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印花税试行有新的规定?

2024-05-12

1. 从2017年1月1日起,印花税试行有新的规定?

你说的是这个吧: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除证券交易外的印花税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其他管理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印花税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印花税征管质效,实现信息管税。

  第二章税源管理

  第三章税款征收

  第四章减免税和退税管理


  第二十三条印花税减免税备案管理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多贴印花税票的,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第五章风险管理

  

  第六章附则

  ……

从2017年1月1日起,印花税试行有新的规定?

2. 新的印花税规定是什么?


3. 印花税新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新规定,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支付的价款或者支付的报酬,也就是说是不含税金额,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这部法律总体上维持现行税制框架不变,适当简并税目税率、减轻税负。随着印花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了法律,税收法定加快落实,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新规定

4. 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最新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该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目前尚未生效,该法施行后,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废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5. 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有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五)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该类合同是就具有援助性质的优惠贷款而成立的政府间协议,对其免税有利于引进外资,利用外资,推动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六)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七)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对该类合同免税,是为了支持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减轻农牧业生产的负担。
	(八)对特殊货运凭证免税

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6. 印花税及其有关规定是什么

《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化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明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第十一条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第十二条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第十三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十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三十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第十六条本条例自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7. 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印花税的最新规定是什么?

8. 印花税及其有关规定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正式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正式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一)经济合同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此外,在确定应税经济合同的范围时,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二)产权转移书据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专利实施许可共6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1.资金账簿。2.其他营业账簿。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各方均为纳税人。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印花税的比例税率有五档,即:
1、0.
5、0.
3、0.05和4。
(一)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二)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印花税采用贴花的方法完税,在合同签订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按《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正本丢失或损坏,用副本代替的除外);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免征税的其他凭证;4.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