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应该移交哪些资料

2024-05-14

1. 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应该移交哪些资料

业委会成立物业应移交以下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八)物业费用收支账目,债权和债务;(九)物业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项目的合约;(十)物业接受业主托管的项目、资料及协议等。【摘要】
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应该移交哪些资料【提问】
业委会成立物业应移交以下资料:(一)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资料;(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附图;   (三)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消防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四)设施设备的出厂随机资料,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等技术资料,运行、维护保养记录;   (五)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六)业主名册;   (七)物业管理必需的其他资料;(八)物业费用收支账目,债权和债务;(九)物业委托第三方管理的项目的合约;(十)物业接受业主托管的项目、资料及协议等。【回答】

业委会成立后物业应该移交哪些资料

2.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


3.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需要移交资料如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

4.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摘要】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应移交哪些资料【提问】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回答】

5. 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要提供移交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它相关资料。【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要提供移交什么材料

6. 成立业委会需要物业同意吗

法律分析: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7. 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要提供移交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由小区五名以上的业主作为发起人,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发起人亲笔签名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申请需列明: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名称、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小区的总建筑面积、入住使用率和入住时间等内容。2、发起人产权证明各一份复印件。3、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4、业主委员会选票;5、业主代表选票;6、业主授权委托书;7、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8、业主委员会章程;9、业主公约;10、其它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成立业委会开发商要提供移交什么材料

8. 成立业委会需要物业同意吗?

法律分析:
成立业主委员会,不需要经过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业主委员会是有全体业主选举产生的,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二条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