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越秀区补办户口本在哪里办

2024-04-27

1. 户籍越秀区补办户口本在哪里办

  应该去户口所在地(越秀区)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领(当事人原来的户口本是哪里办理的,现在也去哪里办理)。

  补办户口本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内容来源:http://www.china.com.cn/info/2011-03/08/content_22086994.htm)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户籍越秀区补办户口本在哪里办

2. 广州市户口口由荔湾区迁到越秀区需要什么手续

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就行了。
需提供书面申请、本人及被投靠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 
2. 
因住房调整要求入户的,需提供合法的房产证明、单位分房证明或单位租赁合同及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证明、直系亲属证明。属拆迁、回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回迁证明。 

3.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登记住址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入户人的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和生效书)或房屋变卖、被屋主收回的相关证明,合法住所证明,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4.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工厂倒闭的证明,合法住所证明、单位证明,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5. 在本市无房产及直系亲属投靠无法落户要求迁入单位职工集体户或街(镇)公共集体户的,房管部门出具在本市无房屋产权证明。

3.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 户口迁出

一、入户条件: 

凡本市已办蓝印户口人员满5年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生政策的,可申请入户。 

二、所需证明材料: 

除提供申请人户口簿、本市蓝印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的小孩则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须按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一)属成年人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及蓝印户口所在地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的证明以及原户口所在地和本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

(二)属招聘、投资的在职职工提供市社保局出具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 

(三)属驻穗办蓝印户口的人员提供驻穗办事机构出具同意其转为常住户口的证明。 

(四)属购房入蓝印户口人员提供蓝印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业主的身份证和同意其将户口迁入该住址的书面意见。 

三、办理入户具体程序: 

(一)申请人持以上证明材料到其蓝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被批准入常住户口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常住户口手续。 

申办老人来市投靠子女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老人,可申请随子女来市入户: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是鳏寡人员,来投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子女。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的非鳏寡人员,身边无子女,所有子女的常住户口均在本市(有子女在境外、国外的除外,不包括有子女在本市,但另有子女在部队服现役的),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年限满2年的。 

所需证明材料: 
申请人和被投靠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申请人所属街、镇以上计生部门或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需提供居住期限的凭暂住证或由本市居住地派出所(也可由街、镇一级)出具证明。 

申办入户的具体程序: 
(一)凡老人申请来市投靠子女的,需向本市子女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申办缴纳个人所得税入户 
入户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3项条件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一)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的人员; 
(二)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达到3年; 
(三)在本市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溯到1998年)。 

所需证明材料: 
(一)市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证明; 
(二)本市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期限证明(或在本市办理暂住登记的有效证件,如IC卡暂住证等); 
(三)我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打印的个人缴费历史清单); 
(四)户口簿、身份证及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五)夫妻双方《结婚证》; 
(六)未成年小孩随迁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 
(七)本市合法住所证明。 

办理程序: 
(一)凡符合纳税入户条件的人员申办入户的,须到居住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被批准入户的人员,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出国留学人员来穗入户 
凡经省、市人事部门批准来穗入户的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及核发《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再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出国留学人员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及核发《准予迁入证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省、市人事部门的批文;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如属原籍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出国留学人员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原籍已注销户口的,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三)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办理工作调动入户审核手续 
凡因工作调动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批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三)如属以解决夫妻分居调入的,还需提供本市配偶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 
(四)如属符合引进人才条件来市入户的,还需根据其准入类别分别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的专业技术及资格证书的原件和鉴定证明材料。 

二、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 户口迁出

4. 越秀区公安分局办理取消户口本在什么地方

  越秀区公安分局办理取消户口本在户籍科。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5. 越秀区户口迁移天河区条件

一、越秀区户口迁移天河区条件
(一)因投靠本市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二)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的;
(三)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口所在地的;
(四)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
(五)因住房调整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的。
二、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因居住地变动迁移市内户口办理所需材料
因住房调整等原因要求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入户的,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合法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属驻穗办集体户口迁入房改房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属单位集体户口迁出的,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因工作变动户口迁移办理所需材料
入户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调动、单位转制或辞职、解聘及工厂倒闭等原因的,除需提供迁入地业主合法房产证明、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的,提供工作变动或单位转制的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迁出证明及现工作单位没有设立集体户口的证明;
因辞职、解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辞职、解聘的证明;
属工厂倒闭的,提供原工厂倒闭的证明。
投靠亲属户口迁移办理所需材料
入户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一)因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农迁农”的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二)因离婚、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提供迁入地业主的合法房产证明、入户人的《离婚证》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迁入地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同意迁入证明。
五.其他原因户口变动办理所需材料
入户人除提供本人及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和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以及监外执行人员,要求市内迁移的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属驻穗办集体户口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提供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合法住房证明;
2、属福利院集体户口的儿童,提供收养证、市公安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
3、属监外执行人员,提供区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证明。
3、属监外执行人员,提供区公安分局的《批准市内户口迁移通知书》、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证明。

越秀区户口迁移天河区条件

6. 户口在越秀区,还要在越秀区验吗?

您好,我是魅影老师,很荣幸为您解疑答惑,您的问题已经看到,正在为您整理答案,打字需要时间,请您耐心等待,5分钟之内给完美的回复!谢谢!【摘要】
户口在越秀区,还要在越秀区验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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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广州市越秀区,已在荔湾区验了两次核酸,还需要在越秀区验吗?因为越秀区要求全员验核酸。【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没有描述清楚,请详细描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为您解答!
您说的是做核酸检测吗?您的户口在越秀区,最好在越秀区做检测,但是也不是必须的,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在其他的区域,也是可以的!
如果你说的不是核酸检测,关于其他事项,那么多数情况下都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的!
谢谢!希望可以帮到你!【回答】
是核酸检测【提问】
您好,以您现在居住的地区为准,现在居住在荔湾区,按照荔湾区的政策来就可以了!【回答】
它是以区域划分的,不是以户口划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