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到政府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2024-05-14

1. 事业单位收到政府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您好,行政事业单位用政府债券资金偿还债务,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债券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偿还债务时

借:应付账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行政支出(或事业支出、债务还本支出)

贷:资金结存

政府补贴在账务处理时需要用"营业外收入"科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摘要】
事业单位收到政府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应该如何账务处理【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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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收到政府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提问】
您好,行政事业单位用政府债券资金偿还债务,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债券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借:资金结存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偿还债务时

借:应付账款(或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借:行政支出(或事业支出、债务还本支出)

贷:资金结存

政府补贴在账务处理时需要用"营业外收入"科目.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回答】

事业单位收到政府债券需要还本付息应该如何账务处理

2. 事业单位申请的一般债券需要谁偿还

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机关举办的,指受国家机关领导,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地间接地为上层建筑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分为经济建设的事业单位、文教科学卫生的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有财政补助、上级拨入和事业收入。如果出现财务困难,应债务重组;如果不能债务重组,进行清算后仍资不抵债,理应由举办者偿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办法》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办法》要求,各地应及时披露一般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办法》要求,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资者对披露信息进行独立分析,独立判断一般债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办法》要求,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 事业单位申请的一般债券需要谁偿还

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机关举办的,指受国家机关领导,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地间接地为上层建筑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分为经济建设的事业单位、文教科学卫生的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有财政补助、上级拨入和事业收入。如果出现财务困难,应债务重组;如果不能债务重组,进行清算后仍资不抵债,理应由举办者偿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办法》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办法》要求,各地应及时披露一般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办法》要求,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资者对披露信息进行独立分析,独立判断一般债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办法》要求,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事业单位申请的一般债券需要谁偿还

4. 事业单位申请的一般债券需要谁偿还

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机关举办的,指受国家机关领导,不具有社会生产职能和国家管理职能,直接地间接地为上层建筑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分为经济建设的事业单位、文教科学卫生的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其经费来源有财政补助、上级拨入和事业收入。如果出现财务困难,应债务重组;如果不能债务重组,进行清算后仍资不抵债,理应由举办者偿债。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一般债券由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和偿还主体为地方政府。
《办法》要求,各地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择优选择信用评级机构,与信用评级机构签署信用评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办法》规定,信用评级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信用评级工作,遵守信用评级规定与业务规范,及时发布信用评级报告。
《办法》要求,各地应及时披露一般债券基本信息、财政经济运行及债务情况等。
《办法》要求,信息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投资者对披露信息进行独立分析,独立判断一般债券的投资价值,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办法》要求,各地组建一般债券承销团,承销团成员应当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或者净资本状况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

(一) 债权债务 数额大、形成时间长、账户多。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账户主要是核算和反映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正常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制度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在近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的债权债务挂账数额少则几万元、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有的挂账时间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或者更长时间的,而且有的债权债务账户涉及单位或个人八、九十个之多。由于长期不清理,个别单位因为机构改革、单位改制、人员调动等原因,债权债务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债权债务清理、清收难度加大,有些债权由于当事人变动、当时的记录不完整、记载不明确,使回收工作难度更大,有些债权已无法收回,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债权债务的实际情况。有些单位债权债务业务登记内容不完整,不设置具体的明细科目,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总数,或者写成“以前年度结转”和“其他”等明细账户,不能准确地反映债权债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由于长期不清理不核对不结算,上年结转下年,年复一年,债权债务数额越滚越大,很少有人过问,至于债权债务是否账实相符,更是谁也说不清。   (三)借款不及时催收或结算。有些单位的干部职工向单位借用的临时公务借款不及时报账结算和归还,单位财务人员也不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时间长了,特别是借款人调离了本单位,借款挂账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挂下去,一般很少有人过问。   (四)滞留项目专项资金。有些单位把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拨入的项目资金和有专项用途的资金长期挂账,有的挤占挪用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将这些资金有的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有的用于弥补部门和单位的经费。   (五)利用“债权债务”户核算。有个别单位将应作收入和支出的经济业务,不作收入和支出账务处理,而挂往来计入债权债务,甚至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计入债权债务,一些支出也在债权或 债务 中列支,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不真实。 以上是事业单位债权债务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

6. 事业单位债权债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债权债务数额大、形成时间长、账户多。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账户主要是核算和反映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正常债权债务关系,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制度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在近年的审计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的债权债务挂账数额少则几万元、十几万,多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有的挂账时间少则三、五年,多则十几年或者更长时间的,而且有的债权债务账户涉及单位或个人八、九十个之多。由于长期不清理,个别单位因为机构改革、单位改制、人员调动等原因,债权债务主体发生了变化,导致债权债务清理、清收难度加大,有些债权由于当事人变动、当时的记录不完整、记载不明确,使回收工作难度更大,有些债权已无法收回,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反映债权债务的实际情况。有些单位债权债务业务登记内容不完整,不设置具体的明细科目,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只有“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总数,或者写成“以前年度结转”和“其他”等明细账户,不能准确地反映债权债务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由于长期不清理不核对不结算,上年结转下年,年复一年,债权债务数额越滚越大,很少有人过问,至于债权债务是否账实相符,更是谁也说不清。(三)借款不及时催收或结算。有些单位的干部职工向单位借用的临时公务借款不及时报账结算和归还,单位财务人员也不及时向借款人催收,时间长了,特别是借款人调离了本单位,借款挂账就这样年复一年地挂下去,一般很少有人过问。(四)滞留项目专项资金。有些单位把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拨入的项目资金和有专项用途的资金长期挂账,有的挤占挪用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将这些资金有的用于其他项目支出,有的用于弥补部门和单位的经费。(五)利用“债权债务”户核算。有个别单位将应作收入和支出的经济业务,不作收入和支出账务处理,而挂往来计入债权债务,甚至将应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也计入债权债务,一些支出也在债权或债务中列支,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