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2024-05-13

1. 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从事财务工作;2、如财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担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所发生的欠款,一般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真实合法进行了财务处理,如实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也就不需担心担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二)私设会计帐簿的;(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2. 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从事财务工作;
2、如财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担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
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所发生的欠款,一般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真实合法进行了财务处理,如实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也就不需担心担责。
根据《会计法》第42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3. 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 公司倒闭 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 法规 制度从事财务工作; 2、如财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担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 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所发生的 欠款 ,一般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真实合法进行了财务处理,如实披露相关财务信息,也就不需担心担责。 根据《会计法》第42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企业倒闭了财务负责人怎么办

4. 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我是百度知道客服人员😁,擅长生活小常识和交通路况信息查询服务🌷🌷🌷。
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
公司不能单方注销财务负责人,但财务负责人已离职的,公司应及时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双方协商一致后到税务局办理注销手续,
因为是倒闭了,公司和财务负责人拿着公司倒闭的证明文件到当地税务局解除注销财务负责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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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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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
公司不能单方注销财务负责人,但财务负责人已离职的,公司应及时变更财务负责人,或双方协商一致后到税务局办理注销手续,
因为是倒闭了,公司和财务负责人拿着公司倒闭的证明文件到当地税务局解除注销财务负责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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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老板跑了,突然找不到人了,怎么解除财务负责人【提问】
这样的情况解决不了,这涉嫌违法,要向当地公安机关立案,申请解除财务负责人。【回答】
一个单位的法人不能找到,公司就没有一个合法的解除手续。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亲😊【回答】
像这种法人跑路的,财务负责人就是要收到影响了?然后他是分公司,不涉及工资,之类的,所有的流水都是总公司来管理,分配的【提问】
是的(✪▽✪)【回答】
按照解除财务负责人的程序是这样的。【回答】

5. 公司倒闭财务总监承担的责任

法律分析:公司倒闭财务总监不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倒闭财务总监承担的责任

6. 公司倒闭财务总监承担的责任

公司倒闭财务总监不需要承担责任。
一、合同没到期公司倒闭如何赔偿
合同没到期公司倒闭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需要赔偿的数额相当于所欠债务,公司倒闭了债务要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公司倒闭破产的,若没有破产的财产可以用来分配,则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进行偿还。如果公司是法人主体,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破产之后,已经把公司的全部财产用于偿还债务之后,依然不能偿还的债务,公司不再偿还,债务消灭。
二、见义勇为导致受助人损害会承担责任吗
见义勇为导致受助人损害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该免责并非是必然的。此处的见义勇为不需要承担责任,按照民法上的说法应该是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该见义勇为行为必须是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并且不是救助人故意引起的,符合以上情形时,对受助人造成损害的,才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三、动物能承担责任吗
动物不能承担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是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动物园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或者私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则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会怎样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没有关系的,企业破产后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一、公司破产的申请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二、公司破产的受理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财务负责人会怎样

8. 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

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从事财务工作;2.如财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担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所发生的欠款,一般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摘要】
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提问】
企业倒闭如何解除财务负责人【回答】
1.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按照国家及公司制定的相关法规制度从事财务工作;2.如财务人员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也就不应承担作为财务人员的责任;3.当公司由于各种原因而倒闭(非财务人员违规操作而导致),那么,只要财务人员工作是依法依规的,就不应为公司倒闭承担责任,当然,如存在财务工作失误或违法违规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的;4.公司采购(或接受劳务服务)所发生的欠款,一般来说,该经济业务由公司业务部门直接对应,作为财务人员,只是依法进行账务处理,欠款的产生存在多种原因,必须查实后才能界定具体责任人,那么,对于所有经济业务,只要财务人员及时完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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