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24-04-27

1. 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的福利有哪些?报销条件都有啥?看完你就明白了!

我国生育女职工能够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五险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企业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
(一)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等待遇由按原渠道列支。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五)国家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费用。
三、就医流程和医疗费用结算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妊娠诊断、检查、分娩、引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生育证》等有关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科室进行待遇资格确认,办理门诊或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实行联网即时结算,产前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零负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一定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长期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和需异地分娩的本地参保人员,应持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申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登记,并选择当地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生育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因就诊、急救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在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以上两种情况发生的与生育有关的医疗费用,职工或家属持有关材料,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3. 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一、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我们将参保职工分为五类人群,指女职工、男职工配偶、失业女职工、退休女职工、男职工,他们的待遇分别是:
1、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指怀孕后自建《孕产妇保健册》起到分娩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核定时间为准)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指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何支付: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2、分娩及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45%。
3、产前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1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4、职工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流(引)产、输卵(精)管绝育及复通手术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基金支付。
5、男职工配偶产前检查及分娩、流(引)产费用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标准的50%支付。

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

4. 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企业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生育保险待遇的范围
(一)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等待遇由按原渠道列支。
(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五)国家规定与生育保险有关的费用。
三、就医流程和医疗费用结算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妊娠诊断、检查、分娩、引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医疗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生育证》等有关材料,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科室进行待遇资格确认,办理门诊或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实行联网即时结算,产前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个人零负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一定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长期驻外地的参保人员和需异地分娩的本地参保人员,应持单位出具的外地诊疗或生育申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登记,并选择当地一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生育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因就诊、急救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须在5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以上两种情况发生的与生育有关的医疗费用,职工或家属持有关材料,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5. 在我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是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我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正式登记结婚,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各地报销条件和报销范围有所不同,以当地具体规定为准。

在我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是

6.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根据《 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 生育保险 待遇包括生育 医疗费用 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计发。

7.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法律分析:1.一是生育津贴,二是医疗待遇2.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8. 职工生育险可享受那些待遇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均实行限额、定额、项目付费的规定,并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执行。
参保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但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等)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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