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工能停薪留职吗?

2024-05-15

1. 事业单位职工能停薪留职吗?


事业单位职工能停薪留职吗?

2.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停薪留职吗?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应通过聘用合同调整人事关系,不应实行停薪留职。如果是身体原因之类的无法上班,可以让医院开具病假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市人发[2005]12号)精神,
“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当前,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因此现在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停薪留职。
因此,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应通过聘用合同调整人事关系,不应实行停薪留职。

扩展资料
聘用合同的期限
聘用合同分为四种类型:3年(含)以下的合同为短期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短期合同;3年(不含)以上的合同为中期合同;至职工退休的合同为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为项目合同。
试用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单位新进的人员,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不再规定试用期。
“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中,“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的规定,可按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掌握。
符合上述条件,在竞争上岗中没有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比照《意见》中规定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予以妥善安置,不得解除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员可以签订中、长期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3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

3. 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的工资待遇;按照岗位的职责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者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当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

4.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停薪留职吗

法律分析:目前事业单位不可以停薪留职,国家、省、市既没有关于事业单位办理停薪留职的政策规定,也没有规范性的操作办法。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 事业单位职工能停薪留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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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停职留薪创新创业,相信有关注事业单位改革消息的亲们或多或少知道些吧!那么哪些人能获得这一机会,能获得哪些“政策红利”,这些疑问,在人社部前不久出台的《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都可以找到答案。下面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起去研读一下这份指导意见!

谁有创业资格?如何创新创业?
《指导意见》虽是面向所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但主要人群还是高校、科研院所这两类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如教授、研究员等等。当然,如果你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的要求,也可以申请。
往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将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创新创业、实现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
1、采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等方式,但是所到企业应与事业单位业务领域相近;
2、在职创办企业,创业项目必须同本人在事业单位所从事专业相近;
3、离岗创新创业,要求离岗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
相信不少同志看完这三点,内心有点纠结,不过就人社部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原因,鼓励了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又防止事业单位技术人员一哄而起,“一窝蜂”式的离岗创业,影响事业单位正常工作开展。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设置创新型岗位,而这些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可实行灵活、弹性的工作时间。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说,“特设岗位,可以让事业单位里人才的潜力释放出来,不再只是捆绑在单位,让他们有时间且有动力去转化科研成果。”值得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吃螃蟹”的效果如何?
“国家政策给我离岗创业这样一根‘保险绳’,让我没了后顾之忧,能够大胆往前闯。”谈及离岗创业,耿炜感触良多,“我发自内心感谢原单位支持我创业,让我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把技术转化成有效的监测工具,这让我感觉更能实现自我价值。”
从事环境监测技术及管理工作25年,耿炜在环境监测仪器仪表选型、设计、适用性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深知环境监测工作的痛点和难点。自2014年起,耿炜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远程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发表多篇论文、获批多项专利,但一直苦于无法将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为有效的监测工具。随着河北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政策的出台,耿炜2016年进入企业就职,担任鸿海环保总工程师。在耿炜的带领下,鸿海环保自主研发了水质在线监测远程质控系统,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并已将成果转化为适用产品,至今已有40多个站点现场应用,效果良好。
相信不少同志看到这文章之后,内心既激动又纠结吧!没事,属于你的怎么也逃不掉,加油!

事业单位职工能停薪留职吗

6.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有什么规定

	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应通过聘用合同调整人事关系,不应实行停薪留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受聘人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因此现在事业单位不能办理停薪留职。

7. 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

一、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1、事业单位人员能停薪留职,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停薪留职的注意事项什么停薪留职的注意事项如下:1、职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其在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由原企业留作工资储备金使用;2、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支持;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对私自带走技术资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带走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

事业单位可以停薪留职吗

8. 事业单位现在还有停薪留职吗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

今年以来,随着改革工作的发展,一些企业的少数职工要求“停薪留职” 去从事个体经营。这是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暂按以下意见办理。
一、企业的固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从事政策上允许的个体经营,对于发挥富余职工的积极性,克服企业人浮于事的现象,有一定好处。但是,鉴于要求“停薪留职” 的多数是有一技之长或年富力强的人员,他们离开企业对职工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正常进行会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必须根据工作是否需要,严加控制,区别对待。
二、凡是企业不需要的富余职工,可以允许“停薪留职”。凡是企业生产和工作需要而本人要求“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做好思想工作,使他们安心于现任的工作。对于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职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去农村从事技术开发和各种经营工作的,只要生产、工作离得开,应积极予以支持。
三、“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贴和劳保福利待遇;因病、残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按退职办法处理;从事非法活动,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的开除条件的,原单位有权按开除处理。
四、“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五、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签订“停薪留职”的协议书,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要求从事个体经营的“停薪留职”人员,必须凭“停薪留职”协议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六、“停薪留职”期满,本人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需在期满前一个月向原单位提出申请,原单位应给予安排适当的工作(已关停的企业由原企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本人要求辞职的,经单位行政领导同意,可以按辞职处理。“停薪留职”期满后的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原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对于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又不能坚持正常生产劳动的老弱病残人员和为了复习功课参加升学考试的青年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仍按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劳人计〔1983〕42号文转发的《全国整顿企业劳动组织工作座谈会纪要》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上述原则,作出具体规定。已办理的“停薪留职”手续与上述原则有抵触的,应予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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