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威海大学生补贴2022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2. 威海大学生就业补贴2022政策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灵活性就业并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021年度已享受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复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发放补贴资金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2022年度首次申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年底前可申领。一、补贴标准 2022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年,其中只参加养老保险的3850元/人/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申报材料1.身份证或社保卡;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报到证复印件;4.存档回执单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承诺书。三、线上申领方式 1.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eihai.gov.cn/),点击“服务大厅”。
2.在“个人办事”栏目下,点击“省就业人才网上服务”,进入“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3.在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
4.阅读《业务经办信用承诺书》,选中“阅读并同意。”等待十秒后点击接受进入:
5.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或手机验证码登录;首次应用网上服务大厅的,需先注册后再登录。
6. 登录后,进入个人服务界面。 选择“公共服务”-“灵活就业登记”。
7.在地图上选择业务办理地市“威海市”:
8.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灵活就业信息,并选择当前的参保地行政区划为审核机构,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等待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9.灵活就业登记审核通过后,选择“补贴服务”-“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领”。
10.在地图上选择业务办理地市“威海市”:
11.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选择当前的参保地行政区划为审核机构,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等待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
3. 威海大学生补贴2022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
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4. 威海大学生补贴2022政策
(一)申请人向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和审核工作;(三)在宁波就业创业网公示审核情况,向申请人反馈认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四)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拨付。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含公示7个工作日)。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 2022威海大学生津贴
一、申报时间 11月28日启动,12月16日截止。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 博士后人员 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的,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 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下同),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3 本科毕业生 2018年及以后毕业,毕业3年内,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第三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3年(截止到2022年11月30日)。 4 根据2020年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规定,2020年及以后首次来威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就业单位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三、津贴标准 ”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含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不与博士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四、受理审核程序 1. 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体育学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1)对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机制,采取承诺制免申报材料的方式,主动向大学生兑现津贴资金。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信息确认。具体流程为(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1用人单位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对系统推送的符合条件人员信息进行确认; 2对有遗漏的符合条件人员在系统进行增补; 3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2022年7-10月的工资流水。 另外,国外高校毕业的新增补人员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2)在高校、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创业人员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7196 0631-5190826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869086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981866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236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6115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8966001 (3)博士后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0961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237390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485908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1527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4210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6869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78228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9091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8966015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5819520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健委咨询电话:0631-5300009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5216013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703853
6. 威海大学生补贴只要在威海交保险就行么
1. 博士后研究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名单见文末阅读原文),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3. 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
按照原《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5〕6号)有关规定,已申领过住房补助尚未期满,可以继续申请住房补助。2018年以后来我市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该住房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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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标准
(一)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500元住房补助,可连续发放3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1. 就业人员须提供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0年7月—10月银行【摘要】
威海大学生补贴只要在威海交保险就行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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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博士后研究人员: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人员,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2. 博士、硕士研究生: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名单见文末阅读原文),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3. 本科毕业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
按照原《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5〕6号)有关规定,已申领过住房补助尚未期满,可以继续申请住房补助。2018年以后来我市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该住房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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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标准
(一)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1.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津贴,可连续享受三年。
2. 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2000元工作津贴,不与生活津贴重复享受。
3. 在站博士后人员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
(二)博士硕士住房补助
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500元住房补助,可连续发放3年。
三、申报材料
(一)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
1. 就业人员须提供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请表、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2020年7月—10月银行【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