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主要职责

2024-05-12

1.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主要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负责在四川省贯彻执行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负责管理四川省金融统计工作,分析、研究四川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货币政策的制定提供信息和建议。  负责管理四川省货币发行、信贷征信、经理国库以及反洗钱等工作。  防范化解四川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管理四川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负责管理西南四省区人事、内审、党务等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主要职责

2.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的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于1998年12月12日挂牌成立,1999年1月1日开始在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有关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与其合署办公。1截至200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辖1个营业管理部、3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50个地级市(地区、自治州)中心支行、267个县(县级市、市辖区)支行,辖内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共有干部职工1.38万人。

3. 2015年四川省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是谁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对全国分支机构进行整合,取消原省级分行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惯例,在全国设立九个大区分行,分别为:天津分行;沈阳分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

       驻四川省的中国人民银行派出机构为成都分行及其所辖的营业管理部,以及各地(州)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成都分行管辖范围为:四川、云南、贵州、西藏四省(区)。故此,您所问的四川省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目前没有这个职位。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的是周晓强,同时兼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局长。

2015年四川省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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