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过度集中对公司有什么弊端

2024-05-16

1. 股权过度集中对公司有什么弊端

1.股权的高度集中导致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明显增强,有助于推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的利益趋同,代理成本因此而得到一定控制。但股权的高度集中会导致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参与程度过高,从而导致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甚至中介机构缺乏独立性,进而导致较为严重的利益侵占问题。事实上,欧洲公司治理的一些研究者指出:欧洲股权集中体系的主要表现形式——绝对控股,本身就是无效率的,因为它滋生了太多的掠夺恶行。在我国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侵占公司资产、资金、转移公司利润之类的利益输送行为也较为普遍。在股权高度集中的体系下,控股股东的存在会影响到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因此,在这种股权结构下,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障“独立力量”的独立性以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概言之,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的症结在于它极易引起公司治理制衡机制的“失灵”,或者说,其症结在于不能有效激活公司治理规范。
  2.股权高度集中的一大优势是可以有效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代理成本,但是在国有股控股的情况下这一优势也可能被扭曲。在国有股控制的情况下,由于国有股权的行使本身也需要通过代理机制完成,国有股权的行使本身也存在代理问题,因此,国有股权的高度集中会引发监督动力不足的问题,甚至形成内部人控制。我们可以观察到,国有上市公司的班子一般都非常稳定,除非彻底失去信任,公司领导层更换的压力是不充分的。公司管理权竞争很弱的现象或许只是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冰山一角,国有股权代理人与公司管理层甚至与职工等内部人图利自己侵蚀国有股利益的事件亦时有发生。
  3.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会弱化股份公司的一些特有的功能,比如资本积聚的功能,风险规避的功能等。除此之外,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还会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流动性的降低,因而降低了市场监督对公司治理带来的利益。股权结构对公司的控制权竞争、代理权竞争都有影响。当股权高度集中时,由于控股股东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代表既得利益的董事会及其经营者具有强大的抵御能力来防止公司控制权被其他股东所剥夺。同时在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下,重组董事会、更换总经理的机率也较小。可以说,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限制了市场机制在改善公司治理上的作用的发挥。在国有股控股的情况下,由于国有股转让程序的复杂以及国有上市公司高管任免机制的特殊性,国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竞争几乎不存在,而代理权竞争也是微弱的。

股权过度集中对公司有什么弊端

2. 上市公司的股权过度分散有什么不好?


3. 股权结构会对公司的治理体制产生哪些影响?

股权结构对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有:1、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2、公司股权过于集中,控股股东可以独立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权结构会对公司的治理体制产生哪些影响?

4. 公司股权怎么治理

法律分析:对待股权的比例的分配,最基本就是在初创时期必须要坐下来,各个股东进行细谈。如果股权不谈好,在创业过程中必然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要让股权不一定按照人来分,也不一定按照出资比例来分,而是按照客观的资金职责岗位创意等角度来进行分配,避免我们通过传统的随意拍脑袋分配的方式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可以避免我们传统的以出资额为核心来进行对股权分配的所带来的种种不利的后期发展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情况下,如何保证公司控制权

公司控制权最直接的保障形式,就是用实打实的股权比例保障。但如果遇到股权分散的情况,要始终确保创始人的控制权,还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配合实现。


控制权
第一种方式,是表决权差异化安排。表决权差异化安排在融资平台设在境外的跨境架构的公司适用非常广泛,但在目前的国内法律框架下,适用空间相对有限。
第二种方式,是一致行动协议或者表决权委托。
第三种方式,是通过董事会实现控制。
第四种方式,是对特定股东群体进行平台化管理。
除了上述主动保障控制权的方式外,还有一种方式属于被控保障,即创始人的一票否决权。
如果创始人的股权比例已经被稀释到了无法直接控制公司,并且表决权差异化安排、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控制董事会、对特定股东群体平台化管理等因各种原因无法落实,则创始人可尝试争取采用类似投资人的一票否决权安排,来确保自己至少在重大事项上能够实现被动控制。

公司股权极度分散情况下,如何保证公司控制权

6. 股权结构分散化有哪些影响(利弊)

股权分散: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拓展资料股权分散就是持股的量大的大股东人数多,而且持有的股票少。分散第一大股东持股5%第二大股东持股2%第三大股东持股1%第四大股东持股0.5%集中第一大股东持股51%第二大股东持股20%第三大股东持股10%第四大股东持股5%优缺点股权分散:1、优点: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2、缺点: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股权集中是指大股东集中持有控股权(Shleifer & Vishny,1986)、(Burkart,Gromband Panunzi,1998),也就是说,大股东要么自己作为经理人要么密切监督管理团队以此控制公司政策,其他股东缺乏能力和动机去反对控股股东的决策。当公司的股权集中,存在控制性大股东时,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表现出两种相反的效应,即利益协同效应和侵占效应(Shleifer和Vishny,1986)。一方面,一定程度的股权集中使得控股股东有更大的收益要求权,使得大股东有足够的激励收集信息并有效监督管理层,从而避免了股权分散情况下股东的“搭便车”问题;同时,相对集中的控制权也保证了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决策行为施加足够的影响力。Shleifer和Vishny(1986)认为,即使是在完关的市场条件下,大股东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因为大股东不仅减轻了股权高度分散所引起的搭便车问题,而且有利于公司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当公司管理层存在牺牲股东利益建造经理帝国的行为时,大股东可以通过代理权争夺或接管的方式将其撤换,从而增加公司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利益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大股东的出现也为企业带来了成本。因为大股东的利益往往和公司的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并不一致,两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代理冲突。在缺乏外部控制威肋、的情况下,大股东可能牺牲其他股东的利益追求自身利益,这就是所谓的侵占效应。

7. 股权集中与分散的优缺点

1、股权分散
优点:
在股权分散的公司中,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分享,达到大股东相互监督的股权安排模式,公司决策更加民主。
同时通过董事会内部牵制,可以使得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的决策,能有效抑制可能存在的大股东“以公谋私”的行为对上市公司利益的侵害。
缺点:
决策权的分散,会导致决策效率的下降,使公司无法对市场变化及时做出反应,错过发展时机。
同时,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过少,公司与股东间的利益相关度降低,会打击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导致其对经理层监督监督力度下降,最终导致经理层对公司形成强大的控制力。
另外,董事会内部相互牵制的各大股东一旦产生矛盾,容易造成冲突,影响公司的稳定运行。
2、股权集中
优点:
在股权集中的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相对较大的股份,掌握着公司的决策,能大大提高决策的效率。
同时,其与公司利益相关度较大,公司的盈亏会对其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其参与公司事务的积极性较大,有利于公司的良好运转。
缺点:
股权集中,大股东权力得不到牵制,决策过程缺乏民主,容易发生由于决策者的优柔寡断导致的决策失误,甚至出现大股东利用手中权力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一个合理的公司股权模式应该是“分散”和“集中”都要取,即其他大股东对第一股东形成牵制的同时,需保证第一股东的控股地位,形成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多个大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的同时保证公司运行的动力。
具体而言,即在“一股独大”的公司,应在保证第一股东控股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降低过大的持股比例,或者将其部分股权转让给其他相对持股较多的大股东。在股权相对分散的公司,应适当提高第一股东的股权以提高决策效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股权分散
百度百科-股权集中

股权集中与分散的优缺点

8. 现代公司制企业分散化股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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