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创业补贴政策

2024-05-15

1. 珠海创业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珠海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包含了下列内容: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同时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了许多方面,即一次性创业资助: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以及租金补贴、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人才租房补贴。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珠海高新区创新创业活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1、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来珠就业,给予就业补贴
对企业招用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港澳高校应届毕业生到珠海市中小微企业就业,并履行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就业补贴。
2、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一次性补贴20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3、珠海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
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初创企业创业扶持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助:个人创业一次性资助5000元;团队创业每增加一名合伙人或股东,再资助2500元,每户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或毕业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统称“五类人员”)在本市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2、租金补贴:按租赁经营场地面积每月每平方米补贴30元,每年最高补贴8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创业者(指“五类人员”)在本市租用经营场地创业,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初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创业者(含合伙人或股东)及其招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缴费部分仍由个人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就业困难人员(招用人员不包括合伙人、股东),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每人一次性补贴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补贴对象和条件:初创企业与被吸纳就业人员(不包括合伙人、股东)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5、人才租房补贴:具有博士学位的,每月补贴1000元;具有硕士学位的,每月补贴600元;属于紧缺高技能人才的,每月补贴300元。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对象和条件:市、区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初创企业招用各类人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珠海创业补贴政策

2. 珠海创业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创办企业培训(GYB+SYB,共80学时)每人最高可补贴15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珠海创业补贴标准+补贴期限一、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期限      1.创办企业培训(GYB+SYB,共80学时)每人最高可补贴1500元。      2.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      3.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      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种类型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培训补贴,每年最多享受一种类型。二、创业孵化补贴标准及期限      按每年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3. 珠海市斗门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摘要】
珠海市斗门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提问】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回答】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回答】

珠海市斗门创业补贴在哪里申请

4. 珠海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和条件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珠海就业,并在珠海市斗门区内企业参加珠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市外户籍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补贴标准补贴按普工每人3000元、技工每人5000元标准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须劳动者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第二次发放须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9个月及以上,按普工每人1000元、技工每人3000元发放剩余部分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复印件;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辅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5. 珠海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补贴对象: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或毕业生和领取毕业证5年内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下简称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以下统称“创业者”)。  
       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是指户籍地为珠海,离开珠海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珠海所辖乡镇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下同))。  
        补贴条件: 创业者在本市成功创业(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下同),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正常经营6 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单位申请表(个人创业与团队创业资助分开填写);  
       2.创业者身份证。其中,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含港澳台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或毕业生,需分别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复退军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士官退出现役证》(本市户籍复退军人身份由经办机构从信息系统中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城乡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6.商事登记簿或其他辅证材料复印件和珠海市创业资助补贴花名册(团队创业需提供和填写)。  
       营业执照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应同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属外出求学人员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务工人员同时提交在外地就业的登记凭证或参保辅证材料。  
        申请时间和程序: 申请人在正常经营满6个月后的1年内,向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地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珠海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6. 珠海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补贴对象和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珠海就业,并在珠海市斗门区内企业参加珠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市外户籍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
补贴标准
补贴按普工每人3000元、技工每人5000元标准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须劳动者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第二次发放须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9个月及以上,按普工每人1000元、技工每人3000元发放剩余部分补贴。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复印件;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辅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7. 珠海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补贴对象和条件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来珠海就业,并在珠海市斗门区内企业参加珠海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市外户籍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补贴标准补贴按普工每人3000元、技工每人5000元标准分两次发放,首次发放须劳动者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补贴;第二次发放须在首次参保企业连续稳定就业9个月及以上,按普工每人1000元、技工每人3000元发放剩余部分补贴。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市民)卡银行账户复印件;  属服务基层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辅证材料。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书由经办机构核查,申请人无需提供。  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珠海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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