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2024-05-13

1.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1、打开百度浏览器,网页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官网选项,点击进入。

2、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首页面后,在搜索框中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以中国银行为例,点击“查询”。

3、按正确语序点击验证图片上的文字,再点击“确定”按钮。

4、在查询结果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查找的公司名称,点击公司名称进入企业注册信息展示页面。

5、在企业注册信息展示页面可以详细查看注册企业的各项注册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2.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利用强大的百度搜索。输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后面带【官网】两字的那条点击打开,进入界面。会看到很多地区。根据自己所要查找的地址查找。那么以河南为例。向大家演示如何查找:点击【河南】,会进入到相应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公示系统里。在中间位置有一个特别醒目的的搜索框。在搜索框里输入自己所要查询的公司名称和验证码即可。操作环境:网上银行APP 版型号:3.0.324拓展资料:1、企业信用管理是对企业的受信活动和授信决策进行的科学管理。广义上讲,企业信用管理是指企业为获得他人提供的信用或授予他人信用而进行的管理活动,是对企业信用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和企业诚信经营行为的全方位管理,其主要目的是为企业发展信用交易和获取信用资源服务。2、狭义上讲,企业信用管理是指针对信用销售的管理,具体是指企业通过制定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与信用销售有关的各个部门,完成在信用销售中对客户信息收集和评估以及信用额度授予,进行合同管理,控制和转移来自企业外部的信用风险,以及债权保障、回收应收账款等各交易环节的管理活动。它是对企业防范信用交易风险的全过程的管理,其目的是企业在扩大信用销售的同时,保障应收账款安全、及时收回。3、信用销售是企业信用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信用销售的高度发达,促使企业信用管理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在国内,由于市场经济尚不完善,信用销售仍很落后,造成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的普遍低下,甚至许多企业处于空白状态。现代的企业信用管理应具有四大职能:客户的档案管理、客户授信、应收账款管理以及利用征信数据库开拓市场,这些是企业信用管理部门应当具备的基本职能。

3.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1、打开百度浏览器,网页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官网选项,点击进入。

2、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首页面后,在搜索框中输入要查询的企业名称,以中国银行为例,点击“查询”。

3、按正确语序点击验证图片上的文字,再点击“确定”按钮。

4、在查询结果列表中找到自己需要查找的公司名称,点击公司名称进入企业注册信息展示页面。

5、在企业注册信息展示页面可以详细查看注册企业的各项注册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查询?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怎么公示

年报方法如下: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采用工商联络员登录方式;登录后,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点击添加,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填写资产状况信息;填写党建信息,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填写社保信息,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

5.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百度浏览器,在网络上搜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官方网站选项,单击“进入。




2.进入后,在搜索框中输入要查询的公司名称,以中国银行为例,单击“查询”。




3.以正确的单词顺序单击验证图片上的文本,然后单击“确定”按钮。




4.在查询结果列表中找到需要查找的公司名称,然后单击公司名称进入公司注册信息显示页面。




5.最后,在弹出窗口中,就可以详细查看注册公司的注册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怎么用

  一、填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正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能够现场收短信的常用手机;
  4、所有许可证副本或者正本;
  5、全年营业额、纳税额;
  6、党员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7、公司等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在场。
  8、能够上网的电脑
  二、进入网页:
  1、百度搜索“信用公示系统”,进入系统
  2、选择“河南”
  三、未注册的请注册:
  1、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
  2、填写内容并保存
  ①注册号只有15位,副本上注册号只填前15位数字。
  ②注册时使用的是老身份证号码的,填新号码无法通过。一般情况下,新身份证号去掉第8、9位和最后一位数字就是老身份证号。也可以到营业执照原工商注册部门备案新身份证号。
  ③联络员可以不填写负责人。但是为了便于记忆,推荐填写负责人。

  四、公示信息填报:
  1、登录: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页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②在“企业联络员登陆”界面,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
  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照手机短信中的一次性“动态密码”填写“备案手机验证码”
  ④点击“登录”。

  2、填报信息:
  A、个体工商户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资金数额”和“从业人数”输入注册时登记的数字。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进入“行政许可情况”页面。如果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输入相关信息,可参考下面有限责任公司的B④项说明。
  a、如果有许可证的,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填写“许可文件名称”,点击“有效期至”选择时间,“保存”。
  多个许可证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b、没有许可证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⑤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输入全年“营业额或营业收入”,输入全年“纳税总额”,可以选择“公式”或“不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B、有限责任公司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⑤进入“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多个股东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数据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不懂的咨询财务人员,注意金额是万元,报表上一般是元。输入内容, 选择是否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如果有对外担保的,参考第④、⑤项的方法,点击“添加”并输入。 如果没有对外担保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⑧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⑨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五、注意事项:
  1、每年1月1日开始办理上一年度的网上年报。
  2、企业需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
  3、未按时进行网上年报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能会在很多部门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限制或禁止。
  4、工商部门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如何修改联络员信息:按照上述第二条进入页面,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按照要求输入内容,点击保存。切勿输错。

  七、如何查询是否年报成功:
  1、进入系统页面在“搜索”中输入注册号或者名称,点击“搜索”,输入验证码点击“搜索”
  2、在弹出的页面,点击搜索出来的名称
  3、点击“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或者“企业公示信息”
  4、在“公示信息”页面查看“报送年度”和“发布日期”,确定否年报成功,图中是2013年度报送成功。

7.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用

  一、填报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正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能够现场收短信的常用手机;
  4、所有许可证副本或者正本;
  5、全年营业额、纳税额;
  6、党员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7、公司等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建议财务人员在场。
  8、能够上网的电脑
  二、进入网页:
  1、百度搜索“信用公示系统”,进入系统
  2、选择“河南”
  三、未注册的请注册:
  1、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
  2、填写内容并保存
  ①注册号只有15位,副本上注册号只填前15位数字。
  ②注册时使用的是老身份证号码的,填新号码无法通过。一般情况下,新身份证号去掉第8、9位和最后一位数字就是老身份证号。也可以到营业执照原工商注册部门备案新身份证号。
  ③联络员可以不填写负责人。但是为了便于记忆,推荐填写负责人。

  四、公示信息填报:
  1、登录:
  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页面,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②在“企业联络员登陆”界面,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络员身份证”
  ③点击“获取验证码”,按照手机短信中的一次性“动态密码”填写“备案手机验证码”
  ④点击“登录”。

  2、填报信息:
  A、个体工商户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资金数额”和“从业人数”输入注册时登记的数字。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进入“行政许可情况”页面。如果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输入相关信息,可参考下面有限责任公司的B④项说明。
  a、如果有许可证的,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填写“许可文件名称”,点击“有效期至”选择时间,“保存”。
  多个许可证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b、没有许可证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⑤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输入全年“营业额或营业收入”,输入全年“纳税总额”,可以选择“公式”或“不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

  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B、有限责任公司
  ①进入登录后弹出的页面,点击“在线填报须知”,查看“填写须知”
  ②返回,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报”

  ③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内容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④有网站或者网店的,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⑤进入“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点击“添加”
  在弹出的页面输入信息,点击“保存”。
  多个股东的,继续添加输入。全部添加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数据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不懂的咨询财务人员,注意金额是万元,报表上一般是元。输入内容, 选择是否公示,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⑦进入“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如果有对外担保的,参考第④、⑤项的方法,点击“添加”并输入。 如果没有对外担保的,直接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⑧进入“党建信息”页面。输入和选择党员情况,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⑨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点击“提交并公式”,在弹出页面点击“确定”,完成。

  五、注意事项:
  1、每年1月1日开始办理上一年度的网上年报。
  2、企业需公示即时信息和年报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只公示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自主选择公示年报信息。
  3、未按时进行网上年报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可能会在很多部门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限制或禁止。
  4、工商部门通过抽取一定比例的方式,对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信息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六、如何修改联络员信息:按照上述第二条进入页面,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按照要求输入内容,点击保存。切勿输错。

  七、如何查询是否年报成功:
  1、进入系统页面在“搜索”中输入注册号或者名称,点击“搜索”,输入验证码点击“搜索”
  2、在弹出的页面,点击搜索出来的名称
  3、点击“个体工商户公示信息”或者“企业公示信息”
  4、在“公示信息”页面查看“报送年度”和“发布日期”,确定否年报成功,图中是2013年度报送成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怎么用

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址是什么?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系统功能简介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中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一条 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政府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政府部门予以更正。
企业发现其公示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但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应当同时公示。
第十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