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有合法的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吗
目前国内没有正规外汇交易平台,所有的交易平台其实都是国外代理,虽然外汇交易属于金融监管灰色地带,但国家平没有直接允许任何机构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交易。所以严格来说,目前为止,国内没有任何一家合法的外汇交易机构,并且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国外的外汇交易机构比较成熟,国外的外汇交易市场开设的业务基本都是以外汇保证金形式存在,而非外汇实盘。中国国内的金融机构之所以没有开展保证金业务,主要是还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但是国家目前是不干涉公民的海外投资的,所以目前一般是国外的主流平台在国内找代理为他们做客户开发和服务工作。
那么,如今互联网上出现的那些外汇交易平台是否正规呢?
2017年11月10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关于防范通过网络平台从事非法金融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提出:
境内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从事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含跨境),以及境外机构未经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批准通过互联网站、移动通讯终端、应用软件等各类网络平台为境内客户提供外汇、贵金属、期货、指数等产品交易,均属于违法行为。
我曾将看到过这样一个言论,只要是受监管的正规平台就是合法的,因为政府不干预公民的个人投资,而且交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国内。
而如今受到国内监管的交易所包括银行(含民营)、国企、授权代理交易的企业。当然我们也可以不在国内参加交易,如果出国旅游,离开大陆,然后参加外汇交易,这属于合法的。国外交交易不受国内金融监管。
未来,国内能进行外汇合法交易吗?
随着,人民币在国际市场影响越来越大,未来人民币很可能直接作为国际交易主流货币,同时,外汇交易也会开始搬上政治舞台。
一、首先我们必须正视经济全球化、金融交易自由化的国际潮流,了解网络交易的渗透能力和竞争力。在对国际外汇市场的交易量统计中我们发现,外汇交易量比前两年有了惊人的增长,每日平均接近6万亿美元,远远超过其它虚拟金融产品的增长。
二、汇市可说是最“干净”的投机市场:投资者不用劳神于每支股票的业绩,不用担心期货多空双方的内幕交易,每日巨额的成交量,使任何机构也没有坐庄的勇气。对国内投资者来讲,汇市是的投资选择将成为一种新趋势。
三、外汇市场作为一个国际性的资本市场,历史要比股票、黄金、期货、利息市场短得多,然而,它却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发展。外汇市场每天的交易额已达6万亿美元,其规模已远远超过股票、期货等其它金融商品市场,已成为当今全球最大的市场。
2. 监管排查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吗?
针对频繁曝出风险和金融骗局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近期央行部署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的情况。
此前《财经》记者报道,根据人民银行总行通知,人民银行深圳分行相关部门要求各法人支付机构对40家涉嫌非法外汇交易平台进行风险排查。(参见《财经》报道:央行排查40家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叫停支付机构业务合作)
此外,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也下发通知排查非银行支付机构参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的情况。济南分行通知要求各家支付机构根据公示的名单逐一排查与涉嫌非法交易平台的合作情况。如存在合作,应立即停止,同时完整保留与该平台的所有交易数据和客户信息等资料。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当局要求支付机构排查风险主要是由于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暴露的风险问题已不容忽视。
今年以来,国内已有多家外汇交易平台卷款跑路。6月,一个名为IGOFX的外汇交易平台突然崩盘,其中国区总代理卷款跑路。据媒体报道,近40万名投资者约300亿人民币“被骗”。9月,一家名为“万象国际外汇(MIXG)”的资金盘也发生类似问题,投资者损失金额达到数十亿元,该平台自称是澳大利亚注册公司,受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另一家自称受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监管的外汇交易经纪商“恒星外汇”也在近期出现卷款跑路的现象。
据《财经》记者了解,目前在网络上活跃的外汇交易平台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直接对接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由国外监管部门批准的境外经纪商代理交易。第二类则是以境外正规经纪商为噱头,以直接参与国际市场交易为诱饵,承诺高额回报,以传销或集资方式进行金融诈骗。
这种被业内人士俗称为“炒外汇”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在上世纪80年代末传入境内,并于90年代初在深圳、北京等地出现过一阵“炒外汇”的热潮。所以早在1994年,证监会、外汇局、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就曾联合发布通知,将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以及机构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参与此类交易,明确列为违法行为。以期货咨询及培训为名,私自在境内非法经营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也属违法行为。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只批准了银行和少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客开展外汇现货实盘买卖。目前并无任何机构持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开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的许可。
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就是说任何机构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这种产品都是违法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这种交易也是违法的。他强调,即使这些机构拥有境外的相关牌照在中国境内提供外汇保证金交易也是非法的。
近年来,监管机构也多次发文重申这一点。2008年,外汇局批复明确,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外汇按金交易。银监会也发文规定,在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随着互联网金融和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炒外汇”的主要途径已经转移到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今年11月,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对于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外汇、贵金属等金融交易活动进行了风险提示。互金协会称,目前从事外汇、贵金属等杠杆交易的网络平台(含跨境)在我国无合法设立依据,金融监管部门从未批准,开展上述交易业务的网络平台属于非法设立,参与此类平台交易的双方权益均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参与此类平台的投资活动面临较大风险。
互金协会指出,近期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互金协会的监测,发现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多种金融产品杠杆交易的活动增多,其中存在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隐患。
但是有业内人士表示,互金协会只能是提示风险,并没有相应的执法权。
事实上,非法外汇交易平台屡禁不绝的根源在于其处在监管的盲点。上述业内人士指出,非金融机构违法提供金融类服务属于监管盲点,这与我国金融监管实行机构监管和分业监管有关。
因此业内专家建议,对于外汇保证金交易应采取“开正门堵邪门”的监管思路,一种方案是由现有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此类业务,另一种则是建立规范的准入原则,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满足一定条件都可以参与这个市场。但是对于监管层来说,无论哪一种方案,先要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原则,例如杠杆率、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和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
3. 外汇市场的特点有什么作用
1.交易时间
由于全球金融中心的地理位置不同,外汇市场的营业时间此关彼开,数据通过互联网连成一体,成为昼夜不停,全天24小时连续运作的巨大市场。
惠灵顿,悉尼,东京,香港,法兰克福,伦敦,纽约等各大外汇市场紧密相联,为投资者提供了没有时间和空间障碍的理想投资场所。只有周六、周日以及各国的重大节日,外汇市场才关闭。
2.流动性
外汇市场是最完美的投资市场,由于是全人类全球性的参与。因此它是建立在国与国之间对等公正的基础上的公平交易,每日交易量高达3.2万亿美元,使得外汇市场成为全世界最大、资本流动性最高的金融市场。如此巨大的交易量是任何一家金融机构或个人无法操纵的。
虽说一国中央银行会从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要求出发,对外汇市场进行相应的干预活动。不过中央银行进行干预的能力在这个容量巨大的外汇市场上并不突出,最多只能短期进行干预。
而干预时,会在国际社会引起连锁的政治经济反应,所以这样的干预都是透明的,个人投资者也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国际上的众多国家众多媒体得到这方面的信息,这些国际性的信息不可能被某一国家的政府封杀,所以是没有机构或个人能够操纵外汇市场的。
3.交易方式
在股市中,投资者如果想卖空,利用熊市来获利,将面对诸多限制。在中国大陆,更是只能买涨不能买跌,遇到熊市只能望洋兴叹。股市中T+1的交易制度, 这种制度是制约了低买之后高卖时间差的自然连续性,因此从一定程度上严重增加了中小资金的风险。再加上高额的交易费用,还有涨停限制,使的短线的股票操作无利可图。
买涨买跌都可以,外汇市场不论在熊市或牛市投资都有获利的机会。外汇市场是T+0的交易制度,交易者能在一日内自由进出,瞬间即可成交,随时兑现盈利,使得交易自由度更高。外汇没有涨停限制
4. 交易成本
外汇交易不论是透过电话或是网路下单,在线上外汇的交易费用都非常的低廉。一般只有投资总额的万分之几。如 EUR/USD 1.4001/1.4004,其中仅有的 3个点的点差就是交易者的成本。此外,透过网络的科技,投资人可以即时的看到的汇率,也使得交换的成本降低。
而在股票市场进行买卖,股票交易通常会收取一定的交易佣金,买进卖出一个来回,佣金将被收取两次,投资人还必须额外负担佣金或手续费。
5. 财务杠杆
外汇保证金交易利用财务杠杆的原理,可以以小搏大,将资金以扩大信用额度的方式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操作。
目前,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最高可达本金的400倍,这是外汇交易的一个显著特点。若投资1 000美元,你就可以做40万美元的交易,而在股市中投资者只能用1000美元买到现价为1000 美元的股票。
需要说明的是,保证金交易是一柄双刃剑,做得好,投资者能获得很大的收益,但没有做好风险管理,投资人遭致损失的机会也是很大的。
6.交易标的
世界最大的证券交易所纽约证交所和那斯达克两所股市中拥有超过8000 支股票,面对繁多的市场杂讯,如何选股就成为了一件令投资者头痛的事。而在外汇市场中,7 种主要货币集中了 85% 的交易量,这使交易者能更快选择投资对象,节约时间和资金。通过对外汇市场特点的分析,可以发现其外汇交易具有众多的优势,也就不难回答为什么外汇交易日益受到投资者的追捧了。
4. 互联网金融优信外汇是什么嘛?在哪个地方?
互联网金融统称中的一种。
更多的说是金融互联网就是对外的一种说法呀。
只要是网上进行交易的,统称互联网金融。
5. 网络炒汇就是指炒外汇保证金么?
中国不让炒外汇的原因是,从中得不到一点好处。
但是并没有不让咱们去海外投资。
所以咱们玩的平台都是国外的。
所以国内的投资公司推荐的都是 国外的交易平台。
平台交易都是通过互联网的。
这些交易平台 都是受国外的监管机构监管。
比如 美国的 IBG 平台就由 NFA与CFTC 监管。
炒汇 就是指 黄金外汇保证金交易。
6. 我是一名网络销售员,主要干的是外汇股,怎么去找稳定的客户
你要的资源 搜好资源网 或者SohoJoy那里是excel格式的,不用客气的噢!
企业黄页,供求信息,广交会名录,
目前我们常说的黄页就是指电话号码簿,目前几乎世界每一个城市都有这种纸张为载体所印制的电话号码本(黄页)。
现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免费中国黄页、企业名录、工商指南、消费指南等,也可以算是黄页的各种表现形式;黄页可以以印刷品、光盘、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向公众发布及出版。
黄页19世纪末诞生于美国,当时的电话号簿也跟现在的出版物一样都是用白纸印刷的,由于一次印刷厂库存白色纸张不够等原因,临时用黄色纸张代替,但是没想到印出来的效果比白色纸张的效果要好,于是以后都用黄色纸张印刷,别的印刷厂见后也纷纷效仿用黄色纸张印电话号簿,慢慢就形成了一个惯例,从此全世界的电话号簿都叫作“黄页 yellow pages”,也成了电话号簿的一个专用名词。
1880年世界上第一本黄页电话号簿在美国问世,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黄页是国际通用按企业性质和产品类别编排的工商电话号码薄,相当于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工商企业的户口本,国际惯例用黄色纸张印制,故称黄页。目前我们常说的黄页就是指电话号码薄,目前几乎世界每一个城市都有这样以纸张为载体所印制的电话号码本(黄页)。
纸质媒体以电话号码形式来刊登分类广告和产品,其中包括公司地址、电话、公司名称、邮政编码,联系人等简单信息。
其缺点:
1、用户可以按索引分类逐级的来查询,可以在各个地区找到类似的黄页,但是面对庞大的书面数据,查找起来非常的不方便。基本上以电话为主要的单一沟通方式。
2、传统黄页产品受发行量,发行渠道的限制,对客户的推广基本上只能做到发行多少,拓展多少,不能准确预测浏览人群。
3、受出版印刷时间的限制,更新速度慢,只能在改版做修改。
4、根据企业的购买价位,受版面的大小的限制,企业数据的容量也有限制。
以前的黄页是纸质文件,现在多以电子版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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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络炒外汇违法吗,网络炒外汇违法吗资讯
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包括外国货币、外币存款、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外币支付凭证(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擅自从事外汇交易的,交易双方权益不受法律保护,组织和参与这种交易,属于非法经营外汇业务和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按照《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网络销售 在网上用第三方的身份拉客户做外汇 违法吗?
是违法的。以虚构身份来完成交易是欺诈行为。
网络销售,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互联网把产品进行销售,实质就是以互联网为工具进行销售。与许多新兴学科一样,“网络营销”同样也没有一个公认的、完善的定义,广义地说,凡是以网络营销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标的营销活动,都可称之为网络营销,也就是说,网络营销贯穿于企业开展网上经营的整个过程。
技术手段
对于网络营销的认识,一些学者或网络营销从业人员对网络营销的研究和理解往往侧重某些不同的方面:有些偏重网络本身的技术实现手段;有些注重网站的推广技巧;也有些人将网络营销等同于网上直销;还有一些把新兴的电子商务企业的网上销售模式也归入网络营销的范畴……
关于网络营销的理论和方法,国内已经出版一些专著,专业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也不少,更多资料出现在互联网相关的网站上。综观现有各种观点,都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面对大量信息,反而给人们造成这样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感觉。
为了理解网络营销的全貌,有必要为网络营销下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义,从“营销”的角度出发,将网络营销定义为:网络营销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借助于互联网特性来实现一定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手段。
重要性
网络营销的优势在于能够给企业提供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平台,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销售成本,使产品的价格可以实现价格的最小化,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而且还能突出产品销售过程的价格优势,缩短了产品与消费者之间流通的时间值。
网络营销有传播广、信息量大等特点,而且企业在网络营销投入的成本比传统营销模式要低很多。2008年是网络时代,互联网成了各种信息传播的载体,近几年网络营销方式发展渐渐成熟,消费者对网络营销也从刚开始的怀疑与不接受逐渐变成了信赖与喜爱。网络推广不仅仅是对企业形象的塑造同时更是在建立企业品牌,借助互联网覆盖面广的特点,打造知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