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公司法148条对什么进行规定

2024-05-13

1. 现行公司法148条对什么进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现行公司法148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做了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现行公司法148条对什么进行规定

2. 违反新公司法2014第148条(五)的处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3.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内容是什么?

4. 违反公司法148条接受佣金的行为是否有效

勤勉义务,又称注意义务,善管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该诚信地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在管理公司事物时,应当以一个理性的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以实现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2,在履行职务时不得越权。
3,熟悉公司业务以及经营管理状况
4,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并以公司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发表观点
5,向股东(大)会,社会公众等如实提供公司资料
6,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质询
忠实义务,有称诚信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和监督时,应该以公司的利益为己任,为公司最大的利益履行职责,当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以公司利益为重。
忠实义务有以下几点:1,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2,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
3,禁止越权使用公司财产。
4,竞业禁止义务
5,限制自我交易
6,禁止篡夺公司机会义务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是董事最为重要的两项义务,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1,义务属性不同,注意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方面的要求。忠实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方面的要求。
2,两类义务的功能不同,注意义务是为了追求公司经营的最佳效果,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理的履行职务。而忠实义务主要是为了避免义务人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司利益。
3,两类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同。对于注意义务的履行很难以客观的现象为标准,经常需要经过主观分析来加以判断。而对于忠实义务的履行,一般有明确的客观标准。
4,责任的形式也不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违反注意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他们都以公司遭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损害和责任人有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为构成要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仅仅是违约责任,并且不以公司有损害为主观有过错为构成要件。

5. 公司法关于员工工资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员工工资的规定内容有:
	第三十八条: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法关于员工工资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6.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扩展资料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7. 公司法第147条是什么?我要完整版的

第一百四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第147条是什么?我要完整版的

8. 公司法里第二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是公司股东应该如实出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