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金融经济纠纷适合找什么样的律师?

2024-05-14

1. 想问下金融经济纠纷适合找什么样的律师?

1、看专业是不是对口

律师是个专业的职业,就像医生、教师,每个律师都有属于自己的专长业务,没有一个律师是万能。遇到什么法律问题就要找对应专业的律师。专业对口的律师不仅对该领域法律了解得更全面详细,对案件把握得更精准到位,办理案件也更专业娴熟,也更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2、看方不方便沟通

一是地区距离是不是方便,每个地方都有专业的律师,找律师不需要舍近求远,当地律师在本地区有天然的优势——熟悉环境。而且,对于律师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距离太远的,您可能还需要承担更多的金钱压。
怎么辨别律师是否靠谱?

1、看律师回复过的咨询

很多律师都会在网站上回复咨询,一个律师是否认真对待法律咨询,也是判断他/她是否靠谱的衡量标准之一。若律师回复的咨询都是各种宣传自己的专业性、打广告,并没有实质回复当事人的问题时,那就需要再考量一下这个律师。

2、看律师的专栏、文章、成功案例

通过律师写的文章专栏,对案例的分析,可以知道这个律师是否有自己的个人见解、是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探索、是否对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比较深的造诣。

3、查阅律师承办过的案件

现在判决书都可以在网上查找到,可以通过查阅律师承办过的案件的判决书,看到这个律师的专业领域在哪里,承办了多少同类案件,承办的案件的胜诉率大概多少,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多少利益,减少了多少损失,也可以知道律师在法庭上提出的抗辩理由、搜集的证据等。

4、听取律师对案件的意见

在委托之前,可以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联系律师,通过简单的交谈听取律师对案件的意见,看律师是否能初步判断案件的性质、是否能有大概的维权策略等等,可以大致判断该律师是否靠谱。

想问下金融经济纠纷适合找什么样的律师?

2. 想要聘请一位擅长金融纠纷案件的律师,有什么推荐的吗?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的会遇到一些关于金融之间的纠纷案件。特别是在遇到金融纠纷案件的过程当中,很多人会不知道如何选择自己合适的律师进行为自己打官司以及审理案件。而有些人在找律师的过程当中,由于没有选择自己合适的律师或可靠的律师,而导致自己在这种金融纠纷案件过程当中败诉。

一个好的律师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会时常发生。是因为其实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很少会有人了解关于金融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所以在这种方面上他们常常会吃亏。所以在遇到想要解决金融纠纷案件的律师,应该在找律师的时候就找一位靠谱的律师。因为一个靠谱的律师能够帮助自己在金融纠纷案的案件当中取得一个好结果,申诉成功。否则的话申诉失败对自己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并且还需要支付律师费用。

经济增长的压力这对于很多人来说都得不偿失,所以他们更愿意在处理案件之前就选择一位好的律师来帮助自己。特别是在近几年的过程当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增长比较迅速,很多人民在这种压力下受到了一些融资或者是贷款这种困扰和纠纷。

法律意识不强而且根据这几年的金融相关的案件来说,能够发现很多金融机构在进行相关的项目的时候,其实防范的意识并不强,而且相关部门对于这种金融机构的监管并不严格所以会导致他们在回收贷款的过程当中非常的困难,也会和贷款的人发生金融纠纷。同时还会出现这种责任人或者是当事人对于法律的意识不够强,想要逃避一些自身的债务,在这种逃避债务的情况下,经常会由于诉讼时效过长而导致过期。

3. 对于金融纠纷的案件,哪些情况可以不请律师?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科技技术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并且我们受教育的程度也越来越高了 。但是不得不说的一点,那就是我们所生活的环境,每时每刻都会发生着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那么对于金融相关的一些纠纷的案件,那么对于这种情况来说的话,可以不请律师吗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有充足的一个法律知识 ,并且能够把这样的一个案件来说的话,处理好 ,那么请律师就没有必要了 ,对,是一定程度上是从法律的角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所以说聘不聘请律师是人们的权利 ,如果在案件当中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并且有十足的把握,能够打赢官司的话,那么聘请律师的话,就没有什么必要了 。另外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要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 。不得不说律师他对于法律各个方面的知识的掌握程度,比我们普通人要多的 ,并且他对于各种各样的证据以及案件的整个线索的发展,都有着一个全局的认识 ,所以说当自己毫无头绪的时候,那么可以通过聘请律师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并且在聘请律师的过程当中,我们也需要有很多注意的地方,因为不同的律师,他所擅长的范围都是不一样的 。并且不同的律师,他所工作的时间以及工作的经验也有所差别,所以说我们在选择律师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综合考虑这些方面的因素 ,这是非常重要的 。

对于金融纠纷的案件,哪些情况可以不请律师?

4. 金融纠纷类的法律咨询.

  分析是否构成犯罪,必须从主体、主观、客观、客体四个方面都符合犯罪构成,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即使有危害社会的行为发生,不一定都是犯罪。

  分析本案,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客户委托进行投资代理,主观上没有为非法所得进行掩饰、隐瞒从而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故意,所以,主观要件不成立,不能认定为犯罪。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9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该《解释》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六种司法认定。
  《解释》明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解释》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即: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5. 找律师咨询经济金融问题

  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
  我个人认为,当前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多种成因。其中之一,与对商业银行多重监管产生的叠加效应相关。 
  1、首先,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监管约束,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我们做一个简单测算:假设我国每年新增8.5万亿元贷款,按当前约12%的资本充足率估算,不考虑其他表内外风险资产增长,仅此一项需增加约1万亿元资本金,远远超出2013年商业银行3482亿元的实际融资额。按照前3年我国上市银行资本补充来源40%来自资本市场、60%来自商业银行推算,大致每年需从资本市场融资4000亿元,商业银行以自身盈利内源融资6000亿元。需从资本市场融入的资金是2013年所有非金融企业股票融资(2219亿元)的1.8倍。而从商业银行自身盈利能力看,银行负债成本上升、不良拨备增加等使其盈利增速下降,内源补充资本的难度越来越大。可见,当前资本充足率监管已对商业银行放贷能力形成了明显制约。 
  2、其次,当前存款准备金率过高,不仅加剧社会资金紧张的局面,也抬高了社会资金的融资成本。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处于历史高点上。根据20%的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存款的五分之一要交给央行,只有五分之四的资金可以使用。准备金利率为1.62%,低于银行间市场2%以上的隔夜回购利率和3%的存款利率。这意味着,商业银行这五分之一的资金价格远低于成本,严重亏损,因此必然要求剩下五分之四的资金要用更高的价格使用出去进行补偿。前些年,商业银行存款的高速增长和稳定的高利差水平,使得存款准备金率的缴存成本容易消化。2013年以来,这样的条件已不复存在,商业银行受到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双重挤压,存款尤其是储蓄存款增速下降,净利息收益率收窄。融资成本高企,必然导致资金价格上升。 
 3、 再次,在银行体系存款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存贷比也明显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经济增速的放缓,使得居民、企业等各经济主体收入增速下降,直接影响存款源头。同时,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特别是储蓄存款理财化、对公存款同业化以及金融服务互联网化等,都正在深刻改变着银行存款业务的市场生态,不断增加银行获取存款的难度。以13家主要上市银行为例,其存款平均增速由2004年的20.4%降至2013年的9.8%,10年累计下降10.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2014年前三季度,上市银行存款增速更是进一步降至7.2%,增存形势加速恶化。但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当中,贷款需求仍然较为旺盛,导致今年来存贷款增速出现背离。过去10年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贷款增速平均高1.75个百分点,但截至2014年11月末,我国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同比增速仅为9.6%,较同期贷款增速低了3.8个百分点,创出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新低。 
  上述分析表明,严苛的资本充足率、过高的存款准备金率,还有存贷比限制和存款日均等要求,产生了叠加效应,不仅影响了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更限制了商业银行实际的放贷能力。从监管机构来讲,应该注意到这种实际调控结果与调控意图间的反向效用,并及时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找律师咨询经济金融问题

6. 怎样成为金融律师

我国目前的各行各业中,没有一个行业象金融业这样为律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如此广阔的拓展空间。国家统计局公布,至2002年初仅国有金融资产就达10 9万亿元,而非国有金融资产则远远高于国有金融资产,如此庞大的资金实体所产生的惊人的资本流动、所催生的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形成了全社会的经济架构的主体;而货币资本的商业化流动对整个社会商品交易的道德规范(如诚信)的有序整合起关键的、主导的作用。而要实现上述两方面的秩序,法律是至关重要的,它虽不能提供象利润一样值得追求的动力,但它确是不可或缺的“润滑油”,起到减轻摩擦、促进散热的功效。而金融律师正是携带了这些“润滑油”的“工程师”。
  金融业理性发展离不开律师服务。长期以来,金融业内人士对律师的认识与其他社会公众一样有所偏差。有的认为律师的作用仅仅局限于为金融企业催讨债权,甚至于有的人认为金融业高度专业化无须律师服务。考察一下国内金融业的经营状况可知,违法违规行为给金融业带来的创伤数年内也无法来复,即使中央政府实施的不良资产剥离政策也不能从根本上使国有金融企业与国际接轨;对比花旗等世界一流银行可知,律师早已成为金融业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专业人员。从理论上讲,金融业的功利性、追求利润的非理性有时的确需要掌握法律的金融律师用理性的、规范化的方法予以引导和论证。
  律师业的发展不能忽略金融业这个大市场。
  值得强调的是,一般人认为金融保险法律服务市场的拓展,只是律师为金融保险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问题,往往忽视了金融保险企业业务的相对人——客户,其实,为金融保险业的客户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也应是律师金融保险法律服务的题中应有之意。
  二、金融法律服务市场的特点分析
  1、法律服务主体多元化。
  目前为金融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有:金融业内部法律顾问、社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院离退休人员、法律掮客等。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可以说是“百万雄师过大江”,金融法律服务市场并未出现律师独家服务一枝独秀的局面。
  法律服务业务主要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对诉讼代理人的资格未有特别限制,这实际上没有授予律师享有独占诉讼代理人的地位。此外,《企业法律顾问条例》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对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范围的相关规定,已在事实上规定企业法律顾问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不仅可以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而且可以代理诉讼业务,特别是法律工作者,其办理的诉讼业务囊括了除刑事辩护以外的几乎所有的律师业务。而大量的法院离退休人员及其他法律掮客充斥穿梭于法庭内外,难免以挑辞架讼、拉拢腐蚀法官为能事,这不仅腐蚀了法律服务市场的肌体,也使律师在金融业的业务拓展受到严峻挑战。
  2、律师服务定位不准。
  律师在为金融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往往充当“救火队员”,金融企业涉及诉讼请律师打官司,这好象成了定势。在经济落后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金融企业出了官司才请律师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多,而正式聘请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的少;即使金融企业聘请律师担任常法律顾问,而平时重大业务活动邀请律师参与的少,出了问题发生纠纷才请律师参与的多。
  上述律师服务定位偏差的原因在于金融企业和律师两个方面。一方面,企业对律师的作用往往认识不够,有的企业领导人偏面以为律师不懂金融业务,正常的业务活动通知律师参与多此一举;另一方面,律师的工作主动性也不够,对金融业业务不熟悉甚至有意“扬长避短”。基于以上原因,有的地区很少金融专业律师,有的话,至多也只能算是“金融诉讼律师”而已。
  3、律师知识结构不适应要求。
  对金融企业提供到位的法律服务,必然要求律师是一个既精通法律、又熟悉金融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的律师中符合这个条件的人数远远不足。试想,一个金融律师如果对金融行业特有的资产债表、浩繁的帐务科目、经过精算的各种费率如坠五里云雾,那又如何处理专业性极强的金融法律事务呢?如果对国家的金融政策及金融业的运作规则缺乏必要的了解和把握,那么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又如何能在金融企业的经营决策中产生不可替代的影响呢?
  金融业是一个比较封闭、保守的行业。长期以来,国家对金融的特殊保护导致了不少业内人员的盲目乐观和夜郎自大,其信贷人员对《担保法》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的理解就是例证,金融业内部人员不少人认为自己是金融专家,而许多法律问题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金融问题。律师是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进而体现自己的价值的,金融业固有的弊端一时难以根除,这就尤显律师知识结构之欠缺。
  4、法治环境令人难以乐观。
  这方面主要体现在法院的工作难以体现公正和效率,而律师的工作则被无情地湮没,从而导致金融企业对律师信心的失却。
  今年以来,似乎有的地方在党政部门的蓄意安排下,旨在逃废金融债务的假破产又有死灰复燃之势,这些地方的法院成了某些地方党政(不如说是某些党政官僚)的法院,而非“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况下,金融债权就是穿上一百件“法律外衣”,也难以得到法院的保护。与此同时,一些法院的“效率”也是有目共睹的,许多法院的诉讼费收入一半是金融部门交纳的,金融部门对诉讼费的巨额挂帐本已苦不堪言,而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又往往以“社会安定”、“职工上访”、“没有资产可供执行”等法外理由搪塞、久拖不决。
  在那些偏离公正、无视效率的金融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金融律师处于尴尬的地位,律师在对金融债权的维护上其作用微不足道,难怪有些金融企业“与其花钱请律师、不如花钱找法官”了。律师的作用被行政化了的、腐烂了的司法所湮灭,这决不是律师个人的错。
  5、金融保险法律服务为买方市场。
  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外聘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的不到三分之一,律师在与这些单位打交道的过程中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由于律师同业的恶性竞争,不仅使律师无法按正常的标准收费,更使金融保险行业无法确立对律师必要的认同。
  三、金融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律师
  1、精通法律的律师。不管作为个体的律师侧重于哪方面业务,毫无疑问,必须是一个法律专家,律师应该对我国的现行法律有一个全面深刻的、融会贯通的理解。在发达地区,作为一名金融律师,还需熟悉国际贸易和投资方面的法律。
  2、熟悉金融的律师。不能要求每一个金融律师都是金融专家,但至少是金融行家,应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了解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走势,对具体的金融业务运作(包括信贷、财务、结算等)要有一定程度的熟知。发达地区的金融律师,还应当掌握必要的国际金融业务知识。
  3、品行高洁的律师。在金融这个典型的以资本追逐利润的行业,更需通过律师体现正义与法律的精神影响力,律师要不为或至少少为名利所动,才有可能成为真正的金融律师,才有可能使律师固有的品质在金融业内具有渗透力。
  4、综合能力强的律师。在为金融业服务的过程中,律师的语言(书面、口头)表达能力很重要,对事物的综合判断能力应达到一定的火候,还应具备与金融业内人员合作的练达的技巧,这些皆非一日之功,但却为一个优秀的金融律师所必需。
  四、几点设想和建议
  1、培养和造就金融律师。
  律师要专业化,“万金油式”律师必将为市场所淘汰,这已成为共识。如何培养和造就一定数量的金融律师呢?这可能是说时容易做时难,窃以为:(1)要有计划地积极选送有相应学历或职称的律师到金融院校深造;(2)要积极引进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加入队伍。上述两措施都需律管部门牵头,“选送”涉及到费用,可与被选送人订立合同,“引进”的关键则在于是否能为新人提供成长的土壤。律师行业目前普遍存在进人上的太过宽松问题,忽略了在实质上对人才的大范围的培养和专业化的培育,这无异于是对律师人力资源的掠夺性经营,此现状必须改变。(3)培育和扶植具有专业化特色的律师事务所或一定规模的所内专业化分工,此措施与律师的现行分配机制有冲突,需要律管部门、律师所、律师个人的联动才能完成。
  2、金融法律服务应重新定位。
  律师对金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应从事后参与诉讼转移到事先参与论证、提供防范于未然的法律意见上来。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并非易事,一方面需要律师实现观念上的转变,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另一方面还需金融企业改变对律师的偏面认识。
  3、金融法律服务市场要净化。
  如果目前的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总是不解决,大谈律师拓展金融法律服务市场也是非常困难的。近年来有人撰文建议我国实行企业律师制度就很好,它实质上是将目前的企业法律顾问纳入律师整体框架内;此外法律工作者退出诉讼尚需时日,但随着律师统一着装出庭、律师人数渐成规模,此问题之解决倒不成问题;关键是社会上以牟利为生的法律掮客,则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协拉下面子,真心整改。
  4、律师所运机制必须进行改革。
  目前《律师法》所确认的国办所形式在事实上已渐趋消亡,而合作所固有弱点也决定其不可能有大发展,律师所的主体是合伙所,而合伙所的现状是问题多多,“合伙”而“分心”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合伙所对律师新人没有必要的扶持政策,对律师专业化分工无长远规划,大多数律师实际上是在透支自己的知识储备。在这种情形下,要拓展金融法律服务市场,必须以律师所为单位进行有目的的整合,改革目前“吃光分光”的分配机制,实行专业化分工,积极向金融部门推介自己的服务品牌和专业律师以形成团队合力。
  5、外部环境的制约不容忽略。
  我们既不能妄自菲薄,看不到律师在金融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和优势,也不能夸大其作用,孔子曰“过犹不及”很有道理。在拓展金融法律服务市场的过程中,律师自身的努力虽然重要,但来自金融和司法两方面的因素非常关键。行政化的、腐败的司法从根本上是排斥律师的参与的,而封闭保守的金融业同样也会在客观上限制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些都需我们加以研究和重视。

7. 知名律师支招:怎样找律师

我们知道,一个好的律师需要一个长期的养成过程,能称为优秀的律师少之又少。下面,从人品、专业素养、年龄、社会经验四个方面给您介绍应当关注的问题。
一看人品。所谓律师的人品就是责任心,因为是非常抽象的,委托人很难判断律师是否尽到责任,所以律师的责任心就显得尤其重要。律师要有自律精神,律师的责任心是胜诉最基本的保障。要看律师能不能站在委托人的角度急委托人所急,能不能认真的完成每件工作,如案件的分析研究、取证、准备诉讼材料、文书等。
二看专业素养。我们很难就一个律师的教育经历判断一个律师水平的高低,但通常来讲,学历越高,毕业院校越知名的律师法学素养相对较高。当然律师还需要有着丰厚的执业经验,通常办案越多,能够办理复杂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律师水平越高。
三看年龄。律师的年龄最好选择中年律师较好。刚出校门的律师执业经验及阅历较浅,尚在为生存作斗争,难以应付法庭内外的残酷斗争,五到十年之内难以积累起必要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年老的律师经验丰富但精力不足,难以支撑取证、诉讼、协调等等复杂艰辛的工作。
四看社会经验。律师是法律的特殊行业,是法律知识与社会经验的特殊结合体,需要心理学及其他学科知识的储备,才能成熟的处理纠纷,定纷止争。
以上四点,是震徽律师以客户的角度思考选择律师的标准,希望对在选择律师上存在困惑的客户有所启发。

知名律师支招:怎样找律师

8. 借贷纠纷找律师能解决什么问题?

法律分析:
1、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是否需要找律师,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判断。民事诉讼去法院起诉是否聘请律师,这得分情况,若案情简单,自己证据也较充分、且熟悉诉讼程序的情况下,可以不用请律师;相反,还是请律师比较好,能最大程度的维护权益。2、当然,法律上没有关于必须聘请律师的规定,请不请在于自己。3、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内的案件,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有专门律师免费代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