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被谁收购了

2024-05-14

1. 湘财证券被谁收购了

被哈高科(600095.SH)收购了哈高科(600095.SH)发行股份并购湘财证券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这意味着湘财证券借壳上市之路终于拨云见日,即将成为A股第39家上市券商。1.根据哈高科此前披露的方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一是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99.7273%股份,二是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募集资金拟用于增资湘财证券、支付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2.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湘财证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2.36亿元,评估值为106.37亿元,增值34.01亿元,增值率为47%。此次交易双方最终确认交易作价为106.08亿元。3.本次交易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交易。湘财证券第一大股东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哈高科的第一大股东是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都是黄伟。拓展资料:哈高科向各交易方发行的股份数量1.今年以来,中银证券(601696.SH)、中泰证券(600918.SH)相继完成IPO,国联证券IPO成功过会。近期,苦候多年的湘财证券终于也圆了上市梦。2.核准公司向新湖控股发行16.43亿股股份、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46亿股股份、向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600208.SH)发行7943.51万股股份、向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发行4560.13万股股份、向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406.78万股股份,向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86.16万股股份、向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66.7万股股份、向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69.196万股股份、向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发行433.28万股股份,向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98.692万股股份,向上海黄浦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34.69万股股份、向中国长城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99.32万股股份、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50.42万股股份、向深圳市仁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9.54万股股份、向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07.64万股股份、向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1.76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湘财证券被谁收购了

2. 湘财证券被谁收购了

被哈高科(600095.SH)收购了哈高科(600095.SH)发行股份并购湘财证券事项获中国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这意味着湘财证券借壳上市之路终于拨云见日,即将成为A股第39家上市券商。1.根据哈高科此前披露的方案,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一是哈高科发行股份购买湘财证券99.7273%股份,二是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的30%,募集资金拟用于增资湘财证券、支付本次交易各中介机构费用及交易税费。2.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1日,湘财证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72.36亿元,评估值为106.37亿元,增值34.01亿元,增值率为47%。此次交易双方最终确认交易作价为106.08亿元。3.本次交易是同一控制人下的关联交易。湘财证券第一大股东为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湖控股),哈高科的第一大股东是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都是黄伟。拓展资料:哈高科向各交易方发行的股份数量1.今年以来,中银证券(601696.SH)、中泰证券(600918.SH)相继完成IPO,国联证券IPO成功过会。近期,苦候多年的湘财证券终于也圆了上市梦。2.核准公司向新湖控股发行16.43亿股股份、向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46亿股股份、向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600208.SH)发行7943.51万股股份、向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发行4560.13万股股份、向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406.78万股股份,向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86.16万股股份、向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66.7万股股份、向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69.196万股股份、向西安大唐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发行433.28万股股份,向新疆可克达拉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发行398.692万股股份,向上海黄浦投资(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发行234.69万股股份、向中国长城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99.32万股股份、向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150.42万股股份、向深圳市仁亨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9.54万股股份、向湖南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行107.64万股股份、向湖南嘉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71.76万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3. 湘财证券和湘财股份什么关系

您好,湘财证券是湘财股份的子公司。湘财股份一如其名字,与湘财证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湘财证券的业绩好坏直接决定了湘财股份的业绩表现。  数据显示,湘财股份尽管实现营业收入45.71亿元,但是实现净利润为4.86亿元,即湘财股份的净利润还不及子公司湘财证券的净利润6.94亿元。湘财股份在年报中坦承,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主要是证券板块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度的增长。【摘要】
湘财证券和湘财股份什么关系【提问】
您好,湘财证券是湘财股份的子公司。湘财股份一如其名字,与湘财证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以说,湘财证券的业绩好坏直接决定了湘财股份的业绩表现。  数据显示,湘财股份尽管实现营业收入45.71亿元,但是实现净利润为4.86亿元,即湘财股份的净利润还不及子公司湘财证券的净利润6.94亿元。湘财股份在年报中坦承,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增长,主要是证券板块净利润实现了大幅度的增长。【回答】

湘财证券和湘财股份什么关系

4. 能告诉我湘财股份最后半小时的走向吗?

【摘要】
能告诉我湘财股份最后半小时的走向吗?【提问】

竖线的地方是下午两点半哈,后面半小时就是你要的走向了,还是非常危险往下掉又拉起来一点的【回答】

5. 湘财证券的公司股份情况

十大股东持股情况1 新湖控股有限公司 55.94%2 山东鲁能物业公司 14.14%3 山东鑫源控股有限公司 9.16%4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5.55%5 陕西西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3.28%6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8%7 东北电力物资总公司 2.11%8 山西和信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1.78%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1.72%10 山东鲁能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53%:(截至2008年10月10日)

湘财证券的公司股份情况

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的哪些问题

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8月14日,湖南省证监局公布了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此外,湘财证券分管的2位副总裁、合规总监以及项目负责人等4人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处罚。

湖南证监局发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公司”)存在4大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过程不够审慎。公司未前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对公司发行的金汇25、26、27号资管产品底层资产对应的采购协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银行回单、货物签收确认单等文书的真实性履行相应的现场核实程序。

二是公司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公司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公司又通过与广东中诚实业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及支付》的方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作为代销费用的一部分。

三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时未充分说明金融产品风险。四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在推介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未审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湘财证券应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风控和勤勉尽责意识,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湘财证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湖南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摘要】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面临的哪些问题【提问】
中国网财经8月17日讯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8月14日,湖南省证监局公布了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此外,湘财证券分管的2位副总裁、合规总监以及项目负责人等4人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处罚。

湖南证监局发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或“公司”)存在4大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业务尽职调查过程不够审慎。公司未前往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对公司发行的金汇25、26、27号资管产品底层资产对应的采购协议、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银行回单、货物签收确认单等文书的真实性履行相应的现场核实程序。

二是公司代销业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公司代销云南信托云涌系列产品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湘财证券云南信托金融产品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公司又通过与广东中诚实业签署《财务顾问框架协议》及附属协议《财务顾问费及支付》的方式,额外收取一笔费用作为代销费用的一部分。

三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开展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时未充分说明金融产品风险。四是个别营业部员工在推介代销金融产品过程中未审慎评估客户购买产品的适当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六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第二款、《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等规定。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湖南省证监局决定对湘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湘财证券应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合规风控和勤勉尽责意识,妥善处理客户纠纷,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湘财证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湖南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