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2024-05-13

1. 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工会资产,是工会活动的基础,为严格工会资产的管理,提高工会资产的利用率,防止工会资产的流失,加强保管人员与使用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明确落实经济责任,达到爱护公物的目的,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采购一、工会资产的采购计划由工会委员会审批后,列入年度预算。二、采购工作由工会相关人员负责,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择优采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2.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都有哪些规定?(1)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2)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3)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法律目的是为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明确工会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确保工会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总结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法律依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3. 工会资产管理有哪些原则?

(1)工会组织的货币资金必须独立管理、独立建账;所购置的资产凡属于工会固定资产规定的,应纳入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其采购、入账、检验、借用、变卖、报损等资产的处置,都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手续。依法被撤销的工会组织的资产由上一级工会接收和处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2)在发生企业破产或单位解散时,工会资产不得随意变卖,不得用于企业清偿。
(3)各级工会应按照工会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手续,定期清点和盘查工会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及相对耐用的低值易耗品,做到严格管理、手续齐全、保证工会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使工会资产发挥应有的作用和社会效益。

工会资产管理有哪些原则?

4.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5. 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工会经费的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      坚持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工会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工会经费开支,根据审定的预算,由学院工会主席审批。      第二条      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第三条      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教职工教育和群众性活动方面。      第四条      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和学院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第五条      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      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      坚持为教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开支;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第二章  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第八条      会费收入。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第九条      拨缴经费收入。单位依照规定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第十条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第十一条      行政补助收入。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第十二条      其他收入。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  学校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十三条      会员活动费。主要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第十四条      职工活动费。主要用于职工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一)职工教育费。主要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等各种知识培训。      (二)文体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等。      (三)宣传活动方面。主要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室、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宣传的消耗用品费等。      (四)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活动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费用。      第十五条      工会业务费。主要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      (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      (二)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先进会员的奖励;      (四)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      (五)“职工之家”建设费用;      (六)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七)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      (八)工会组织参观、考察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各工会小组必要的补助支出。      第十七条      教职工福利费:      (一)教职工的生日慰问费;      (二)重大节日向教职工发放的慰问品(金)费;      (三)对生病、伤、残教职工的慰问品(金)费;      (四)教职工和直系亲属亡故慰问品(金)费;      (五)行政和工会领导走访教职工的慰问品(金)费;      第十八条      其他支出。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开支。如用会费对会员的特殊困难补助、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第十九条      上缴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缴的经费。      第四章  报销办法      第二十条      办理报销手续,一律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单》,附发票物品清单凭据,经工会领导签字同意,手续完备方可办理报销。      第二十一条      若需发放现金用于先进等奖励,应由经办人填写《工会经费报销单》,附领款人签字单,做到手续完备。      第二十二条      对教职工进行临时困难补助,根据本人申请,由工会委员会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确定补助金额,工会主席审批签字,由工会办公室具体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监督和审查。每年向会员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      第二十四条      工会财务根据上级工会要求,按规定编报工会财务报表,须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工会财务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五条      每年末进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交教工代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上级工会。      第二十六条      每年末编制下一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并提交学院工会委员会审议后报学院和上级工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6.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号),制定本办法。工会固定资产管理都有哪些规定?(1)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2)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3)各单位必须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专用设备的操作、维修、检验等管理制度;技术复杂、精密度高的专用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法律目的是为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明确工会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确保工会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总结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法律依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六条工会机关、基层工会和事业单位要明确资产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其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7.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法律目的是为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明确工会固定资产的保管责任,确保工会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法律依据:《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 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106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8. 如何搞好工会资产管理

(一)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

按全总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分为六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工会固定资产:一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800元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二是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工会财会应严格按照如上标准做好固定资产相关账目。

(二)健全资产管理体系、规范资产管理工作。

1、建立资产管理账簿。凡是购入资产或以其他途径形成的资产,必须建立资产账进行登记。购置资产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按资金支出渠道在相关科目列支。接受捐赠、赞助或无偿调入或盘盈等增加的资产,应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接受和交接,根据交接清单,发票或资产盘盈报批单办理入库。

2、建立资产的出入库制度。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可以入库的资产,应填写入库单。资产的出库由资产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出库单一式三份,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保管员各一份,财务人员依据出库单登记入账,保管人员依据出库单登记保管账。年末财务人员与资产保管员要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

3、建立资产保管制度。资产保管账应按类别、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进行设置,对资产的增加、库存、领用单位及领用人、报废或转出、结存情况等,由资产保管员进行登记。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资产,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固定专人使用的资产,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年末要进行对账。

4、建立资产的使用制度。工会资产凡专人使用的,未经允许,他人不得使用,若随意将工会资产转借他人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资产发生损毁的都应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如有损坏,应按损坏程度赔偿。逾期未还的资产,如续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办理续借手续,方可继续借用,否则应按借用期限归还。工会资产变更使用人及保管人,要及时到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卡片变更手续。公有资产一般情况下不允许私人占用。

5、设立工会资产管理专门机构。一个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需要有人来执行、监督,因此,应相应地建立一个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明确负责管理的部门,具体承办责任人,对工会的资产按照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运作。财务人员要按岗位责任制办事,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监督工作,强化监督实效。

1、重视制度建设,强化规范运作。

一是建立健全工会资产管理部门向同级经审会报告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研究制订本级工会经审会审查审计同级工会资产的办法。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资产审查审计操作规程。三是建立工会资产项目委托审计制度。在完善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审计、对工人文化宫等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绩效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非经营性工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会企会事不分的企事业单位占用工会资产资源项目审计,防止工会资产审计监督出现空白点。

2、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实效。

一是聘请“特邀经审员”,不断提高工会资产审查审计监督水平。采取工会经审干部与工会财务干部相结合、专职经审干部与兼职经审干部相结合、工会内部安排审计人员与向社会聘请特邀审计员相结合的办法,破解经审力量不足难题。二是通过委托专业审计,不断加强工会资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经审人员普遍缺乏基建工程、绩效审计等专业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对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的质量,必须通过委托专业审计,提高工会资产审计监督的质量。三是通过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审人员素质。要积极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内容的工会资产审计监督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审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实效,提高工会资产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