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2024-05-13

1. 公司变更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1、变更企业名称,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规定,董事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那么就无需股东会决议。如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股东会是可以作出决议变更的。
 
2、变更企业名称,不一定非得需要股东会决议 。但股东会决议一定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公司变更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2. 变更股东名字需要什么

公司股东变更有哪些步骤?

3.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吗?

1.
变更企业名称,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规定,董事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那么就无需股东会决议。如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股东会是可以作出决议变更的。
2.
变更企业名称,不一定非得需要股东会决议。但股东会决议一定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名称变更需要股东大会同意吗?

4. 企业股东名称不变更行不行?

企业股东名称不变更行,至于原因的话,是由于我们国家公司法当中明文规定的,当然要想进行变更的话,也可以办理一定的手续,具体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30日内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

5. 公司变更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1、变更企业名称,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规定,董事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那么就无需股东会决议。如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股东会是可以作出决议变更的。
2、变更企业名称,不一定非得需要股东会决议
。但股东会决议一定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公司变更名字,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6. 股东改名字了工商需要变更吗

法律分析: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工商变更。股东名称变化了代表股东更换和股东更名,则须办理工商登记,说明公司股权发生了对外的实质转让,内部股权转让并不一定导致股东名称变更,但股东名称变了则工商登记也跟着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7. 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
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东名称变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8. 股东名称变更是否需要工商变更

股东名称变更是需要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名称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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