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介绍

2024-04-28

1.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介绍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市政府行政机构。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介绍

2.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重要工作

2013年7月25日,市安监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暨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工作会,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市安监局巡视员李庆章,各区(市)县安监局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等60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安全社区建设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分析了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任务,就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有关工作作了说明。最后,市安监局巡视员李庆章要求:一是认真梳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推进情况。认真落实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目标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切实重视民生工程目标。安全社区创建是群众路线的切入点,是群众路线的具体实践。安全社区的理念“人人都平等享有安全和健康权利”和“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与群众路线要求是一致,要把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安监局落实群众路线的抓手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也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做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就是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与伤害。三是重视民生目标创建中存在的问题并拿出具体的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3.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4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成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意见》(成委发〔2010〕17号)精神,设立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市安监局),挂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市政府安办),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简介

4.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办)设10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和考核;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对外交流与合作。(二)政策法规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全市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培训和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三)规划科技处。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全市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申报和推广;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培训、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中介机构,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监督管理;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挂调度统计处牌子)。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规章、规程和标准;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监督检查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应急值守、事故接报处置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发布预警信息。(五)安全监督管理一处。依法监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军工、电力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相关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相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六)安全监督管理二处。牵头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监督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标准、安全规范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对相关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七)安全监督管理三处。依法监督化工、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天然气、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监督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相关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八)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危害隐患整改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九)行政审批处。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十)人事处(挂纪检监察处牌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机构编制、纪检监察、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机关党的组织按照党章和市委有关规定设置。

5.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局属单位

一、成都市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培训中心(成都市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贯彻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指导协调企业安全卫生教育工作,推广安全工作新经验、新成果,组织法人、厂长、经理、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2.受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 )。二、成都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中心( 成都市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中心)主要职责:1、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2、对生产单位编制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规范性、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核;3、建立本市危险化学品等级管理数据库存和动态统计分析信息系统;提供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4、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三、成都市安全生产监测中心(成都市劳动保护监测站)主要职责:根据(成机编办[2003]66号)通知规定,成都市安全生产监测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能为:负责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等工作。 根据(成机编办[2008]94号)通知规定,成都市劳动保护监测站的重要工作职能为: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负责我市用人单位作业场所中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工艺装置、危害程度及其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测和尘毒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评价。四、成都市安全技术工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成都市安全技术工程服务中心是由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办的经成都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我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为成都市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建设项目“三同时”提供全过程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服务咨询、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服务;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咨询;成都市户外广告牌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及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咨询工作。中心现有员工27人,其中高职6人,中职7人,注册安全工程师18人,国家安全评价资质人员18人,国家级标准化考评人员7人,中心技术人员涵盖的专业包括:化学工程、应用化学、矿山机械、选矿、机械制造、电器技术、环境保护、道路设计及施工、焊接工艺及设备等,还有资深的省市专家组成员作为技术指导和客座咨询。人员结构合理、专业齐备、年富力强,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中心内设五个科室,分别为:总工办、综合科(办公室)、安全评价科、安全技术咨询科及户外广告牌安全评估科。各科室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中心领导分管,中心法人主持中心全面工作。中心管理以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为目标,并实施严格的过程控制管理。五、成都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成都市范围内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组织、指挥和协调;2.负责对全市安全应急救援网络实施业务指导;3.负责对安全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培训;4.承办市安监委、市安监办委托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局属单位

6.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将市卫生局的以下职责划入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办):1.起草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及拟订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的职责。2.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的职责。3.对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的职责。4.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的汇总、分析职责。(二)取消的职责。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划出的职责。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责划归市交委。(四)增加或加强的职责。1.增加在职责范围内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监督管理,对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及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职责。2.加强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职责。3.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职责。

7.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办)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牵头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牵头组织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三)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四)承担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五)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七)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推广。(八)监督管理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统计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工作。(九)承担市政府安办的日常工作。(十)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8. 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省安全监管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与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简称四川煤监局)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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