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银行业务担保公司能不能为个人出担保函

2024-05-15

1. 办理银行业务担保公司能不能为个人出担保函

办理银行业务时担保公司是可以为个人作担保的。

担保公司,具体是做企业或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时起中间担保身份作用。担保公司如果在某家银行有授信额度,必须向该行所在地分行机构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方有资格向客户及银行提供这种中间担保服务。保证金一般由担保公司机构的公司帐户划向银行的固定的企业存款,以冻结的方式存在当地分行机构。一般为该担保公司的股份里拨出一部分做为某个银行的保证金,如担保期间,发生客户违约则由向其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公司先支付这部分罚金先扣缴给银行。

做的业务主要是,中小企业贷款,商业贷款,个人客户,二手房贷款,抵押贷款,消费贷款,车贷和房贷,等一些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贷款中间担保服务,现在大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买卖贷款基本上是担保公司参与下来完成的,他们主要提供的业务有,联系贷款银行,贷款客户,评估公司,房屋经纪公司,卖房客户,及贷款的中间流程,比如面签客户,收集买方卖方相关资料,汇成贷款手续向银行送审报审,陪同银行面签客户,联系评估公司做评估,陪同客户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和银行人员及客户领新房本及他项权利证等,直至两年内的客户完全能正常还款给银行的手续完成之后,该笔担保才算终止。

其他担保业务和以上都差不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办理银行业务担保公司能不能为个人出担保函

2. 企业能否给个人出具担保函

企业是可以给个人出具担保函的。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一、公司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
保证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伯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
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3.质押(质权)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4.留置
留置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占有的对方财产采取的扣留处置的一种保证方式。
5.定金
定金是以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