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形式

2024-05-12

1.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形式

 文化产业投资产业投资即以一定数量的现金,投入到某种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之中。在文化资本循环中,这些货币资本会依次转化为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然后,包含着已增值的资本量,回到原来的货币资本形态。实物形式的文化投资,是以一定价值量的文化产品生产资料如建筑、土地、机械、原材料等,投入到某种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之中。这些实物资本以生产资料的形式进入资本循环,形成商品资本。当文化商品在流通领域实现其价值后,原先实物形式的投资变成了货币形态产品,其中包含了资本循环所产生的价值增量。随着生产的进行,实物形态的文化投资不断被磨损,价值也不断地转移到所生产的文化产品中,直到这些实物形态资本被磨损完毕,其价值被全部转移到文化产品中,然后转化为货币资本。 文化产业投资产业投资即以一定价值的无形资产投入到文化产品的生产或某个文化企业的新建或改扩建。将无形资产作为文化投资的现象在文化产业领域里比较常见,相比其他产业,这是文化产业的一种较特殊的投资方式。无形资产通常指文化产业领域中的历史文化名人、文化品牌、版权、著作权等。这些无形资产若不用于使用价值的创造,即不与具体的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或文化产品结合,就仅仅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名声,并不是文化资本,充其量只能当作潜在资本。但是,其一旦与具体文化企业、文化项目或文化产品结合,就变成了一种无形资本,并伴随着该企业的有形资本进入资本循环的各个环节。受让无形资产的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或是因该项无形资产而埋设了产品的价格,或是因之提升了知名度进而促进了市场销售,其提升了有形资本的增值能力。当前市场状况真正的产业投资对于企业的兴趣远远大于项目,即产业投资更多的是投资企业。产业投资机构根据以往公司的经营记录,对市场前景广阔、管理规范、财务透明的公司进行长期的战略性投资。通常产业投资投入市场导向(marketdriven)的项目要远远多于技术导向(technologydriven)的项目,因为产业投资更关注的是在竞争状态下企业能否迅速采用新的商业模式,以保证公司持续快速增长。对企业的苛求使得产业投资在众人眼中更是别有滋味在心头。产业投资企业的发展方向决定于企业的领导人,因此产业投资机构在与企业合作的过程中,格外关注企业领导层是否具备广阔的视野;坚强的意志;宽广的胸怀。产业投资倾向于专注有利于发挥其特长的行业,从而能够更好的向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而基于诚信基础上企业领导层的素质则决定了双方是否能够为了共同的目标精诚合作,执行战略规划,以此保护产业投资机构者的正当权益,来规避企业的道德风险。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灵活的头脑,在市场的运作中更追求企业的高效率和高回报,产业投资越来越有意识地把眼光瞄向了这一部分人,期望找到最佳合作者。如前所说,产业投资机构有自己所专注的行业领域,投资方向也更倾向于有利于发挥自己特长的行业。对于未涉入新的行业领域,产业投资机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有自己的判断与准绳。如对于创业投资来讲,产业投资关注成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的行业,能够快速发展且有着超额利润,同时该行业内的企业国内外IPO和并购重组业务频繁,在公开股票市场上的平均市盈率处于较高的位置。高科技带动飞速发展的电子、通信和网络行业无疑是这一个时代产业投资方向的代表。再看传统投资,产业投资则选择规模性增长潜力巨大的行业,如能源、生物和公共设施建设等进行传统投资,有足够大的潜在市场,这是行业发展具有广泛空间的基础,能够将市场竞争因素有利结合的行业将成为首选。无论是哪一类产业投资,包括不良资产处置,在行业的选择上,产业投资机构坚信自己的选择是一种超前的理性的完美选择。产业投资不同于银行贷款,产业投资是为企业提供股权投资,能够量化投资项目,帮助企业实现股权和资产结构优化。因此产业投资机构要求参与管理,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及营销战略规划,评估投资和经营计划的时间进度,销售和财务预测的合理性等一系列方案。这一切作为,促使产业投资者在投资领域不得不做到长袖善舞,而这一点,对于处置不良资产尤为重要。产业投资的不同类别决定了投资收益本质的不同:创业投资取得的收益更多的是短期套现利益,传统投资追求的则是细水长流的长期收益,而不良资产处置收获得更多的是一种责任感。三种投资收益的获得,都源于产业投资对于被投资企业的贡献,产业投资在获得社会效益的同时取得经济效益,使得产业投资的寂寞笼罩了一层神圣、眩目的光圈。 产业投资基金虽然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行业(全球规模超过万亿美元),但是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根据美国联邦银行业监管条例,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为:业务方向限于投资于金融/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资产或者其他所有者权益,并且将在未来将之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不直接经营任何商业/工业业务;任何一家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经理,雇员或者其它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都不超过25%;最长持续期限不超过15年;并非出于规避金融控股监管条例或者其它商人银行投资条例目的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行业起源于创业投资(亦称“风险投资”),在发展早期主要以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扩张融资为主,因此创业投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成为私募股权投资的同义词。也因为如此,产业投资基金行业协会通常的名称都冠以“创业投资协会”(VCA)。从1980年代开始,大型并购基金(如KKR)的风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有了新的含义。由于历史原因,各国对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的定义也稍有差别。美国(NVCA)一般认为创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限于中小公司的初创期和扩张期融资,产业投资基金则涵盖所有为企业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私募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欧洲(EVCA)、香港(HKVCA)和台湾(TVCA)则将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全等同,都是提供长期股权资本的集合投资形式。本文如未特别说明,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的含义均参照美国说法。以下为私募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分布:  投资者  欧洲*  投资者  台湾**  银行  24%  银行  7.25%  保险公司  12%  投资银行  1.76%  养老基金  22%  保险公司  9.52%  基金之基金  9%  金融控股公司  5.51%  政府机构  6%  投资机构  18.44%  个人投资者  6%  工商企业  39.25%  基金自身盈利  5%  政府机构  4.35%  资本市场  1%  个人投资者  13.90%  其它来源  15%    私募股权基金的筹集方式不同于普通基金,通常采用资金承诺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在设立时并不一定要求所有合伙人投入预定的资本额,而是要求投资者给予承诺。当管理者发现合适的投资机会时,他们只需要提前一定的时间通知投资者。这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投入资金,他们按照协议将会被处以一定的罚金。因此,基金宣称的筹集资本额只是承诺资本额,并非实际投资额或者持有的资金数额。《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已失效) (1995年8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5年9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和完善对设立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中国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境外投资基金) ,是指中国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以及中资控股的境外机构(以下统称中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单独或者与境外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在中国境外注册、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产业项目的投资基金。本办法所称发起人,是指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并对招募说明书内容的起初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的中资机构。第三条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正当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第四条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基金在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中资机构作为境外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其中至少有一个发起人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一)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本金总额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二)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并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末受到金融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三)具有熟悉国际金融业务、基金管理业务的专业人员。第六条境外投资基金发起人中的中资非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本金总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二)经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三)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并在提出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重大处罚。第七条中资机构设立境外资基金,应当选择资信良好,经营作风稳健,具有投资基金设立、承销或者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且其所在地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境外机构进行合作。第八条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发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四)发起人合作协议;(五)这3年的年报;(六)境外投资基金设立、托管、上市及交易等活动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七)有关主管部门对基金拟投资项目的审批文件副本;(八)基金拟投资项目的评估报告;(九)基金拟投资项目的各方合资或者合作意向书;(十)基金招募说明书草案;(十一)与境外投资基金的承销人、托管人、管理人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十二)与境外投资基金的设立、承销、托管有关的合作各方的资信情况。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90日内,对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颁发批准文件。第十条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发行总额不很少于5000万美元。第十一条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应当为封闭式基金,基金凭证不可赎回,其存续期不得少于10年。第十二条中资机构应当选择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作为拟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上市所在地。第十三条中资机构应当选择中方持股25%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拟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管理人。第十四条中资机构作为发起人认购基金份额的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拟发行总额的10%。第十五条中资机构认购基金份额,只能使用其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信贷资金。第十六条境内发起人认购基金份额的资金应当存入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中国境内银行,不得汇出境外。第十七条境外投资基金不得在中国境内募集。第十八条中资机构为管理拟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可以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依照《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的申请一并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申请设立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选择具有良好的金融管理制度的国家或者地区作为该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第十九条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第二十条境外投资基金资金应当主要投资于中国境内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产业项目,其数额不得低于基金总额的70%。境外投资基金资金不得以借贷形式在中国境内运用。境外投资基金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和人民币计值的政府债券。第二十一条境外投资基金凭证不得在中国境内用于借贷或者债券发行的抵押或者担保。第二十二条境外投资基金资金调入中国境内、汇出中国境外、在中国境内银行开立账户及进行货币兑换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年度报告。第二十四条境外投资基金所投资项目在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准。第二十五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境外投资基金或者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处以人民币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退出所设机构,并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报送有关报表,或者报送报表时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对境内发起人、境内出资人处以人民币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施行前未经批准,已设立境外投资基金和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内,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备注:产业基金以有限合伙形式出现时处于对投资人利益的一定保护,可以参照合伙企业法里面的有限合伙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合伙企业。 根据基金的组织方式划分,美国产业投资基金分为信托制与公司制两种组织形式,也有人称为契约型与公司型。前者依据信托法律制度,而后者依据公司法律制度。信托制能满足当事人之间的灵活性要求,而公司制能很好地保护投资者(股东)利益。在美国,产业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公司制,因为纸面公司作为特设实体被允许存在。也有部分采用信托制,其中一些以受益凭证这一证券形态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流动性很好。信托制基金的典型代表是证券投资基金,它在美国被称之为共同基金,最为普及。因为美国的证券市场发达,企业股权已经高度证券化,法制相对健全、规范,上市公司质量相对较高,能够进行价值投资,所以美国的大环境促进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大发展。相形之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并不显眼。有的可以公募,有的可以私募。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是中小企业、高科技成长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是企业创业、重组并购、MBO、房地产等,这些对象及其业务风险相对大。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可以对目标企业进行多次持续投资。因为美国证券市场IPO便捷,可以使得产业投资基金顺利退出,所以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运用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通常,基金管理人员会在目标公司担任董事,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对企业有较大影响力。在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基金经理(自然人、基金管理人的雇员)、基金管理人(法人)与投资者之间,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产生利益冲突,为了避免这一问题,产业投资基金多采用有限与一般合伙人制度安排:基金管理人出资充当有限合伙人,基金经理出资充当一般合伙人,各自的出资比例与分享项目收益比例却不同,以此激励基金经理,也保护投资者利益。观察美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避免融资过度集中银行,使得社会融资结构比较合理;为企业提供了长期、稳定资金,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促进了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丰富了投资者理财选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形式

2. 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

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3. PPP项目的投资回报有哪些模式?

PPP项目有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它的回报模式是不同的,具体如下三种方式:
1.经营性项目。对于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完全覆盖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要依法放开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市场,积极推动自然垄断行业逐步实行特许经营。
2.准经营性项目。对于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要建立投资、补贴与价格的协同机制,为投资者获得合理回报积极创造条件。
3.非经营性项目。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2014]2724号

PPP项目的投资回报有哪些模式?

4. PPP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1、由省级政府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
2、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
3、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参考中国融投网

5. PPP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1、由省级政府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
2、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
3、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该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参考中国融投网

PPP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6. 产业投资基金是如何参与到ppp项目中的?具体作用是什么?

现阶段,中国发展PPP项目就需要做好建筑企业项目融资,因此我国对产业投资的融资做了建筑PPP项目相关规定:

1、PPP项目引入产业投资基金,既满足了产业基金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风险偏好,同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与传统的银行贷款相比,产业基金具有门槛低、效率高、资金量充裕的优点。二是PPP产业投资基金所提供的资金无需反映到项目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避免了融资过度集中于银行和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对公司再融资能力的影响,优化了PPP项目的融资结构。三是,作为被投资公司的少数股东,PPP产业投资基金可通过所持有的股权参与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对项目的建设管理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从而可以改善PPP项目治理模式。
2、PPP产业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普遍为有限合伙型,其股东由一般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GP承担无限责任,LP承担有限责任。在这类PPP产业投资基金中,GP除了承担基金的管理运作职能外,一般还担任劣后级,优先承担一定比例的投资风险和损失。LP享有优先级地位,不参与公司具体管理,但享有知情权和咨询权。
3、地方政府近年来纷纷成立产业引导基金,通过财政补贴、项目入库奖励以及资本金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PPP项目的发展,也带来了较好的政策环境,但现实中我国PPP产业投资基金仍面临较大发展障碍。
(1)产业投资基金入股PPP可能增加地方隐性负债;
(2)PPP项目的收益难以满足产业投资基金较高的资本回报要求;
(3)可能存在期限错配风险;(4)没有完善的退出机制。

7. ppp和产业基金的区别

城市产业基金、PPP引导基金与PPP产业基金从基金设立的目的、基金的属性、资金来源、投资的方式、退出的方式都有很多区别。
城市发展基金设立的目的主要基于城市建设中地方政府的资金不足,为缓解政府财政压力而设立。基金属性为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其中劣后资金由政府承担,优先资金多为银行、保险等大型机构投资者,融资模式也为债权融资,需在基金结束前按约定付息,在基金结束时还本。
城市产业基金设立的目的主要为发展地区内的特定产业,投资方向一般为成熟、有稳定现金流的产业,如旅游、大消费、医疗、信息产业等。基金属性不属于政策性范畴,一般都具备强烈的盈利意愿,优先资金多为社会机构投资者,劣后资金为社会资本中的企业。投资方式多为股权与债券的结合投资,当以股权模式融资时,社会资本与机构投资者共同将资金投入产业中的企业,企业发育成长到相对成熟后即以股权的形式退出投资,获得资本增值。当融资以债权实现时,融资主体需以债息形式,按约定为出资机构投资者还本付息。
前瞻产业研究院指出,PPP引导基金设立的目的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效应,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达到资金放大效果,更好的为政府减负,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属于政策性范畴,不以营利为目的。政府资金作为劣后资金对以银行、保险等大型机构的优先资金做担保,投资方式以股权模式或债权模式。当实行股权投资的,到期优先由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回购,社会资本方不回购的,由政府方回购;实行债权投入的,由借款主体项目公司按期归还。

ppp和产业基金的区别

8. 产业基金如何与PPP项目的投资进行结合

产业基金本质上是一种新的融资媒介,由一家基金\券商\信托建立,以股权的形式介入项目公司,参与施工建设。产业基金的交易结构分为两种模式:有限合伙型产业基金和契约型产业基金(即资管计划或信托模式)。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份都在探索PPP,PPP项目的投向领域大体类似,投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包括交通、供水、供暖、污水和垃圾处理、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其中关于交运类和公用类等有一定收益的项目采用PPP操作各省已有共识,也是各省最开始PPP试点的重点领域。
前瞻产业研究院专家提醒,产业基金入股参与PPP运作,是很多地方的实际探索,为地方融资平台尤其是区县级平台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保障了地区经济增长;但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种 “假股真债” 的形式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隐性负债,为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埋下新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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