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

2024-04-29

1. 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

这个符合预计负债的条件了,肯定得付出钱,结果也能估计,必须确认。合并成本应当是3000万,分录借:长期股权投资3000   贷银行存款1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2000     2002年底根据实际利润冲销负债,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根据准则规定,该项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负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均应采用公允价值。理解不一定正确在讨论。《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指出,“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有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下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中的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

2. 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

就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附出资产或承担债务的的价格。通俗讲,你买个光盘5元钱,这5元就是你买这个光盘时的对价。
我没有中级职称的书,查了一下网校的教程,看了你的问题。说几点
1、本题是统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入账成本为对方权益账面价格所享有的份额计算初始成本。
2、本题是吸收合并,吸收合并下s公司就会注销,资产并入p公司。
3、本题合并前s公司权益(万元)相加刚好跟题目上的给的相等,所以不错,请注意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取得对方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
实收资本(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
600
盈余公积
200
未分配利润
402

3. 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

      有关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         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经支付的对价。
         (1)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①或有对价符合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定义的,购买方应当将支付或有对价的义务确认为一项权益或负债;
         ②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对已支付的合并对价中可收回的部分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2)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3)其他情况下(超过购买日后12个月的)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属于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
         ——如果不属于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或有对价的初始确认         或有对价是购买方与被购买方通过谈判确定的经济对价的内在部分,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的价值及其未来盈利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采取这种方式来降低自身的风险。如果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较低,购买方的合并对价可能随之降低;如果被购买方未来盈利较高,购买方的合并对价可能也随之增加。换言之,买卖双方以或有对价的方式来分享被购买方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并共同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购买方在谈判过程中应该已对被购买方的未来盈利情况进行了适当的了解和评估,并据此达成这些或有对价的条款。因此,在购买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合并成本应该反映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盈利能力的判断和估计,而不是简单地因为支付的不确定性而不予考虑。因此,会计准则讲解指出,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应该包含在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中。
         或有对价的后续计量         结合准则讲解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指引,我们不难看出,购买日之后发生,对合并价款的调整,只有在购买日后l2个月内发生,且是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导致的调整,才属于计量期调整,从而调整商誉。其他调整,尤其是基于被购买方盈利情况的调整或者其他在购买日后发生的事中导致的调整,都不能调整商誉:或有对价属于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或有对价属于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的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人当期损益或按照相关规定计入资本公积;如果不属于金融工具,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根据上述准则的规定和指引,如果或有对价属于一项金融负债,则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形:购买方在购买日对该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评估,如果被购买方盈利情况比预期的好,购买方实际应该支付的价款超过原来购买日的估计,负债金额增大,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相应体现为一项费用;反之,则体现为一项利得。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悖常理——收购对象赚钱,购买方反而因此确认一项费用。但事实上,这种会计处理的结果恰恰体现了或有对价的经济含义,买卖双方以或有对价的方式来分享被购买方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并共同承担这段时间的风险。既然被购买方的盈利能力超过预期,购买方应当按照约定将超出预期的部分与出售方分享,从而体现为购买方在合并报表中的一项费用。
         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案例         A公司的财务总监就下列事项征询项目合伙人甲的意见:
         1.A公司于20×2年初投资500万元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F公司。20×3年1月31日,A公司将所持有的F公司股权的75%作价450万元出售给G公司(非关联公司),A公司所持的F公司剩余25%股权于该日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
         上述股权出售于20×3年1月31日完成后,A公司仍能对F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F公司自设立之日至20×3年1月31日累计实现净利润50万元(其中20×2年度实现净利润45万元),从未进行利润分配,除净利润的影响外,也无其他净资产变动。F公司自设立之日至20×3年1月31日与A公司没有任何交易。针对上述股权出售交易,财务总监希望甲就A公司应如何分别计算其在20×3年1月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提出分析意见。
         2.A公司于20×3年1月31日以1700万元的现金向H公司(非关联公司)购买其全资子公司——I公司的全部股权。20×3年1月31日(购买日),I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650万元。此外,A公司与H公司约定,若I公司20×3年净利润达到预定目标,A公司需向H公司追加支付现金200万元。该或有对价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120万元。针对上述股权购买交易,财务总监希望甲就A公司如何计算其于20×3年1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
         13.针对资料(八)第1项和第2项,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项目合伙人甲逐项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正确答案:
         (1)个别财务报表:A公司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500万元×75%=375万元),收到的对价(450万元)大于终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部分(450万元- 375万元=75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在对剩余的所持F公司25%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将F公司自20×3年1月1日至转变为按权益法核算(20×3年1月31日)之间应享有F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50万元- 45万元)×25%=1.25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对于所持F公司剩余25%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20×3年1月31日)的公允价值(150万元)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450万元)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450万元 150万元=600万元),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F公司自成立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的差额[600万元-(500万元 50万元)×100%=50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2)当企业合并双方约定视未来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支付额外现金追加合并对价,购买方应将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异确认为商誉。
         ①合并成本=1700万元 120万元=1820(万元)
         ②收购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650(万元)
         ③商誉=1820万元-1650万元=170(万元)
   

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

4. 企业合并中涉及或有对价的合并成本怎么确定

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对合并成本的初始确认,会计准则做出的规定是,以投资者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作为投资合并成本的。这里强调的是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并且在合并过程中是不确认损益的。
但是作为投资方其投资用的无形资产,是相当于用无形资产的处置后的所得在再进行投资一样,这是两个环节上的,而非同一个环节,其处置无形资产环节的上利得是应当确认的。也就是说,你应当将这笔处理看作是两笔经济业务的合并处理,视同分解的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无形资产 4000
营业外收入 1000
然后再:借:长期股权投资 6200
贷:银行存款 5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200
这样两笔合并后,就是题中的处理了,这是两个环节上的处理,即一是处置非流动资产,二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里面有的一个虚拟的“银行存款”的。只有第二笔处理才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准则所规定的,不允许其确认损益。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国内法学研究人士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调整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从权利义务对价的角度来调整。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5. 什么是企业并购对价

企业并购即: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产权,从而影响、控制被收购的企业,以争强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行为。企业并购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活动,产生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追求资本最大增值的动机,以及源于竞争压力等因素,但是就单个企业的并购行为而言,又会有不同的动机和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不同的企业根据自己的发展战略确定并购的动因。

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

什么是企业并购对价

6. 企业合并的合并对价有哪些计算方法??

  企业合并的合并对价有购买法、权益结合法等计算方法。

  企业合并对价是指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时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

  合并对价就是吸收、新设或控股合并其他企业所支付的对价,这个对价可以是货币资金、非货币性资金等有价值的物品。

7. 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某些情况下,合并各方可能在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通过发行额外证券、支付额外现金或其他资产等方式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返还之前经支付的对价。
(1)购买方应当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①或有对价符合权益工具和金融负债定义的,购买方应当将支付或有对价的义务确认为一项权益或负债;
②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购买方应当将符合合并协议约定条件的、对已支付的合并对价中可收回的部分的权利确认为一项资产。
(2)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者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应当予以确认并对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
(3)其他情况下(超过购买日后12个月的)发生的或有对价变化或调整,应当区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①或有对价为权益性质的,不进行会计处理;
②或有对价为资产或负债性质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属于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应按该准则规定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资本公积;
——如果不属于金融工具,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其他相应的准则处理。
出售方在或有对价实现前,暂不做账务处理。
希望帮助到你。

企业合并中或有对价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8. 合并对价的简述

例如对一个权利义务明显不平衡的情况,英美法是从对价理论角度来考虑不充分的对价背后是否隐藏着欺诈、胁迫等不公平的事实,从而决定合同是否存在对价的;而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许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合同无对价无效。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某人允诺是为了换取另外一个人对允诺的承诺。从法经济学角度说,对价就是冲突双方处于帕累托最优状况时实现帕累托改进的条件。在平等个体之间法律关系冲突情况下,效率的解决只能通过平等个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在协调平等主体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关系过程中,只要满足对价,自由让度并给予及时补偿而不使任何一方损失的条件,就能实现帕累托最优到帕累托改进的效率。对价从法律上看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而从经济学的角度说,对价就是利益冲突的双方处于各自利益最优状况的要约而又互不被对方接受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的妥协关系来解决这一冲突。换句话说,在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由于经济利益调整导致法律关系冲突时,矛盾各方所作出的让步。这种让步也可以理解为是由于双方从强调自身利益出发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