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业补贴政策2022

2024-05-15

1. 广西创业补贴政策2022

一、初创补贴:每位创业者一次性补贴10000元,合伙经营或股东也可以叠加申请补贴,一家创业企业可申请最多10人,合计补贴不超过10万元。二、场租补贴:在深圳创业中小企业并且租赁商用场地经营的,可补贴每月5001560元,可持续补贴3年!补贴的金额合计不超过4.5万元。三、社保补贴:中小企业的法人和股东在创业企业名下缴纳社保,每人每月可获得750元左右的社保补贴,补贴可持续3年!补贴的合计不超过27万元。四、带动就业补贴:中小企业招聘员工的,按每一位员工3000元的标准补贴给创业者,补贴人数不超过16人,补贴总金额不超过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的贷款额度为20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总额的10%。对10万元及以下货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詈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微小企业,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300万元,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农民创业补贴政策1、一是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由专项资金贴息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二是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三是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广西创业补贴政策2022

2. 广西创业补贴政策2022

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 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对创办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一)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对首次在设区市辖区内创办小微企业,所创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 以上的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的申领与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毕业年度的学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证明)、营业执照、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等)。如可查询企业社 会保险缴费情况的,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小微企业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所创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二)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创业扶持补贴。对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及以下(不含城区、县城所在乡镇)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所创经营主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含)以上,且带动3人(含)以上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年度内就业半年(进城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返乡入乡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的,按照每户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补贴的申领与发放: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扶持补贴应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如纳税证明或企业发放I资明细账单等)、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就业人员不少于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可免于提供)。如可查询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的, 可免提供生产经营情况佐证材料。该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日应距申请奖补之日不超过18个月(含) ,且申请奖补时仍在经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所创经营主体的银行基本账户或创业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无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可支付到其银行账户。同一人员创办多个创业实体符合多个创业补贴申请条件,只享受1次创业扶持补贴。同创业地址有多个创业实体的,只有1家创业实体享受创业扶持补贴。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