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2024-05-13

1.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1961年3月4日,国务院发布《文物保护暂行条例》,正式规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三级保护管理体制。同日,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0处。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2.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国国务院所属的文物行政部门(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记录档案,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文物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目前为止,国务院已公布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为4296处。

3.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什么意义?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国家文物局)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者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并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不可移动文物所核定的最高保护级别——即中国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不仅对于研究人类文明的演进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展现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具有独特作用,它们是人类共同财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什么意义?

4. 我国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多少处?

北京市(98处) 天津市(14处) 河北省(163处) 山西省(270处) 内蒙古自治区(77处) 辽宁省(52处) 吉林省(33处) 黑龙江省(28处) 上海市(19处) 江苏省(119处) 浙江省(130处) 安徽省(56处) 福建省(85处) 江西省(51处) 山东省(95处) 河南省(189处) 湖北省(91处) 湖南省(60处) 广东省(66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42处) 海南省(14处) 重庆市(20处) 四川省(127处) 贵州省(39处) 云南省(76处) 西藏自治区(35处) 陕西省(138处) 甘肃省(71处) 青海省(18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18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8处) 第一批:1961年3月4日公布,共180处。 
  1964年10月26日撤销1项(太平天国忠王府)。 
  1981年10月16日恢复1项(太平天国忠王府)。 
  第二批:1982年2月23日公布,共62项。 
  第三批:1988年1月13日公布,共258项。 
  第四批:1996年11月20日公布,共250项。 
  第五批:2001年6月25日公布,共518项,并将第一批所公布的2项合并为1项。 
  第五批增补a:2002年11月22日公布,共1项。 
  第五批增补b:2003年3月2日公布,共1项。 
  第五批增补c:2003年4月3日公布,共1项。 
  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共23处
  第六批:2006年5月25日公布,共1080项。 
  第六批增补a:2009年公布,共1项。 
  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106处

5.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2013年3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共计1943处,另有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共计47处。2013年5月3日正式对外公布。国务院增补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944(含增补)处。第七批国保单位的评审工作从2009年开始,到2013年公布,共经过了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09年5月~2010年初),推荐项目的申报。各地共推荐了5573处申报项目。2、第二阶段(2010年7月~10月),遴选申报项目,确定初步推荐名单。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了3057处初步推荐名单。3、第三阶段(2010年10月~2013年1月),征询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最终确定1943处申报项目,另有47处申报项目与前六批国保单位相应项目合并,一并上报国务院。第七批国保单位仍沿用第六批国保单位采用的分类法,其中:古遗址516处(26.6%)、古墓葬186处(9.6%)、古建筑795处(40.9%)、石窟寺及石刻110处(5.7%)、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29处(16.9%)、其他7处(0.4%)在地域分布上,山西181处、河南168处、湖南123处、河北110处、江苏105处等省份位居前列。湖南、重庆、青海、新疆等地数量增长幅度较大。与前几批国保相比,第七批国保单位包含了较多的工业遗产、乡土建筑、文化景观等新型文化遗产,另外少数民族地区文物数量也增长明显。第一至第七批国保单位总数为4295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研究规划,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6.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于2006年5月25日公布,共计1080处。

7.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于1988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共258处。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

8. 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

国务院同意文化部提出的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8处),现予公布。望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出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并逐步建立科学记录档案。同时,要督促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做好所辖境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