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人应尽的责任

2024-05-13

1. 经济担保人应尽的责任

一般谓况下,经济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是对自费留学人员进行经济担保。但是,经济担保人有些时候还要负有一定的法律贵任,担保人应当明确意识到,一旦出具经济担保书,从银行开出个人外汇存款和外汇资金证明书,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签字手续之后,就必须在经济上、道义上和法律上履行责任。
一、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有效的。
二、保证合同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1、主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机关法人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作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在购入或者以融资租赁方式承租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时,出卖人、出租人为担保价款或者租金实现而在该公益设施上保留所有权;
(二)以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以外的不动产、动产或者财产权利设立担保物权。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第三方抵押担保需满足什么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第三方抵押担保时,贷款机构除了对借款人有一定要求外,对担保人也有一定的要求,因为担保人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所以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担保人,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作为第三方保证贷款担保人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担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介于16到65周岁。
2、担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若担保人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3、担保人如实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证明自己有无负债,是否有着良好的信用记录。
4、担保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自愿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在借款人无力还款时,帮其还本付息。
所以,担保人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因为,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担保人要承担继续偿还贷款的责任,如果担保人不按时还款付息,也会给自己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影响。

经济担保人应尽的责任

2.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应承担的责任主要有一般保证责任、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责任这里主要就是负责在不能还清债务的时候,担保人要为债务人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则是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为债务人作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证》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于问题的意见(试行)”中第106条规定:“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备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保证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还可以是其他经济组织,范围比较广泛,但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能力”,即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必须以属于自己独立支配的财产代为履行或承担责任。因此,不具有代偿能力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经济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 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4.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第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第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5. 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责任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6.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7.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您好,替人担保存在的法律风险
1.为人担保,如果债务人不能如期还款,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一般来说,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一般担保,是指当债务人在法院诉讼后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需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责任担保则是指,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其中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是否有履约能力的限制。而这就容易产生下文中第3点的问题。
注:担保并不仅仅是走形式,签订担保合同时一定要认清是哪种担保。
2.担保人在承担责任后,其损失如何追偿?
根据《担保法》,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担保,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以弥补自身的损失。
3.债务人、债权人恶意串通侵吞担保物,担保人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担保法》第30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或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违背意志提供自身担保的,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4.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保证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这里的一般情况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纳印,以及其他担保人认可的书面形式等。
5.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
根据《担保法》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于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6.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是否有期限。保证期间如何确定?
保证期限是担保法比较复杂的法律制度,按照现行担保法规定,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具体为担保合同中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依照合同
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即6个月。此外约定不明的担保期限为2年,担保期限届满,担保人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注:在法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保证责任,那么担保人可免除保证责任。
7.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担保的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1)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在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2)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本质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如果债务转移则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
所以主债务发生转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则可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综上,为了保障自身权益,防范相关风险,在他人要求你做担保人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主合同的效力;
2.审查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3.注意担保的金额、担保方式及担保范围;
4.注意担保期限、保证期间问题;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8.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