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2024-04-28

1.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第一章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特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1]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国,经由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单位自由申报,择优立项。第二章第四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第三章第五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第六条 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第七条 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第八条 已经出版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第九条 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第四章第十条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按规定时间受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第十一条 申请人须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申报成果等相关材料按照当年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单位按有关程序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第十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第十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立项,须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第五章第十四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第十五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具体数额由本人申请,评审专家提出建议,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第十六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第十七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有关出版社资助出版并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第六章第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社科规划办。第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2. 国家社科后期资助项目

一、项目宗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五、申报办法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2.申报材料。(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需一同报送我办。3.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并对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我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

3. 国社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经费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宗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旨在鼓励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学者,充分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二、资助对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科基金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三、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学术分量厚重、创新性强、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主要资助学术价值较高、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论文,突出对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试点。项目负责人要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本着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原则自主决定资金使用。项目责任单位应及时制定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鼓励知名专家学者和有长期学术积累的退休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9年6月1日-2021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      (2)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4)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五、申报办法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个人直接申报;已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须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个人进行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将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确保与申请书有关信息保持一致),连同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2.申报材料。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3成果查重报告1份;4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5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3成果查重报告1份;4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5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需一同报送我办。      3.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受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材料,并对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局受理本院的课题申报,中央党校科研部受理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的课题申报,教育部社科司受理中央各部委所属在京普通高等院校的课题申报,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军队系统(含地方军队院校)的课题申报。      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      申报材料不予退回,我办将做好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六、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3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我办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研究成果由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论文由我办安排集中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后,我办将常态化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出版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七、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和申报公告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申报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将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2.各地社科规划(工作)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和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后上报我办。      3.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地社科规划(工作)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电子版申报信息汇总表需由各地社科规划(工作)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汇总审核后,统一发送至我办。      全国社科工作办基金处联系电话:(010)83083062、83083064      全国教育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2003307      全国艺术规划办联系电话:(010)87930753      全军社科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6905825

国社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经费

4.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级别的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扩展资料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科研管理部门要及时通知并积极组织退休科研人员申报。
2、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60%),并且是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少数民族文字成果需附规范汉字稿。
3、申报成果须政治方向正确,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4、申报成果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或我办指定的出版社(名单附后)书面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需由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可由一至二名专家推荐。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哲学社会办公室-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

5. 课题结项提交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多久出结果

  社科基金修改后复审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在半年之内,复审相关规定如下:
  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进行修改之后,再做第二次鉴定。项目负责人应在一年以内修改完毕,上交已修改的成果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联系鉴定专家做鉴定。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

  (2)项目最终成果简介(A4纸,双面打印,1式3份)

  (3)项目账目明细表(1式3份,盖财务章)

  (4)项目成果最终修改稿(纸质版1式6份,匿名)

  (5)最终成果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6)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8份)

  (7)报送清单(A4纸,1式1份)

  修改后复审

  项目成果在经过我办找鉴定专家鉴定之后,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后,如成果暂缓结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鉴定专家修改意见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之后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至科技处,上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复审。

  (1)项目成果修改稿电子版光盘(署名,内含最终成果修改稿和成果简介)

  (2)项目成果修改说明(A4纸,1式2份)

课题结项提交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多久出结果

6. 国家社科基金何时公示

法律分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3日至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中央财政将国家社科基金的经费列入预算,并随着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逐年增加投入。国家社科基金的预算、财务依法接受国务院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国家社科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和监督。

7. 国家社科基金多久出结果

法律分析:具体要根据相关院校发布的通知确定结果
法律依据:《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十九、 课题申报时间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3月15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在京委托管理机构须于2021年3月18日前,将汇总并认真校对后的《申请书》中“数据表”数据发至我办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3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申请书》、统计表报送至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国家社科基金多久出结果

8. 国家社科基金2022公示时间+小木虫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家社科基金2022公示时间+小木虫答:亲,大约在8月今年的情况跟往年不一样,其实,如果组织得好,5月底都可以公示的,为什么?因为今年的活页评审是电子版发送到通讯评审专家的账户中的,而且,分发活页可以用程序来自动分发,往年都要人工分发的,往年的通讯分数的统计也是要人工统计,今年也是系统统计的,速度和效率都不是人工可以比拟的,而且,准确无误,这样的无纸化工作方式,可以节约一个多月的时间,通讯评审也不受疫情干扰,因为都是机器在运作,彼此间都不需要人工干预的,只要疫情不影响,北京可以开会,很快就可以进入会评阶段的,这是今年的最大变化,往年的时间点没有参考意义。【摘要】
国家社科基金2022公示时间+小木虫【提问】
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家社科基金2022公示时间+小木虫答:亲,大约在8月今年的情况跟往年不一样,其实,如果组织得好,5月底都可以公示的,为什么?因为今年的活页评审是电子版发送到通讯评审专家的账户中的,而且,分发活页可以用程序来自动分发,往年都要人工分发的,往年的通讯分数的统计也是要人工统计,今年也是系统统计的,速度和效率都不是人工可以比拟的,而且,准确无误,这样的无纸化工作方式,可以节约一个多月的时间,通讯评审也不受疫情干扰,因为都是机器在运作,彼此间都不需要人工干预的,只要疫情不影响,北京可以开会,很快就可以进入会评阶段的,这是今年的最大变化,往年的时间点没有参考意义。【回答】
国家社科基金2022年会评时间+小木虫【提问】
2022年度,估计能在7月1日之前公示,应该不会晚于7月15日。公示应该会比2021年的时候早一些时间【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