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2024-04-28

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怎么核算?

2. 请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及如何运用求大神帮助

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 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 3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占对方15%且不具重大影响或控制权) 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 贷:银行存款150 在对方未宣布分配股利前,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当对方宣布分配股利时。比如2月5日对方宣告分配分配上年股利100万元,你应分15万元=100*15% 借:应收股利15 贷:投资收益15 分配时。(款到时) 借:银行存款15 贷:应收股利15 4、权益法。例子同上。但对对方企业有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 贷:银行存款150 年底对方盈利500万元(比方你是年初投资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75 贷:投资收益75 对方宣告分配股利100万元时。 借:应收股利15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15 收到款时; 借:银行存款15 贷:应收股利15 在比如:你投入150万元。但约定在对方股权的20% 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00 贷:银行存款150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50(02年规定的。以前也是进入投资的股权差额,进行摊销的) 其他同上。 如果你投入200万元。(按金额应占20%但双方约定占对方股权15%且有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50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50 贷:银行存款200 该股权投资差额50万元。摊销期限的确定:如果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合同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

3.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
  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
  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股权投资差额)
  (损益调整)
  (股权投资准备)
  (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
  =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
  (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
  应注意的问题有:
  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①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②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或: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贷方差额)
  (2)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追加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是,对某一被投资单位来说,股权投资差额只有一个方向,即最终是"借方差额"或"贷方差额"。因此,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不一致,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小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冲减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二者之差保持原股权投资差额方向;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大于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则将追加时点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余额全部冲销,其差额形成新的股权投资差额方向。
  ①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也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应根据初次投资、追加投资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分别按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如果追加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金额较小,可并入原来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按剩余年限一并摊销。
  ②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超过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企业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照尚未摊销完毕的该项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以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余额,未冲减完毕的部分按规定年限继续摊销。企业应按在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③ 初次投资时为股权投资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 初次投资时产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资本公积的,追加投资时为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以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限冲减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不足冲减的借方差额部分,再按规定的年限分期摊销。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大于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的金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投资成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如果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应按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投资成本)"科目。
  ④ 初次投资发生在财政部财会[2003]10号文件发布之前,且产生的股权投资贷方差额已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并按规定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的,追加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与"长期股权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余额进行抵销,抵销后的差额按规定期限摊销。
  (3)"损益调整"明细账
  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后,因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宣告现金股利影响其所有者权益变动,投资企业按投资持股比例计算的份额通过"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但若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则投资企业应通过"投资成本"明细科目核算。
  ①被投资单位发生盈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②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③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
  或: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的现金股利属于投资企业投资之前实现的盈余)
  4)"股权投资准备"明细账
  这个明细科目核算的是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的变动影响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投资单位按持股比例调整的数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若将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则应将"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金额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如果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分期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各期计算交纳所得税时,企业应按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期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待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转出。
  (5)应注意的问题
  投资企业投资后,因被投资企业的各种原因,如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按照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而调整前期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计算调整留存收益,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损益调整)"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资本公积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资本公积,通过"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和"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如果被投资单位的上述变更产生于投资前,并将累积影响数调整投资前留存收益的,投资企业应按投资持股比例调整"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科目和"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的金额。

  如果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仅就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所作调整,并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则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此时涉及明细科目的,在长期股权投资各明细科目中应作相应
  共0条评论...以下是特别推荐给您的相关问题(在权益法下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分别...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具体的不同点?

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成本法、权益法?

4.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核算的问题

一、你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条件理解是正确的,确实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是“且”的关系,如果满足第一个条件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企业就只能将其放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了。

二、第二个条件中的公允是指投资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市场中有报价,而不是指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确定。

三、理论上说,权益法核算才是长期股权投资唯一的做法,成本法是一种简化的做法,在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点影响的情况下,由于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损益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在控股比例很少的情况下,获得被投资单位的报表很困难,故采取成本法核算。至于控制的情况,则是由于权益法自身的致命缺陷造成的,感兴趣的话可以去查一下。

5. 怎么理解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

对被投资公司已经有了实际控制权,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这时由于投资公司与被投资公司关系紧密,如果使用权益法的话,母公司长投的账面价值要随子公司损益表来调整,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也要相应随子公司的净利润来调整,这样非常容易造成利用调节子公司报表来操纵利润,于是新准则为了规避这种情况的发生,规定了要用成本法核算
重要影响和合营,投资企业不编制合并报表,但由于在被投资企业中占有较大的份额,按照重要性原则,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客观反映投资状况它随被投资单位的所有权益变动而变动,所以用权益法

怎么理解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

6.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以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初始成本。
2、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方法确定受让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补价,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⑵支付补价,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如涉及补价的,应按以下方法确认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⑴收到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或减去)应确认的收益(或损失)和应支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初始成本。
⑵支付补价,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初始成本。
企业的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如果按税法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缴纳有关税费的,则应缴纳的相关税费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4、取得股权后,由于增加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则按追溯调整后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取得时的初始成本计量,但如发生以下情况,投资的初始成本则应作调整,并以调整后的成本作为再确认的投资成本。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初始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即股权投资差额,调整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经调整后的成本为新的投资成本。
(2)、收到被投资单位派发的属于投资前累积盈余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的,应将扣除收到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后的余额作为新的投资成本。
(3)、取得股权投资后,由于减少被投资单位股份,而使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则按终止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成本。

7.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怎么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当自实际取得对被投资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按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帐面余额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下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进行结转。其中:
1.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按基准日被投资企业资产负债表计算)的金额,计入“投资成本”明细科目;
2.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如为正差的,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如为负差的,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具体会计处理:
1.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指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
2.原帐面价值(即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指成本法下的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怎么做?

8.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

成本法下核算时,H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分配的现金股利什么的不能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而应该确认为投资收益。,权益法下核算就要调整。
成本法就是要维持其账面价值不变。
50/1000=5%,A公司持有H公司5%的股权,对H公司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可是公允价值却能可靠计量呀,因此要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者交易性金融资产吧。因为计划长期持有,所以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果是计划随时出售就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如果题目中说公允不能可靠计量,就是成本法核算)
你自己去翻书金融资产那一张。
采纳我最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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