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里面的单位编码是几位数得呢?和单位编号一样吗?

2024-04-29

1. 请问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里面的单位编码是几位数得呢?和单位编号一样吗?

您好,单位编码是法人或者企业编码,也是组织机构代码这个您需要问单位的人事行政人员。
社保登记编码是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也是单位登记证号。【摘要】
请问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里面的单位编码是几位数得呢?和单位编号一样吗?【提问】
您好,单位编码是法人或者企业编码,也是组织机构代码这个您需要问单位的人事行政人员。
社保登记编码是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也是单位登记证号。【回答】
单位编码有三种情况,分别是15位数、18位数、20位数。【回答】
单位编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回答】
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请问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里面的单位编码是几位数得呢?和单位编号一样吗?

2.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填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一、申办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二、办理业务时间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三、服务承诺一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二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四、办事管辖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3. 生育保险审批表是什么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来立法的,具有国家政策支持。而各地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完善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为了更透彻的了解生育保险,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政策法规是无法忽略的。1、生育保险法律: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2、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3、二胎生育保险规定: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4、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6月起,用人单位不论按以上的哪种方式申领生育津贴,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不能等申领了生育津贴后才发放给职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生育保险审批表是什么

4.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填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一、申办程序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三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二、办理业务时间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三、服务承诺一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二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四、办事管辖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生育保险审批表是什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来立法的,具有国家政策支持。而各地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完善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为了更透彻的了解生育保险,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政策法规是无法忽略的。1、生育保险法律: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2、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3、二胎生育保险规定: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4、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广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完善生育津贴计发方式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3年6月起,用人单位不论按以上的哪种方式申领生育津贴,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都应当视同职工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产假工资(生育津贴),不能等申领了生育津贴后才发放给职工。

生育保险审批表是什么

6.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办啊?具体流程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
一、申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三、办理业务时间
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
四、服务承诺
1、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
2、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五、办事管辖
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扩展资料:
申报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7.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办啊?具体流程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业务程序
一、申办程序
(一)用人单位应在女职工生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流产(引产)之日起三个月内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须填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生育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剖腹产、多胞胎或死胎引产(7个月以上)的;须提供有效病历和医院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用人单位申报女职工流产(引产)待遇的须填报《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女职工《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流产(引产)证明及医疗费用单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女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三、办理业务时间
每月1-25日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时间。
四、服务承诺
1、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退回单位。对符合规定的,通知单位领取《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或《流产(引产)待遇审批表》第三联。
2、自受理单位申报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的次月15日前,将核准的生育或流产(引产)待遇拨到单位银行帐户,单位负责按规定发放。
五、办事管辖
参保单位办理上述有关业务时,按归属分别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失业工伤生育待遇核法科或分中心待遇核发股办理。

扩展资料:
申报办理

申报缴费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保险待遇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怎么办啊?具体流程

8. 生育险中的医疗待遇项目代码是什么意思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摘要】
生育险中的医疗待遇项目代码是什么意思【提问】
生育险办理流程: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 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 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 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 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 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 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 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