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商业银行有哪些?

2024-04-27

1. 九大商业银行有哪些?


九大商业银行有哪些?

2. 大型商业银行都有那些?

一、大型商业银行包括1、四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2、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等等2、全国性的商业性质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二、扩展资料——商业银行:1、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 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自2014年8月1日起有条件免收个人客户账户管理费、年费和养老金异地取款手续费,并降低部分收费标准。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最高50元封顶,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200元封顶。2、商业银行经营模式:1)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英国模式,商业银行主要融通短期商业资金,具有放贷期限短,流动性高的特点。即以较低的利率借入存款,以较高的利率放出贷款,存贷款之间的利差就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此种经营模式对银行来说比较安全可靠。 另一种是德国式,其业务是综合式。商业银行不仅融通短期商业资金,而且还融通长期固定资本,即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模式。为了适应中国分业经营的现时特点和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新《商业银行法》对原来商业银行法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2015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作了两处修改:一是删去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二是删去第七十五条第三项中的"存贷比例"。特别是第二处,删除了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

3. 商业银行有哪些

中央银行:1家,即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3家,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5家,即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即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137家农村商业银行:大概224家专业银行:1家,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余组成部分还包括:外资银行、合资银行以及近年来新增的村镇银行。银行业务按业务复杂程度和对网点依赖程度,银行业务可分为两块:一部分是传统业务,包括一般贷款、简单外汇买卖、贸易融资等,主要是靠大量分行网络、业务量来支持。另外是复杂业务,如衍生产品、结构性融资、租赁、引进战略投资者、收购兼并上市等,这些并不是非常依赖分行网络,是高技术含量、高利润的业务领域。按照其资产负债表的构成,银行业务主要分为三类: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债业务主要由存款业务、借款业务、同业业务等构成。负债是银行由于授信而承担的将以资产或资本偿付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债务。存款、派生存款是银行的主要负债,约占资金来源的80%以上,另外联行存款、同业存款、借入或拆入款项或发行债券等,也构成银行的负债。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包括贷款业务、证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

商业银行有哪些

4. 商业银行

1.借款人不同
00卖方信贷的借款人是承包商(卖方);买方信贷的借款人是业主(买方)委托的银行(借款银行)。
002.担保情况不同
00卖方信贷是业主委托银行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直接给承包商开出还款保函或信用证;买方信贷是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协议,然后由第三家金融机构(银行、保险公司或所在国家财政部)再进行担保。
003.付款方式不同
00卖方信贷相当于工程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期付款。建设期工程承包企业从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是人民币,业主的还款是外汇;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就是现汇项目。
004.融资风险管理情况不同
00卖方信贷存在利率风险(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人民币贷款利率每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利率情况调整)、汇率风险(人民币有升值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企业难以承受)、收汇风险(对于非承包商责任业主和担保银行到期不还款,中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赔付率为90%,剩余10%要由承包商承担);买方信贷对承包商来讲不存在上述风险,或上述风险发生对企业影响不大(出现不还款情况,承包商要协助银行和保险公司追讨)。
005.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程度不同
00卖方信贷是承包企业的长期负债,且需要找信誉好有实力的单位为贷款担保,所以对企业压力很大;买方信贷不存在上述问题。
006.前期开拓工作量不同
00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是由承包商直接与业主谈判,所有融资条款都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如:贷款条件、保函格式、信用证格式等;买方信贷是由承包商协调和安排业主指定的借款银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谈判贷款合同;安排业主指定的担保金融机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谈判担保条件(保函格式)。
007.前期工作周期和投入不同
00卖方信贷项目融资条件的谈判,收汇保险和信誉担保单位的落实,都由承包商自己完成,所以一般情况下工作周期较短,前期费用投入较少;买方信贷的融资、担保、保险条件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各方商定,承包商要从中斡旋,并承担相应公关协调费用。
008.对项目的控制程度不同
00卖方信贷的融资条件以及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确定后,承包商顺理成章地与业主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买方信贷则存在业主公开招标的可能性。
009.业主对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倾向不同
00卖方信贷业主委托一家金融机构担保还款即可,操作简便。且融资条件双方可讨论变通,如利息可计入合同总价中等。业主一般倾向卖方信贷的方式融资;买方信贷业主要委托两家金融机构介入,工作难度大,银行费用高,既要支付担保费,又要支付转贷费。

5. 商业银行的功能是什么?谢谢

第一、 信用中介职能。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借贷双方的“中介人”,通过负债业务(集中社会上各种闲散资金)和资产业务(将集中的闲散资金投放到需要资金的国民经济各部门),实现资本的融通,对经济结构和运行过程进行调节。这是商业银行的最基本职能,最能反映其基本特征。 

第二、 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作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货币保管、出纳和支付代理者,通过帐户上存款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基于储户存款,为储户兑付现款等,减少现金使用,节约流通费用,加速结算过程和货币资金周转,促进扩大再生产。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两种职能相互推进,构成商业银行借贷资本的整体运作。 

第三、 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把负债作为货币进行流通,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转化为存款,在存款不提或不完全提现时,专家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信用创造的实质是流通工具的创造,而不是资本的创造。 

第四、金融服务职能。商业银行为适应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迈组可户要求,不但开拓金融服务领域,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实现资产负债业务和金融服务的有机结合。如代发工资、提供信用证服务、代付其它费用、办理信用卡等。金融服务职能逐步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第五,变社会各阶级的储蓄和收入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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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商业银行是什么意思?

   
  银行特征
  (1)商业银行与一般工商企业一样,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它也具有从事业务经营所需要的自有资本,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它与其他企业一样,以利润为目标。  
     
  (2)商业银行又是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殊企业。其特殊性具体表现于经营对象的差异。  工商企业经营的是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商品,从事商品生产和流通;而商业银行是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经营的是特殊商品。  经营内容包括货币收付、借贷以及各种与货币运动有关的或者与之相联系的金融服务。从社会再生产过程看,商业银行的经营,是工商企业经营的条件。同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使商业银行成为一种特殊的企业——金融企业。  
     
  (3)商业银行与专业银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更综合,功能更全面,经营一切金融“零售”业务(门市服务)和“批发业务”(大额信贷业务),为客户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务。  而专业银行只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和提供专门服务。随着西方各国金融管制的放松。专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但与商业银行相比,仍差距甚远;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上具有优势。   
 
  相关职能  
 
  商业银行的职能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主要有五个基本职能:调节经济调节经济是指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短缺,同时在央行货币政策和其他国家宏观政策的指引下,实现经济结构,消费比例投资,产业结构等方面的调整。此外,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还可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状况。
  商业银行因其广泛的职能,使得它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十分显著,在整个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中位居特殊而重要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发展,2012年的商业银行已经凸现了职能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信用创造商业银行在信用中介职能和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了信用创造职能。
 
  商业银行是能够吸收各种存款的银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种存款发放贷款,在支票流通和转帐结算的基础上,贷款又派生为存款,在这种存款不提取现金或不完全提现的基础上,就增加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最后在整个银行体系,形成数倍于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
  商业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是各种金融机构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开设支票存款帐户的机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转帐和支票流通。商业银行以通过自己的信贷活动创造和收缩活期存款,如果没有足够的贷款需求,存款贷不出去,就谈不上创造,因为有贷款才派生存款;相反,如果归还贷款,就会相应地收缩派生存款。
  收缩程度与派生程度相一致。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说,吸收存款在其经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信用中介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货币集中到银行里来,再通过资产业务,把它投向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是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与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来实现资本的融通、并从吸收资金的成本与发放贷款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的差额中,获取利益收入,形成银行利润。商业银行成为买卖“资本商品”的“大商人”。[5]商业银行通过信用中介的职能实现资本盈余和短缺之间的融通,并不改变货币资本的所有权,改变的只是货币资本的使用权。支付中介商业银行除了作为信用中介,融通货币资本以外,还执行着货币经营业的职能。通过存款在帐户上的转移,代理客户支付,在存款的基础上,为客户兑付现款等,成为工商企业、团体和个人的货币保管者、出纳者和支付代理人。
  以商业银行为中心,形成经济过程中无始无终的支付链条和债权债务关系。金融服务随着经济的发展,工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日益复杂 化,银行间的业务竞争也日益剧烈化,银行由于联系面广,信息比较灵通,特别是电子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的广泛应用,使其具备了为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条件,咨询服务,对企业“决策支援”等服务应运而生,工商企业生产和流通专业化的发展,又要求把许多原来的属于企业自身的货币业务转交给银行代为办理,如发放工资,代理支付其他费用等。
  个人消费也由原来的单纯钱物交易,发展为转帐结算。现代化的社会生活,从多方面给商业银行提出了金融服务的要求。[5]在强烈的业务竞争权力下,各商业银行也不断开拓服务领域,通过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进一步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扩大,并把资产负债业务与金融服务结合起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金融服务己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职能。  
 
  分类介绍
  ‍中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其余还有138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302家农村商业银行(另有多家正在筹建,所有农村合作银行均要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外加邮政储蓄银行。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截至2013年10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超过1000家,已实现全国31个省份村镇银行的全覆盖,全国1880个县市的覆盖面超过50%,中西部地区组建620家,占比62%。

7. 商业银行的定义

商业银行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邮政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在广义上都应该视为商业银行,但因为一些特殊的历史原因,造成了邮政储蓄银行(老的)不能发放贷款只能吸收存款,农村信用社又承担了很多政策性业务(如在广大偏远乡村亏损支农,不能单纯追求盈利)等,所以他们是特殊的,而这些特殊的都有国家和政策的因素,因此在制定法律上要有所区别。大的趋势是都要逐步向商业银行转轨。
商业银行是特殊的银行。商业银行作为特殊银行,首先在经营性质和经营目标上,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不同。商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在经营过程中讲求营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不受政府行政干预。其次商业银行与各类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同。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泛,功能齐全、综合性强,尤其是商业银行能够经营活期存款业务,它可以借助于支票及转账结算制度创造存款货币,使其具有信用创造的功能。

商业银行的定义

8. 八大商业银行的名称

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