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2024-05-14

1.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2.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忽略你采用成本法的不合理性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成本法下实现收益不做帐
宣布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投资收益
10万
2001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发生亏损也不做
宣告发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投资收益
8000
2002年2月收到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应是权益法而不收益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400万
贷银行存款
400万
同成本法
当2000年甲公司实现收益确认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万
贷:投资收益
16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1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万
2001年2月收到股利同成本法
借:银行存款
10万
贷:应收股利
10万
2001年亏损
借:投资收益
4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万
宣告发放股利
借:应收股利
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8000
2002年2月收到股利
借:银行存款
8000
贷:应收股利
8000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投资者进行股权投资时,其最初取得股份时的投资记录都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人账。在股份取得以后,其账务处理则要根据投资者在对被投资企业经营政策和财务方面所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决定是采用成本法,还是采用权益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成本法,就是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公司对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所谓权益法,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贴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它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人所有者权益。
一、长期股权投资股票股利的处理
分派股票股利,一不会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而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结构发生内部的调整;二不需要企业拿出现金。
从理论上讲,被投资企业派发股票股利既没有使资产减少,也没有减少所有者权益,但每股净资产降低了,表明股份稀释;投资企业既没有收到资产,也没有增加所有者权益,仅仅是股份的增加,股份的增加也并未使持股比例增加,因此,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4.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5.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异同点是什么?

6.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7.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异同?


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异同?

8.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一、你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条件理解是正确的,确实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是“且”的关系,如果满足第一个条件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企业就只能将其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了。

二、第二个条件中的公允是指投资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有报价,而不是指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确定。

三、理论上说,权益法核算才是长期股权投资唯一的做法,成本法是一种简化的做法,在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点影响的情况下,由于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损益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在控股比例很少的情况下,获得被投资单位的报表很困难,故采取成本法核算。至于控制的情况,则是由于权益法自身的致命缺陷造成的,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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