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普绿点和捷普什么区别啊

2024-05-15

1. 捷普绿点和捷普什么区别啊

没有大区别。捷普是美国的捷普集团,绿点是一家比较大的台资企业。后来绿点被美国捷普集团给收购了,然后就改名叫捷普绿点。目前所有的绿点公司都为捷普所有,绿点在捷普也占有股份。

扩展资料
1、Jabil是一家提供电子技术解决方案的公司,为全球的电子和技术公司提供综合的电子设计,生产和产品管理服务。
2、通过提供完整的全球性电子产品供应链管理,帮助客户把电子产品更快地带入市场,使其成本效率更高。Jabil在全球20个国家有超过75,000名员工和厂家,在范围广泛的工业界为顾客提供综合的,个性化的,重点突出的解决方案。
3、Jabil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股票代号为 “JBL”。在电脑外围设备、数据传输、自动化及消费产品等多个领域,捷普集团向全球各地的客户提供从设计、开发、生产、装配、系统技术支持及到最终用户分销等优质服务。
3、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锐意创新的专业态度和尽善尽美的服务精神,捷普集团一直处于国际市场领先地位,拥有分布在美洲、亚洲及欧洲等超过50个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基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主要客户包括:HP、Philips、Emerson、Yamaha、Cisco、Xerox、Alcatel等国际知名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捷普

捷普绿点和捷普什么区别啊

2. 捷普绿点和捷普什么区别啊

区别在于:
Jabil Green Point是Jabil Group的子公司。
捷普集团是一家领先的美国公司,成立于1966年,总部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 它在全球拥有超过85,000名员工,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财年,它的收入为123亿美元。 它是世界三大电子合约制造服务提供商(EMS)之一,是财富500强企业之一。
Jabil是美国的Jabil集团,Green Point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台资企业。
2006年,Jabil竞购收购台湾绿点科技。 2007年,Jabil宣布收购台湾绿点科技的招标已圆满完成。
目前,所有Green Point公司均由Jabil拥有,Green Point亦持有Jabil的股份。

扩展资料:
在电脑外围设备、数据传输、自动化及消费产品等多个领域,捷普集团向全球各地的客户提供从设计、开发、生产、装配、系统技术支持及到最终用户分销等优质服务。
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锐意创新的专业态度和尽善尽美的服务精神,捷普集团一直处于国际市场领先地位,拥有分布在美洲、亚洲及欧洲等超过50个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基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主要客户包括:HP、Philips、Emerson、Yamaha、Cisco、Xerox、Alcatel等国际知名企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捷普

3. 捷普绿点的SI技术员是什么工作?

1、捷普是一家全球产品解决方案公司,为各个行业的电子和科技公司提供服务,捷普绿点主要产品为手机机壳零组件。

2、绿点科技有限公司为捷普集团拥有之独资公司。捷普集团为著名的美资企业,成立于1966年,总部设于美国佛罗里达州,上市于纽约证券中心,2005年财政年度收入75亿美元,为全球第三大的电子合约制造服务商(EMS),全球员工人数约85000人。




扩展资料:
捷普绿点的产品与服务:
1、捷普集团向全球各地的客户提供从设计、开发、生产、装配、系统技术支持,甚至到最终用户分销等优质服务,产品在电脑周边设备、移动通讯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
2、捷普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锐意创新的专业态度和尽善尽美的服务精神,捷普集团一直处于国际市场领先地位,拥有分布在美洲、亚洲及欧洲等超过45个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基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
3、除提供强大的生产技术外,现亦积极投入产品技术研发,于美洲、欧洲及上海皆设有研发单位,提供更完整及多元的服务。

捷普绿点的SI技术员是什么工作?

4. 无锡捷普绿点科技是做什么的呀?

无锡捷普绿点科技主要生产手机零组件。
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座落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是世界知名手机制造商最值得信赖的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产品是业代工OEM以及专业代工及设计ODM多家世界级大厂通讯等手机机壳之零组件

扩展资料:
捷普集团向全球各地的客户(Motorola ,Alcatel, Ericssion,Sony, Bird,Panasonic, Delco etc.)提供从设计、开发、生产、装配、系统技术支持,甚至到最终用户分销等优质服务,产品在电脑周边设备、移动通讯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
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锐意创新的专业态度和尽善尽美的服务精神,捷普集团一直处于国际市场领先地位,拥有分布在美洲、亚洲及欧洲等超过45个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基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除提供强大的生产技术外,现亦积极投入产品技术研发,于美洲、欧洲及上海皆设有研发单位,提供更完整及多元的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5. 无锡捷普绿点科技是做什么的呀?

无锡捷普绿点科技主要生产手机零组件。
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5月,座落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它是世界知名手机制造商最值得信赖的供应商之一。其主要产品是业代工OEM以及专业代工及设计ODM多家世界级大厂通讯等手机机壳之零组件

扩展资料:
捷普集团向全球各地的客户(Motorola ,Alcatel, Ericssion,Sony, Bird,Panasonic, Delco etc.)提供从设计、开发、生产、装配、系统技术支持,甚至到最终用户分销等优质服务,产品在电脑周边设备、移动通讯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
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锐意创新的专业态度和尽善尽美的服务精神,捷普集团一直处于国际市场领先地位,拥有分布在美洲、亚洲及欧洲等超过45个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基地,资金、技术实力雄厚。除提供强大的生产技术外,现亦积极投入产品技术研发,于美洲、欧洲及上海皆设有研发单位,提供更完整及多元的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无锡捷普绿点科技是做什么的呀?

6. 捷普绿点是什么工作

手机零件代加工。
1、品牌生产者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利用自己掌握的“关键的核心技术”负责设计和开发新产品,控制销售和销售“渠道”,而生产能力有限,甚至连生产线、厂房都没有,为了增加产量和销量,为了降低上新生产线的风险,甚至为了赢得市场时间,通过合同订购的方式委托其他同类产品厂家生产,所订产品低价买断,并直接贴上自己的品牌商标。
2、这种委托他人生产的合作方式即为OEM,承接这加工任务的制造商就被称为OEM厂商,其生产的产品就是OEM产品。
3、OEM方式以其灵活,有效经营的特点,适应了这种新形势的发展,从而得以广泛应用。 OEM适应科技飞速发展的需要 科技的飞速发展导致了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
4、企业的竞争战略正从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为主心生产型方式,向注重新技术应用,迅速推出新产品为主中心的市场经营方式转化。
5、据IDC的数据显示,在50—60年代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平均10—12年,而进入90年代这一数值下降为6—18个月。

7. 捷普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环境和待遇怎么样?


捷普绿点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环境和待遇怎么样?

8. 绿点捷普小时工怎样辞职

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的形式给用人单位邮寄一份辞职书,保留好快递详情单以及复印一份辞职书,辞职到期以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