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正确

2024-05-13

1. 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正确

1、对

2、错
3、对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
10、错

对于发行方可以赎回的债务工具,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正确

2. 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的一个问题

注意是应计利息,实际并不发放,只有在最后清偿的时候一起连同本金返还。调整到最后的金额是本金加上所有的利息。所以未发放的应计利息就计入到了摊余成本。有没有发现其实加的就是上期的实际利息。一般很少考应计利息的,知道做法就够了!
       本人一直改不回个计算习惯,老喜欢用摊余成本*(1+实际利率)-收回的金额来计算,不过对于应计利息来说这样更直观也更方便,没收到钱的后面的尾巴就没有了。(包括后面的分期付款、收款、融资租赁等等要折现的,道理做法都一样)。
       14年新增的计算公式(当然以前也有)是面值-/+(利息调整余额-本期利息调整发生额),这样算到最后利息调整就没了,金额就是面值。到某一期的利息调整余额多少也比较直观。但是这样算的话就要把应计利息加回去。这也是题目中老师的做法。
     一般不太可能单独考应计利息,否则后面不太好出题,也不太好算,好像还有点争议什么的。不过差错更正完全有可能考,就是把应计利息当成应收利息来计算摊余成本,然后调整分录。

3. 对于附有赎回权的债权,在市场利率下降时,发行方选择赎回的可能性增大,为什么呢??求解求解

原因是很多时候债券是采用固定票面利率来进行发行的(对于浮动利率债券也就是俗称的浮息债除外,以下的论述以固息债为论据),当市场利率下降时,由于固定票面利率,会使得发行方所支付的利息成本会因市场利率下降而变相上升(虽然支付的利息数额没有变化,但市场利率的下降变相对于发行方来说就是同样的融资金额却要多支付比现在市场所要求的利息成本),对于附有提前赎回权的债券来说,发行方会因利息成本的变相上升而会考虑提前赎回债券再发行债券的成本是否存在可行性,即提前赎回债券加上再发行债券的成本是否小于不赎回债券的成本,当小于时就可以选择提前赎回债券再进行融资从而降低资金成本。由于被提前赎回,投资者所获得的原来投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就要面临市场利率下降所导致的再投资收益下降的问题,故此会蒙受再投资风险。

对于附有赎回权的债权,在市场利率下降时,发行方选择赎回的可能性增大,为什么呢??求解求解

4. 可供出售的债务性投资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本质区别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实际利率法指按实际利率计算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费用的方法,摊余成本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和加上或减去累计摊销额以及扣除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1.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成本),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2.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持有至到期投资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应计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收到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的债券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收到分期付息、一次还本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支付的利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3.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都是属于股权投资还是债券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债券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特点是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一般只有债券类投资才能符合这些特点(如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有股权投资也有债券投资,买的股票就是股权投资,买的债券就是债券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都是属于股权投资还是债券投资

6. 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长期性质,但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如符合条件也可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对这句想问下

这句话是错的。
1、购入时如果属于一年以内,直接做短期投资,不列入长期投资。
2、购入时一年以上的,做为长期投资入账
3、长期投资项目最后一年时,属于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这部分不需要从长期投资里做账务处理,但是需要在资产负债表里单独列报(填在一年以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也就是说,长期投资入账时都是超过一年的,
长期投资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年内没到期的,一类是一年内到期的
而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属于短期投资,是流动资产。
 
举例:
公司购入一年以内的债券5万,(这个属于短期投资,是流动资产)
购入三年的债券10万,(这个是长期投资,是非流动资产)
公司前年购入的8万债券,今年到期(这个还是长期投资,但属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 持有至到期投资练习题-求助

购入时的分录: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1 200
       贷:银行存苦啊  1 062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138
因为每年末确认应收利息的分录如下
借:应收利息 60        (100*12*5%=6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贷:投资收益
在持有期间应当将所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分摊掉
所以持有期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收利息+利息调整
                                                 =60*3+138
                                                 =318
不知道我有没讲明白?希望能帮到你!

持有至到期投资练习题-求助

8. 投资者可以购入以哪些形式发行的债券?

(1)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在债券发行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方式按承担发行风险的主体不同分为:
①直接发行。即由发行者自己办理必要的手续、债券发行方式直接向投资者发行债券,而不经过中介人。
②间接发行。即发行者通过中介人(银行或证券公司)向投资者发行债券。目前大多数债券是以这种方式发行的。在采用间接销售方式时,发行人要通过发行市场的中介厂(主要是承销者)办理债券的发行与销售业务。债券发行方式承销者承销债券的方式又分为三种:一种是代销方式,一种是余额包销方式,另一种是全额包销方式.
代销方式:是由发行者委托承销者代为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者按照预先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了销售截止日期,债券如果没有能够按照原定发行额售出,未售出部分仍退还给发行者,债券发行方式承销者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余额包销方式:是由承销者按照已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面向社会推销债券,到了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者负责认购,承销者要按照约定时间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款项。
全额包销方式:是由承销者先将债券全部认购下来,债券发行方式并立即向发行者支付全部债券款项,然后再按照市场条件转售给投资者。从以上几种承销方式看,由于承销者承担的发行风险不同,所获得的承销手续费也就不同.全额包销费用要高于余额包销费用,余额包销费用要高于代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