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2024-05-13

1.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二)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成建制划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其他事项

2.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1、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将市民政局农村(含乡镇企业)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取消的职责。1、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2、制定企业惩处职工的基本准则。3、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划出移交的职责。1、将技工学校及其培训机构的评估认定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组织。2、将拟订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3、将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给市地方税务局。(四)加强的职责。1、加强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2、加强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的职责,建立“确责、履责、问责”责任体系,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3、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4、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5、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和政策的职责,组织推进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6、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7、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相关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8、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9、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3.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五)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并实施中央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承担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六)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七)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政策,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宏观管理。(九)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牵头拟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中央、省关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贯彻实施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市管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主管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对市属单位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十三)负责本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十四)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4.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哪?

地址是在湖北省十堰市市府路9号。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3号)精神,设立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十堰市公务员局牌子。
扩展资料: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牵头拟订市级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3、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4、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资料:百度地图-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扶持政策。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
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经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业务,拟定本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和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
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中央、省转移支付相关社会保险资金和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政策,承担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定应对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我市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市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专家选拔培养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
改革,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定居和创新创业政策。拟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实施国家功勋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组织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6.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5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书记或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其中兼任公务员局副局长1名),纪委书记1名,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25名(含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室主任、离退休干部科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

7. 十堰人事网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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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人事网的介绍

8. 十堰市社保局电话号码

十堰市社保局
电话 : 0719-12333
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9号【摘要】
十堰市社保局电话号码【提问】
十堰市社保局
电话 : 0719-12333
地址 : 十堰市茅箭区市府路9号【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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