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

2024-05-13

1. 十堰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

十堰市考试院十堰市教科院十堰市就业指导中心十堰市教育技术中心十堰市校外活动中心十堰市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十堰市勤工办十堰教育电视台十堰柳林幼儿园十堰实验幼儿园十堰重庆路小学十堰五堰小学十堰柳林小学十堰实验小学十堰人民小学十堰东风小学十堰一中十堰二中十堰十六中十堰郧阳中学十堰柳林中学十堰实验中学十堰外国语学校十堰计算机学校十堰特殊教育学校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十堰黄冈学校十堰黄冈实验学校

十堰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

2. 十堰市教育局的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的活力。(四)积极促进地方高等教育发展,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五)加强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六)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3. 十堰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杨国顺 ( 党委书记 )朱华伦 ( 局长)刘端文 (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计划财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体卫艺科、教育技术中心(网络中心)。何世兴 ( 副书记、党委委员 )负责党务、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教育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东风分局工作。分管党办、老干部科、机关党委、东风分局。沈培军 (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科研工作。分管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院、教科院。张西庆 (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人事、教师教育及语言文字、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分管人事科、教师管理科(语委办)、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继教中心。戴静 ( 副局长、党委委员 )负责机关管理、职业技术与成人教育、学生资助、教育科学技术规划指导、对外合作交流及外宣工作。分管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科。陈长全 ( 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依法治教、学校安全管理、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科)、政策法规科、高校工作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王校水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负责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朱仕雄 (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协助督导室主任及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抓好教育督导相关工作。席家焕 ( 调研员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基础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教育科研。分管教师行动网、教育图书发行。黄侃荆 ( 副调研员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计划财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分管校外教育培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吴建中 ( 副调研员 )负责局长交办的专项工作。靳家泉 ( 副县级督学 )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党务、宣传、工青妇、计划生育、老干部、教育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东风分局工作。分管高考补习、教育电视台。

十堰市教育局的领导简介

4. 十堰市教育局的工作动态

市教育局:开学检查五查五看 强力推进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在秋季例行开学检查工作中,重点围绕全市教育重点工程实施情况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的检查督导,认真做到“五查五看”,在确保秋季顺利开学的前提下,力保全年重点工作如期完成。  一查课程是否开齐开全,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丹江口市作为我省首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即将接受教育部组织的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验收。郧县、郧西、茅箭、张湾2013年都将接受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验收。其他县市区2014年和2015年都将接受省级验收。检查组除了查看校园基础设施外,着重对照课表,随机抽查教师上课,了解学生音乐、美术、英语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对部分乡镇偏远学校存在的问题,要求通过加大教师走教、支教力度,开齐开全课程,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确保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  二查乡镇中心幼儿园是否建成,看学前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2013年是学前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年底以前必须通过省教育厅的检查验收。检查团分别对中央资金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检查,要求有关县市进一步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创新工作方法,迅速推进项目建设。对已建成的幼儿园硬件设施规范建设、师资配备和保教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查学校办学行为是否规范,看行风建设推进情况。检查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有无分快慢班、是否执行“一课一辅”、暑期有无补课收费行为等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检查表明,通过前一时期的自查整改,全市初中学校暑期补课行为得到了遏制,没有发现一起分快慢班的情况。对极个别学校教辅资料征订不规范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指正,要求予以立即整改。  四查校舍建筑质量是否安全,看学校危房改造进展情况。2013年,市政府将东风分局学校D级危房改造纳入十件实事予以落实,竹山因D级危房保有量较高被省教育厅约谈。全省秋季开学工作会议要求对现有的D级危房一律封存或拆除。检查组通过查看现场,翻阅档案,对各地开展的校安工程建设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特别是对东风分局D级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办检查,坚决杜绝使用D级危房上课或活动。  五查校车能否规范运行,看学校安全保障情况。不仅查看学校自有校车的年检、保养和有关驾驶员证件,对社会上其他接送学生的车辆,还要查看有关营运合同,是否专门接送学生,是否为正规营运的车辆,严禁学生乘坐“黑车”,更不让一辆“黑车”染指校园,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丹江口市落实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郧县加强教学点教师队伍建设,竹溪、竹山、郧西建设平安校园,房县学习贯彻伍昌云精神,城区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亮点和突出问题,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予以通报。

5. 十堰市教育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另核定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审计科长、离退休干部科长各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五、其它事项(一)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十堰市教育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 十堰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二)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三)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市直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四)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五)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十堰大中专院校与我市有关的教育工作。(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办法和方案,编报市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直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审计经费使用情况: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七)统筹规划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协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负责直属学校、单位干部教师招聘录用和教师调配的审核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统筹管理各类教师的继续教育。(八)指导市直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九)负责全市学历教育机构设置的审核、审批;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指导继续教育、民办教育、自学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市学历认定工作。(十)研究拟订全市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大中专学校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承担免费师范生就业服务工作。(十一)协调、指导并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的科研、教研及成果转化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全市教育方面的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十三)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学校的后勤工作、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的装备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十四)协调、监督、指导全市中小学的基本建设和项目管理,负责编制市直教育费附加使用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 十堰市教育局电话

十堰市市教育局机关局办公室8699888;党办8699860;学生资助科8699876;人事科8699803;职成教科8699823;财务科8699898;体卫艺科8699813;督导办8699848;基础教育科8699828;审计科8699826。
直属二级单位,市招生考试院8102957;市教育科学研究院8117077;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8699832;市教育技术中心8699851;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8699882;市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8654851;十堰教育电视台8699846;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8102237。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在市委领导下,负责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副县级以上干部;管理市直教育系统直属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管理市直各类教育的布局结构调整以及体制改革,指导全市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指导、协调中小学校园规划。 
研究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在十堰大中专院校与我市有关的教育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十堰市教育局-市教育系统联系方式(2022年)

十堰市教育局电话

8. 十堰市教育局电话

十堰市教育局:0719-8486626

2022年09月28日,中国教育网报道
群众“点单” 党员“接单”——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程墨 通讯员 郑华 田厚礼)近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茅塔中心小学校门口,一辆66路公交车准时停靠在路边,接送该校20余名住校孩子周末回家。这是今年茅箭区教育局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一个缩影。“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们就是要把人民群众对教育的美好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把师生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努力打造有温度有品质的教育。”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余世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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