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什么问题?

2024-05-13

1.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什么问题?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一些不足之处
(1)作用效果过于猛烈。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微小变动,就会造成法定准备金的较大波动,对经济造成强烈影响;

  (2)准备金比率的频繁变动会给银行带来许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因而易于受到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对;

  (3)受到中央银行维持银行体系目的的制约——降低法定存款准备比率容易,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难。

以上,仅供参考

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存在什么问题?

2.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有以下特点

法律分析:1.作用速度快而有力;
2.作用呈中性,即改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对所有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都产生相同的影响;
3.特定条件下可以起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无法替代的作用;
4.存款准备金制度强化了中央银行的资金实力和监管金融机构的能力,可以为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顺利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5.作用效果过于猛烈。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的微小变动,就会造成法定准备金的较大波动,对经济造成强烈影响;
6.准备金比率的频繁变动会给银行带来许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银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难度,因而易于受到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反对;
7.受到中央银行维持银行体系目的的制约——降低法定存款准备比率容易,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十六条 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
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3. 简述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与制度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近二十年来,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六次调整。1998年以来,随着货币政策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转化,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不断得到完善;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过两次调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将存款准备金率由13%下调到8%,最近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
通俗一点解释,比如现行的存款准备金率是17.5%,那么就表示商业银行在吸收了100万存款后,必须将17.5万存入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还有一个作用是金融宏观调控,在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下,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将起到控制现金流通量的作用

简述我国存款准备金政策与制度

4. 将存款划分为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的标准是什么

   
    200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银行会计学》真题单项选择题第5题
    将存款划分为财政性存款和一般性存款的标准是( )
    A.吸存对象
    B.缴存范围
   
    C.计息与否
    D.存款存期
     校解析答案: B
    
    
    
  

5. 我国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是否属于法定存款准备金?

1、我国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不是属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现金资产是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资产。
2、我国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库存现金,二是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与超额存款准备金,三是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同业存放是银行的负债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是否属于法定存款准备金?

6. 存款准备金政策的特点包括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为保障客户在资金的存款提取和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与其存款总额的比率为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最初的意义是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后来逐渐演变为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内容:

  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对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必须按照法定比例在中央银行保留一定的准备金,其余部分可用于贷款或投资。

  2)准备金可以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主体。

  一般只限于中央银行的存款,英国的传统做法是允许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冲抵存款准备金,而法国规定银行的高流动性资产也可以作为存款准备金的一部分。

  3)规定存款准备金的计算和存款方式。

  首先是确定存款类别和存款余额依据,其次是确定存款准备金的持有期限。一些计算的存款余额是基于商业银行的每日平均存款余额和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后的差额,而另一些是基于月底或旬末、周末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后的存款余额。

7.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政存款的是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政存款的是(C )。
A.国库存款
B.国库现金管理存款
C.现金
D.其他财政存款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财政存款的是

8.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特点

1)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实施对象。《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均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期限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缴存存款准备金。

(2)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我国现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只对存款计提准备金。具体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一般存款,所谓一般存款是相对财政性存款而言的,包括企业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信托投资机构吸收的信托存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联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联社等集体金融组织吸收的各项存款。

(3)规定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的机构。国家授权人民银行规定存款准备金率并根据放松银根或紧缩银根的需要进行调整,并组织分支机构具体实施。

支付准备金又称超额准备金,是指银行为应付可能的提款所安排的除法定准备金之外的准备金,其特点为超额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一部分资产。我国的超额准备金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存入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二是商业银行营运资金中的现金准备。前者主要用于银行间的结算和清算,以及用于补充现金准备,后者主要用于满足客户的现金需要。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根据1983年9月《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重新恢复建立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其作了明确规定,把它列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的首位。1998年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对有关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事宜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