1. 油画方向:培养具有较强的造型基础和油画创作能力的较高人文素养的油画艺术人才。主干课程有造型基础、油画技法与材料研究、油画人体写生、油画风景、油画创作等。 
2. 国画方向:培养具有较强的造型基础和国画创作能力,并且将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与现代绘画理念相结合的适应社会市场需求的中国画专门人才。主干课程有素描、色彩、速写、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书法、篆刻、艺术品与市场、中国画论、国画专业创作等。 
(三)工业设计专业(艺术类) 
本专业培养科学技术和艺术、理论与设计实践相结合的高级专业人才,重点培养学生具有广泛的造型艺术、科学技术、人机工程、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知识和扎实的产品造型设计能力。学生除学习必要的公共基础课外,还学习绘画基础、设计基础、技术基础、设计表达、材料与工艺制作、产品创意设计,尤其注重学生的实作能力的培养,使学生能熟练地运用电脑三维软件和平面设计软件,进行产品以及相关的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工作,学生适应面宽,就业前景良好。 
[B]二、报考条件[/B] 
符合《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各省地招办的相关文件确定的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双眼裸视视力均不为零者可以报考。 
[B]三、报考方式[/B]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属省份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报名材料: 
1、凡已参加本省高考统一报名艺术考生,应出示本省招办签发的艺术类高考《报考证》,(未进行高考报名省份的考生须在考后复印《报考证》于3月25日以前邮寄至我校人文艺术学院)。 
2、必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同底一寸近照2张。 
[B]四、考试内容[/B]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色彩(180分钟);素描(180分钟);速写(30分钟) 
计分方法:每科满分100分,三门成绩总分300分。 
[B]五、专业考试时间和地点 [/B]
[B]六、专业考试注意事项[/B] 
1、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备。 
2.、必须凭《报考证》、身份证和我校签发的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为0分,并报各省招办,取消当年艺术类考试资格。 
4、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跨省报考者无成绩;山东省考生只能参加一个考点的考试,重复考试者成绩为0分。 
七、通知专业考试成绩、划线和录取 
1、除重庆以外各省专业成绩合格线由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考生由学校发放文考通知单;专业成绩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考生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自己的专业成绩。(网址:[URL=""][/URL]热点查询)重庆考生的成绩合格线由重庆联招考点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并发放文考通知单。 
专业成绩 
专业成绩总分 
× 60% + 
文化成绩 
文化成绩总分 
× 40% 
2、录取办法: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制定的文考控制线(举行省美术类专业联考的省份其联考成绩还必须达到本省本科的联考合格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录取时按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总分)× 60% +(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40%)相加而得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B]八、其它[/B]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06年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05年学费11500元)。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B]九、申明 [/B]
我校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任何中介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联系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招办或重庆大学人文艺术学院 
邮正编码:400044 
联系电话:(023)65102371(校招办)(023)65111987(人文艺术学院) 
电子邮箱:[EMAIL="rwys@cqu.edu.cn"]rwys@cqu.edu.cn[/EMAIL] 
重庆大学网址:[URL=""][/URL] /招生信息(本科)/特殊类别招生 
重庆大学招生网:[URL=""][/URL]

7.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电话:028—84763388,84768899。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传真:028—84763388。
电邮:sdzs@sicnu.edu.cn。
联络人:王珂刘姗姗。
院校网址:http://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sicnu.edu.cn。
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8. 大庆师范学院招生办电话

电话:0459-5510088、5510288。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
邮政编码:163712。

学校简介:

大庆师范学院(Daqing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中国著名石油工业城市大庆市。学校的前身是1965年创办的大庆师范学校。198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大庆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改建为大庆高等专科学校。2004年5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以大庆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建立大庆师范学院。2017年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截至2022年6月,学校有主校区和方晓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1.8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30.37万册,电子图书70.48万册,设有14个学院,开设45个本科专业;有教职工705人,专任教师519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453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大庆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