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2024-05-16

1. 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2. 证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或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3. 证券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则

一、证券回购交易的条件:1、用于证券回购的券种只能是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2、在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等于回购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国债的规定予以处罚;3、在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营业部的证券清算账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将回购的券种局限于国库券和一部分金融债券,是由这些债券的本身特点所决定的。1.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在我国证券市场发行的所有债券中信誉是最高的。因此,它们易于为广大投资者所接受,适宜做回购交易中的抵押品。2.这两种债券具有足够的市场性,发行量有一定的规模。这是产生真正意义的债券回购市场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只有债券发行达到一定数量,债券的持有者才会具有广泛性,从而能产生真正意义的债券回购交易。二、证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禁止行为:1、禁止任何金融机构挪用个人或机构委托其保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交易或作其它用途;2、禁止任何金融机构以租券、借券等方式从事证券回购交易;3、禁止将回购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期货市场投资和股本投资。

证券回购交易的相关规则

4. 证券回购交易的清算步骤

证券回购交易的清算分两步进行:第一步,进行回购初始交易当日的清算,清算价格均按100元计算,同时冻结相应价值的债券。第二步,进行回购到期日的清算,其清算按以前兑价产生的到期购回价进行,同时解冻相应的债券。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清算。一、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证券回购的清算特点是一次交易、二次清算。(一)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第一步,回购初始交易当日的清算第二步,回购到期日的清算回购年收益率=[(购回价-100)/100]×[(1年的天数/回购天数)×100%](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1年的天数”为360天,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为365天。)购回价计算公式:回购价=100元+收益率×100元×回购天数/360(365)。(二)全国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回购业务清算1、见券付款2、券款对付3、见款付券到期资金清算额=首次资金清算额×(1+回购利率×回购期限/365)。二、标准券的折算率(一)折算率的含义和作用指:1.标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国债现券折算成国债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2.公布折算比率的作用在于:既切实维护了国债回购参与者的利益,又充分发挥了市场的综合功能,同时也促进国债市场的完善和发展。(二)折算率的计算和影响因素:1.折算率由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国债利率及市场价格,对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现货交易品种计算并公布可用以国债回购业务的折算比率。2.折算率是根据同券种现货市场价格来加以确定。用现货市场价来确定折算率从理论上来讲比较合理,这是因为该价格不仅包含了债券本身所具的时间价值,同时也包含了供求变化及其他因素对其价格的影响情况。在折算率公布的方法上,沪、深两地交易所的规定如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并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新的折算比率计算各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视国债市值的变化,由交易所定期予以调整公布。

5. 回购的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主要看是什么产品的回购,如果是债券回购交易,那么手续流程如下:(1) 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2) 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3) 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4) 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5) 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6) 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 “标准券欠库”。(7) 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债券质押式回购简单地说就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质押品的一种短期资金借贷行为。其中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质押而获得资金使用权,到约定的时间还本并支付一定的利息,从而“赎回”债券。而资金持有人(逆回购方)就是正回购方的交易对手。在实际交易中债券是质押给了第三方即中国结算公司,这样交易双方否更加安全、便捷。

回购的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6. 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因此,证券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回购交易涉及的行为: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我国目前证券回购交易的券种: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我国证券回购交易业务的主要场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1.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7. 回购的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交易流程
(1)进行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或者通过柜台、电话、线上交易等直接下单;
(2)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做交易申报。
(3)交易配对。交易所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进行配对。
(4)达成成交。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5)清算交收。结算公司清算,各种手续费用和资金金额,并在T+1日办理资金交收。
(6)获得回购收益。假设是7天逆回购,七天后,客户资金可用,T+1日可转帐,无需交易,自动回款。

回购的交易流程是什么样的

8. 证券回购的介绍

证券回购,即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