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2024-05-16

1.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第一条 本会会名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英译名为“Cent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第二条 本会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自愿联合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联络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同为祖国的富强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介绍

2. 华中科技大学的杰出校友

华中科技大学杰出校友名单 
朱九思 杰出教育家
邹寿斌 电子科技大学校长
周祖德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
许晓鸣 上海理工大学校长
丁烈云 华中师范大学党委
陈小龙 同济大学副校长
郑晓静 兰州大学副校长
喻世友 中山大学校长
杨 勇 厦门大学副校长
瞿金平 华南理工大学副校长
陈建新 华南理工大学党委副
杨宗凯 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
杨志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杨叔子 科学院院士
朱中梁 科学院院士
周 济 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部长
樊明武 工程院院士
潘 垣 工程院院士
张勇传 工程院院士
李培根 工程院院士
叶声华 工程院院士
岑可法 工程院院士
姚绍福 工程院院士
郭孔辉 工程院院士
谢伏瞻 国家统计局局长
娄勤俭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李 军 交通银行行长
张培刚 著名经济学家,发展经济学创始人
林少宫 著名计量经济学家
艾春荣 杰出经济学家
石寿永 杰出经济学家
田国强 杰出经济学家
叶荫宇 斯坦福终身教授
陈 刚 MIT终身教授
郑宝用 杰出企业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胡厚琨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刘建华 威斯康星大学终身教授
汪 宁 UIUC终身教授
孙剑桥 特拉华正教授
朱建刚 CMU计算机系正教授
徐 涛  年轻科学家
李一男 杰出企业家、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汪潮涌 杰出企业家
王 锴 杰出企业家
朱江晓 杰出企业家
严援朝 IT著名人士 
裘法祖 科学院院士
吴孟超 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科学院院士
吴 旻 科学院院士
陆道培 工程院院士
侯云德 工程院院士
周宏灏 工程院院士
梁伯强 我国病理学奠基人之一
金问淇 著名妇产科专家
贝时璋 我国细胞学、胚胎学创始人之一 生物物理学奠基人,中科院学部委员
李赋京 著名病理学家
谷镜汧 著名病理学家
沈其震 著名医学生理学家 中科院学部委员,现代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第一任院校长
吕富华 著名药理学家 医学教育家
陶桓乐 著名呼吸内科专家
谢敏晋 著名微生物学家 生物制品学家
武忠弼 著名病理学家 世人称之为同济活化石
邵丙扬 著名内科学家
过晋源 著名内科学家
桂希恩 著名传染病专家 贝利"马丁奖章获得者
张应天 首届 中国医师奖 获得者
钱信忠 原卫生部部长
殷大奎 原卫生部副部长
何界生 原卫生部副部长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
参考资料
信息化博客:http://m.e-works.net.cn/community/blog111010.htm

3. 华中科技大学的杰出校友都有哪些

郑晓静 兰州大学副校长
喻世友 中山大学校长
杨 勇 厦门大学副校长

杨宗凯 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
杨志光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华中科技大学(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高校,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21世纪学术联盟、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七校联合办学、全球能源互联网大学联盟成员高校,入选“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是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建医学院的十所院校之一,是拥有国家大科学中心的四所大学之一,入选《Nature》评出的“中国十大科研机构”,被称作“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缩影”。

华中科技大学的杰出校友都有哪些

4.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杰出校友

 谢伏瞻:十七届中央纪委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娄勤俭: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田民: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  汪海兵:上海淘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5.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会名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英译名为“Central Alumni Association of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第二条 本会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友自愿联合组成的、经国家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联络校友,增进友谊,加强合作,促进交流,共同为祖国的富强和母校的发展作贡献。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接受教育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挂靠华中科技大学,会址设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校内。第二章 任 务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一)加强海内外校友之间的联系,构建高质量的校友网络,关心校友的发展并提供服务平台;(二)发挥校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母校与地方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为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为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作贡献;(三)发动校友广泛争取办学资源,进一步提升母校教育质量、科研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四)注重各区域、各行业校友资源的整合,加强对地方校友会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支持和帮助校友在尚未成立校友会的地区建立校友会组织。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第八条 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成为本会会员:(一)曾在华中科技大学及其前身(原华中理工大学、原同济医科大学、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及原科技部管理学院)和前身认可的学习、任职或任教过的人员;(二)学校授予名誉学位者和外聘的各类专家、学者等。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对母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或意见;(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优先获得本会资料、信息服务;(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母校声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积极与本会进行信息沟通,向本会提供信息资料;(五)联络校友与社会各界友好人士,为母校的发展争取各方面的支持。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一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会重大事宜。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须经到会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四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五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审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免事宜;(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提出下届理事会候选人;(六)决定机构设立和副秘书长的聘任;(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五条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数不超过理事数的1/3)。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由在任主要校领导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聘任名誉会长;(五)提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六)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决定权。第二十五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各地校友会的协调;(三)提名副秘书长及有关机构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第二十六条 校友总会常设办事机构——校友总会办公室,由常务副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对秘书长负责。其职责为:(一)负责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与各地校友会联络,并协调开展工作;(三)负责经费的筹集和管理;(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社会及校友捐赠;(二)学校资助;(三)利息;(四)其他合法收入。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布校友和社会捐赠款项的收支情况,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二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三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四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五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华中科技大学各地校友组织的成立,应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总会与各地校友会组织建立密切工作联系,但无组织上的隶属关系。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 2001年9月26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2006年12月9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修订。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组织章程

6. 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的校友捐助办法

一、通过邮局汇款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办公室二、通过银行汇款户 名: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关山支行三、本人直接或委托他人现场捐赠华中科技大学行政楼(南三楼)517#校友总会办公室四、网上捐赠登录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网站进行网上捐赠(目前尚未开通),适用于开通网上银行服务功能的校友。五、有组织捐赠以班级、年级或地区为单位集中捐款,可以通过召集人汇总到校友总会。纪念品可集中提前预领,多退少补。六、大额捐款可通过银行直接划拨至华中科技大学校友总会帐户。校友总会办公室:联系人:朱鲁斌

7. 华中科技大学领导的姓名

党委书记:    
路 钢   
校长:    
丁烈云    

党委常务副书记:    
丁汉初   
常务副校长:    
邵新宇      

党委副书记:    
周建波 马建辉       
副校长:    
杨 勇 骆清铭 段献忠     

总会计师:    
湛毅青    

党委常委:    
路 钢 丁烈云 丁汉初 邵新宇 杨勇   王国斌    陈安民 骆清铭 段献忠 湛毅青 周建波 马建辉

华中科技大学领导的姓名

8. 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的学院领导

据官网资料显示,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现任领导有:院长:陆培祥(教授)负责学院行政工作,主管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外事工作院总支书记:张凯负责全院党建工作,主管人事工作副院长:陈相松分管学院科研和人才引进工作副院长:项林川分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涂良成分管学院研究生工作院党总支副书记:刘会平分管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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