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由国家设立,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办理公证业务及相关的法律事务。 公证机构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 设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1理论上是可以的。 2但出于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避免代理人滥用委托权限。现在相关部门认定使用的委托公证书中需要有具体的委托事项。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委托书中写到全权委托的话,那相关部门为了保护你的利益,有可能不认可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3所以建议你,如果现在能预期到一些委托的事项,就都写进去尽量写全。如果预期不到的那只能尽量写然后最后写个全权或者一切有关事宜。如果相关部门到时不认可只能再驻该国的中国使馆办理委托书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