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2024-05-14

1. 南通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南通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得知,南通医保中心电话,医保政策及业务咨询:0513-12345、0513-1239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13-59001300。
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相关拓展: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为市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隶属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能是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南通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2. 南通市医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南通市医保局官方网站信息得知,南通医保中心电话,医保政策及业务咨询:0513-12345、0513-1239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513-59001300。
办公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主楼1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相关拓展: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12月,为市属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隶属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能是参与编制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生育、照护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承担市区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公务员医疗补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照护保险的基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3.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摘要】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提问】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相关情况进行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南通医保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4. 江苏启东农保中心电话

为了维护启东市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养老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36号令)、《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等规定,结合启东市市实际情况,对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保)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处理意见:一、补缴(一)适用对象及标准1.已经参加启东市企保的本市户籍人员,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如要求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应由本人先提出申请,经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同意后可以补缴。补缴金额为历年启东市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同期缴费比例并加收滞纳金。2.已参加企保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及拟参保且年龄尚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我市户籍人员,如确属应缴未缴对象,应由本人先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经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同意后可以补缴。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2004年2月,补缴金额为历年该市社会平均工资乘以同期缴费比例并加收滞纳金。(二)应提供的材料第一种对象应提供: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一》(附件一);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种对象应提供: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二》(附件二);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职工提供补缴对应年度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补缴对应年度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工商局出具的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表。二、延长缴费(一)适用对象及标准参加该市企保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2011年6月30日前已参保的人员,经延长缴费满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至满15年,补缴金额按补缴时全省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8%计算。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的人员必须逐年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后再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手续,不得一次性趸交。(二)应提供的材料1.《企业职工延长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申请表》(附件三);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三、居保转企保(一)适用对象及转接方式启东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参保人员参加企保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接。先由本人申请,市、镇两级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及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转接方式有如下三种:1.折算。将居保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转入企保后,折算成企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自衔接之日起,按对应年度的企保缴费标准向前折算,折算的企保缴费年限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本人居保的首次参保时间,折算形成的1996年前的缴费年限不记载个人账户。超出部分的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再折算,由农保经办机构退还本人。2.补差。以居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抵冲对应年度企保缴费标准并补足差额后,参加居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为企保缴费年限。居保转企保后中断缴费的年限,如本人申请补缴,可按企保中断缴费同类人员处理。3.封存。自参加企保之日起按企保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并计算缴费年限。原居保个人账户由农保经办机构封存并继续计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政府补贴)并入企保个人账户,按企保办法计算养老待遇。折算和补差时企保对应年度缴费标准按本金加利息的方法确定:1995年底前本金为5861元/年的缴费基数乘以25%的缴费比例,1996年起本金为该市同期社会平均工资的1到3倍确定缴费基数乘以同期缴费比例。利息按同期居民1年期储蓄存款利率计算。(二)应提供的材料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申请表》(附件四);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证;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四、其他事项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意见实施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今后如遇上级发布新文件或新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新文件或新规定执行。本意见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补缴及转保申请表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启东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0513-83110770


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通办〔2019〕8号),组建启东市医疗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现任局长为倪凯权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药价格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立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二)协同做好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医疗保障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负责拟订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成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
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管理在启省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疗保障工作,承办离休干部、1-6级残疾军人医药费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启东市医保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6. 启东市社保中心官网

南通启东市的社保查询方式是:1.去南通启东市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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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启东医保什么时候交?

医疗保险种类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职工医保统筹范围3.居民医保统筹范围缴费标准1.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9%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2%      10元/月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的上限按21821元执行,下限按4250元执行。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4250元执行。      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为4710元/人。(灵活就业缴费标准基数×9%+10元/月)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工资基数为5149元/月。      (2)2020年4月1日起,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即单位缴纳部分按原生育保险1%和医疗保险8%比例之和的9%征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2.居民医保2022年度缴费标准      我市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纳3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贴11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我市其他居民个人缴纳530元(含照护保险30元)、财政补助940元(含照护保险40元)。免缴对象类别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困境儿童、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低收入家庭部分成员,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具有本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党员、90岁以上老年人和经卫健委认定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缴费时间、地点、途径1.职工医保用人单位:每月20日前按照核定的缴费标准按月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      1停保状态的灵活业人员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到医保窗口核定后在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缴费;      2正常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缴费。(前期签订过银行代扣协议并正常参保的人员于每年9-11月预存下年度医保费。)2.居民医保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在校学生:9月1日-12月20日。其余居民:11月1日-12月20日。缴费途径:      ●小黄机:通过各村(居)委会的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款。      ●微信: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缴款。      ●银行卡扣:可与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五家银行签订批扣协议,以卡扣方式缴款。      ●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五家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3.时间节点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      ●首次参保人员自办理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未超过3个月并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在缴费到账后的次日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人员在缴费到账后的次月起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待遇;医保关系转移:      ●启东转到外地:须在暂停缴费的3个月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开具《参保凭证》,交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参保续接手续。原个人医疗账户上的结余资金随同转入新参保地。      ●外地转回启东:须在暂停缴费3个月内凭调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所提供的《参保凭证》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办理医保参保续接手续。居民医保中断缴费的居民:      中断缴费前两年均按时、正常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因特殊情况未在正常缴费期缴费而中断缴费的,在规定的缴费期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当年医保费的,自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的次日起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其他未按规定及时参保或参保以后中断缴费的,自办理参保补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      新出生的婴儿在规定时间内(出生6个月以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医疗账户1.划入标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年龄段划入比例      35周岁(含)以下      不设个人医疗账户      35周岁至45周岁(含)      周岁至退休      退休人员      5%2.划入方式      个人医疗账户年初根据缴费基数及划入比例一次性预划,年末时,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实际缴费情况予以调整。      如:小王今年35周岁(10月生日),缴费基数是5000元,今年初划入个人医疗账户1500元(5000××12),单位于8月份将小王的缴费基数调整为6000元,那明年初将补划四个月缴费基数差额100元(1000××4)和三个月年龄差额180元(6000×1%×3),同时划入明年的个人医疗账户2520元(6000*个人医疗账户使用范围本年账户历年余额      支付医疗保险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      (含门诊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费用)      ●支付住院起付线以下的和起付线以上的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      ●住院乙类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费用      ●门诊使用的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药品、诊疗项目等      可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的范围外药品不包括:《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复方均不支付和单味使用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药材;各类保健、营养、滋补品等;各类非药品。      可用个人医疗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的范围外诊疗项目不包括:《南通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通人社规〔2012〕23号)规定的丙2、丙3、丙4类诊疗服务项目,如救护车费、陪护费、电视费、电话费、伙食费、文娱活动费及部分特需服务费等。门诊待遇1.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本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签约单位。在其规定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享受相应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未签约的医疗机构就诊,不能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签约手续的办理      携个人社保卡、身份证到所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服务合约》,办理签约、登记手续。签约后享受的门诊统筹待遇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含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全部用完后,年累计超过600元,超额0元至4000元的部分,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按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80%的比例结付。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基金在限额800元以内按50%的比例结付。2.门诊慢性病待遇职工医保:我市2010年12月31日前原办理糖尿病、高血压(II、III)期、乙型活动性肝炎专项门诊的患者,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用完后,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上列慢性病两种以上的,门诊专项费用年累计限额合计4000元。以上限额内,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根据其实际发生费用按在职50%、退休70%的比例支付。此项政策我市已于2011年1月停止办理新增。居民医保: 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年累计费用限额为16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年累计费用限额为2000元,居民医保基金在限额内按50%的比例结付。职工、居民的门诊慢性病政策与门诊统筹不能同时享受。3.门诊特殊病待遇手续办理      (1)长期精神病待遇备案由指定医院办理;      (2)居民“两病”存量认可备案人员,可在定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直接办理存量认可备案手续;居民“两病”新增确诊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本市符合规定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或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3)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备案在指定医院办理。      (4)其他病种待遇案可在本市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医保办或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      (5)特殊病患者凭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的病历、出院小结及相关资料到医保窗口办理特殊病门诊申报手续。住院待遇大病保险待遇自费补充保险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自费补充保险费后,可享受自费补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原由个人全额负担的部分自费医疗费用,列入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支付范围。如:射频刀头、PET、鞘内靶控(程控)药物灌注等700多项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及促肝细胞生长素、人用狂犬病疫苗、硫酸吗啡等300多种药品。1.参保对象:      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缴费金额:      自费补充保险资金实行个人缴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历年结余补助60元。3.缴费办法:      1. 参加统账结合医疗保险人员,每年年初预划个人医疗账户时一次性全额扣缴。      2.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并由单位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未退休人员,由所在单位于每年初一次性代扣代缴。      3.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4. 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于每年初由个人一次性缴纳。4享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自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经社会保障卡划卡结算的,每次住院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支付比例分别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确定,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50%、三级医疗机构45%,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自费补充保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注:如是无单转院需先个人负担10%后按相关比例报销。#住院报销举例      张大爷是我市退休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余额6000元,其中历年余额4000元,今年第一次在启东市人民医院住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3万元。      当次住院费用中有25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自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外的费用;100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自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2000元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750元为第一次住院起付线。      该住院费用的计算方式为:范围内可报费用:26000元(30000-250-1000-2000-750);统筹基金支付:24960元(26000*96%);大病保险支付:0元(30000-24960-250-1000=3790元      张大爷该次住院个人应负担4840元(30000-24960-200),张大爷历年余额为4000元,其中3790元(26000-24960+2000+750)可用历年余额支付。      张大爷出院时个人需支付现金1050元(4840-3790=1050元)。异地就医      2019年7月1日起,在南通地区定点单位可直接刷卡结算,不必办理转院转诊手续,取消原一级以上医院或B级以上的规定。1.异地备案范围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省内、省外就医,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再持本人社保卡或者是电子医保凭证到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院刷卡结算。2.结算费用范围      在已开通异地住院和门诊联网结算地区的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3.异地就医人员类别及所需材料:      异地就医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材料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参保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明。4.异地转诊人员:指因病情需要转南通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需提供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出的转诊单。(注: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先负担5%后,其余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5.无转院单人员:指因个人需要到南通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人员,需由个人提出申请。(注: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先负担10%、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先负担20%后,其余按照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      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下列参保人员需要特别关注:      一是异地进行恶性肿瘤门诊特定放化疗治疗的,应明确选择一家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作为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二是异地进行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的,应明确选择一家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的具备透析资质的医疗机构作为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三是异地进行门诊器官移植抗排异、肺动脉高压治疗的,应明确选择一家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结算的三级医疗机构作为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门诊白内障手术请不要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 由个人先行垫付,于年内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政策规定予以核报。6.温馨提示:1、参保人员需在就诊前通过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特殊病指定医院的备案手续,享受相关特殊病待遇,备案前及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相关特殊病待遇。2、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根据苏人社办〔2018〕3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完成直接结算的,不允许因待遇差等原因给参保人办理退费。4.异地就医备案方式      窗口办理:启东市政务服务中心B28-B35窗口、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传真办理:0513-83117095;      邮寄办理:启东市汇龙镇公园南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B28-B35窗口;      网上、掌上办理:南通医保APP(第1-3,5类人员);国家微信平台小程序;江苏政务服务网站;   

启东医保什么时候交?

8. 启东市社会保险查询

南通启东市的社保查询方式是:1.去南通启东市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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