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有些微商怎么看都像是传销

2024-05-15

1. 央视:有些微商怎么看都像是传销

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央视:有些微商怎么看都像是传销

2. 什么是传销,什么是微商,看看央视怎么说

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二、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 微商是不是传销的新模式

不一定。是否是传销,需要看微商项目的盈利模式来进行区分。所以,如果你的朋友在微信里广泛拉人,寻找下级代理并收取一定的入会费,那你就要小心了;如果你朋友的微商项目是中介性质,以低价进货然后卖给顾客,所谓的“中间商赚差价”,那就不是传销。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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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销的判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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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销的危害: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另外,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微商是不是传销的新模式

4. 微商是传销 央视已曝光,微商是什么销售模式

是微商=消费者+传播者+服务者+创业者,这一销售模式。
微商的销售理念:
1、需求真实,产品有品质保证。假货劣质、没有质保条件不是微商。
2、自己或亲人使用。无体验分享不是微商。
3、信息节制得体。骚扰不是微商。
4、渠道为正常几个层级。无限发展渠道层级牟利不是微商。
5、为更好的生活而不是一夜暴富。成功学与大忽悠不是微商。

扩展资料:

微商的作用:
1、微商最大的好处在于沉淀用户,实现分散的线上线下流量完全聚合。事实上,微信的原点是社交而非营销工具,这就决定了微商比传统电商更能精准找到用户群和互联大数据,从而大幅提升企业服务和订单量。
2、对企业而言,微商是去中心化的电商形态。淘宝是PC时代的产物,大多数传统零售企业在淘宝基本不赚钱,而且面临如何沉淀用户等难题。
一方面,无论是B店还是C店,为商家带来订单的用户属于淘宝平台,并非商家所有;另一方面,用户主要通过搜索完成下单,商家缺乏与用户直接沟通的渠道,无法了解用户真实需求。
3、微商模式最大的好处便是将N种渠道所接触的客户通通汇聚起来,形成一个属于企业自己的大数据库,从而实现个性推荐、精准营销。而微信是一个绝佳的客户管理平台,将各渠道的客户汇聚进来后便能实现畅通无阻的通道模式,直接消除了一切中间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微商”营销日渐火爆 朋友圈怎能成广告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微商 (移动社交电商)

5. 央视揭密"微商传销"给谁敲响警钟

给广大的中国人民啊  特别是那些想做微商和正在做微商的人

央视揭密"微商传销"给谁敲响警钟

6. 央视炮轰微商是传销背后的逻辑 怎么回事?

今天各大媒体都在转发一条消息《央视揭秘“微商传销”:通过朋友圈炫富发展下线》,微商又一次成为众矢之的。
早在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前的贺岁广告片中,异军突起的微商黑马思埠集团就豪掷2501万重金,拿下了收视率巨高的央视春晚黄金广告资源,并声称要在未来一年内砸更多广告资金在央视频道,以便能给其经销商带来社会认同感,也借助央视的公信力和传播力为身陷“传销化”漩涡中的微商正名。常言道:“有奶便是娘”,然而新年过后,央视却轮番的轰炸微商存在的毒面膜问题、炫富传销问题、杀熟问题等等,给欲借助央视正名的微商埋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按理说,央视应该顾及微商已有的,潜在的“买路钱”利诱,给适当手下留情一点,但事实上微商生态中接二连三中爆发的虚假产品、恶意欺诈等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社会性肿瘤。
1:微商前期野蛮式增长,入局者参差不齐,生态环境亟待洗牌,部分恶性基因的微商团伙在做垂死挣扎,把潜在问题过度放大了,成了行业的搅屎棍子;
2:传统零售商想借助微商转型的,发财梦刺激下想通过微商创业的新入局者越来越多,然而微商已过红利期,凑热闹的只会饿殍遍野,把隐性问题都显性化了,微商再也无法藏着掩着闷上赚大钱了;
3:社交化平台微信朋友圈生态,受恶性刷屏、营销影响,已成舆论重灾区,然而微信却在的微商的问题上,暧昧游离,含糊不清,微店等技术平台又后劲乏力,眼前问题并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当务之急,央视唯有扛起“普及教育”的大旗,一次次地将潜藏于微商生态中的丑陋问题曝光出来。不像交通局和打车软件之间的“利益冲突”,央视在创业大潮的背景下,没有针对“小人物”的动机和理由,微商生态自身的问题才招致这样,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打车软件可以倒逼出租车改革,微商不管发展多么迅速,前景怎么看好,在营销模式、盈利模式等诸多问题没得到“透明化”正名的前提下,很难摆脱大众冷眼相向的局面。那么,微商生态到底出了哪些问题?
营销模式:从刷屏到洗脑
不妨搞个问卷调查,身边的人十有八九都很反感朋友圈卖东西,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交平台不可以切入电商,大众没有盲目抵触排斥的道理,问题出在微商的营销模式上了。最初的微信营销方式很简单:

第一步,尽可能多的加微信好友,圈养潜在受众;第二步,拿稀缺产品(海外代购)、高频使用产品(面膜)等产品反复刷屏强化印象;第三步,1对1顾问式的持续售前售后服务,从熟人开始展开销售。这种销售模式相比传统的B2B电商平台销售,有庞大的社交平台流量和碎片化时间占有,又有熟人关系的口碑式传染和信任基础,在微商红利期阶段,有概念,有想象力,有优势,一段时间内广受欢迎。
然而,随着做微商的越来越多,他们大多又都是大学生、家庭主妇等社会基层人士,在没有科学营销方法的引导下,恶性刷屏,使得微信朋友圈成为了广告重灾区,再加之社交平台用户也过了新鲜期,包容度下降,看到这样的刷屏广告,根本不顾产品好坏第一反应都是先屏蔽再说。这就使得微商生意链条中得终端消费者大部分流失,以微信5000好友上限为例,如果你是一个刷屏狗的话,不妨用一用好友关系群发测试,看看有多少真实好友存在。即使有,也是一些熟人和同行,这个受众量根本不足以支撑起微商销售的良性生态。既然产品影响不到终端受众,没办法大量铺货,倒不如用成功学心灵鸡汤,不断的炫富晒交易额,不断地开会誓师动员大会,来影响那些想做微商生意的人,所以演变成最后,就成了现状洗脑式的“传销式”营销了。
而利用大部分想做微商发财的心理进行“洗脑”恰恰是传销固有的套路,这也是大众盲目性排斥反感的根本原因,做生意只需要讲产品的好即是,不停的晒交易记录,喊着月入10万的脑残式口号,不被盖上传销的帽子才怪。如果说刷屏还是真实的潜在受众,只不过营销方式不高明罢了,走到洗脑这一步,微商的性质就完全变了,尽管还称不上是传销,但一步之遥的差距,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非理性认知下,想证明自己不是传销实在太难,当然很多在洗脑的微商从业者,并不认为“培训”、“誓师大会”“炫富”是洗脑行为,既然如此,那就别怪世人看不懂真相。

盈利模式:从杀熟到分级
按理说,社交平台作为一个高频使用的社区场景,发展到最后肯定会有电商延伸,因为纯电商平台式的销售,连接的是商家和消费者,是没有情感化,人格化的连接,也不存在持续性地反复强化印象感染,更没有好友之间分享式的情绪传染,而社交化平台上的生意是存在这些优势的。有一个朋友,自己会利用周末时间做一些好吃的饼干,朋友圈熟人好友看到后就会抢购,处于信任、处于情感连接,处于人格化魅力,这是微商天生具备的骄傲。但问题是,有商机的地方从来不会是一方净土。如果是做生意的话,就得考虑把受众面放大,把销售量做上去,把利润率抬高,这就带来三个问题:
1:熟人关系不复存在,我们每个人的社交圈都是有限的,能产生信任关系的同学、朋友、亲人屈指可数,做生意靠这点熟人关系显然不够,一旦关系圈扩充到上千上万人,即使是朋友圈好友基于熟人的信任关系也不复存在了。
2:金字塔结构层级代理,一旦没有了信任关系的支撑,朋友圈营销和电商平台比起来就没啥优势了,仅有的即时聊天反倒成了拖累,如果陌生人每买一件产品就通过微信私聊问一遍,这个工作量是非常大的,倒不如直接看销量数据、看点评更有效。这种情况下,微商生意要做大只有转移目标,把发展代理做下线作为方向,这样从总代到一级代理再到二级代理再到最后终端客户那里,呈金字塔的结构,想处在哪一级,没有专业度、信用度等参考指数,只要取一定货就可以。这样对总代而言压根不需要考虑产品是否卖出去,只要产品押给一级二级代理钱就赚到了,也不用考虑售前售后各种问题,还能最大量做大销售。然而,这种代理模式,无非只是仓库转移,金字塔顶端的人受益,金字塔底端的人却成为受害者,跟传销模式就没啥差别了,况且制造信息壁垒,搞中介形式,跟信息透明化的互联网大方向也是背离的。
3:微商是稀缺资源,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适合做微商的产品特别稀缺,要同时具备客单价高、利润高、回头客多等特性的产品并不多,微商像是一块沙漠里的绿洲,生存环境差,植被稀缺,但一旦生长起来,受众的依赖度也会很高。有不少传统零售厂商,看到了微商的潜质,纷纷提出转型做微商的口号,把微商当成一种新媒体营销渠道来给产品谋活路,却不清楚,自己的产品是否适合做微商,甚至以为在原本价值基础上抬高价格,分级销售就是微商,彻底把这池净水给搅浑了。
趋势展望:从自生到“自灭”
既然现有的微商生态是病态的,那是不是就该取缔呢?显然不是,如果是腾讯早就下手了,微信之所以不在微商问题上表态是因为:
1:微信无可奈何,微商是一种创业方向,从实体店面创业再到开淘宝店创业,这两种创业经济形态已经成熟且饱和,而基于社交化软件平台的微商是另一个崛起的创业方向,也正是这个社交化电商趋势撑起了微信庞大的估值和想象空间,何况社交基础上延伸电商是自然延伸,微信作为一个全方位的生活服务平台,微信能做的就是优化生态,不可能完全扼杀微商。微商也是社交化平台生态中衍生出来的电商模式,是在朋友圈庞大人流量和碎片化时间基础上自然产生的生意形态,微信始料未及微商的发展速度会如此之快,微信也摸不清微商未来的发展潜力,眼下唯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从自生到自灭,既然是一种微商生态,就注定是很难被左右的,未来能发展到什么样子,也只能靠自身系统性地调整,作为平台方微信能做的也只是拟定规则进行正面引导,至于微商将来会成为什么样子,只能任其自生自灭,当然作为社交平台自然衍生的生态,这里的“自灭”,也不可能彻底消亡的,只不过需要在黑暗中摸索一阵子。未来会是什么样子呢?如果跳出来看社交电商的出路,应该会是一种基于信任、情感、交易而生成的一种社群生态,有持续消费,有品牌溢价,最终有序运转,试想,那个时候有为了做生意的传销化洗脑宣传,也没有为了做大销售量的不顾产品质量,不顾产品是否到达受众手里等恶劣利益驱逐下的乱象。对产品有深刻理解的,富有魅力人格的产品达人会是这个社群生态的核心,通过他的体验、分享,影响一大群粉丝进行决策消费,从而形成交易闭环。
然而,这一天,能到来么?既然是生意,再野蛮发展的初期,没有人不追求利益最大化,微商要优化生态面临的挑战可想而知。

7. 微商是传销吗????

不一定。是否是传销,需要看微商项目的盈利模式来进行区分。所以,如果你的朋友在微信里广泛拉人,寻找下级代理并收取一定的入会费,那你就要小心了;如果你朋友的微商项目是中介性质,以低价进货然后卖给顾客,所谓的“中间商赚差价”,那就不是传销。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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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销的判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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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销的危害: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另外,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微商是传销吗????

8. 微商是传销吗

不一定。是否是传销,需要看微商项目的盈利模式来进行区分。所以,如果你的朋友在微信里广泛拉人,寻找下级代理并收取一定的入会费,那你就要小心了;如果你朋友的微商项目是中介性质,以低价进货然后卖给顾客,所谓的“中间商赚差价”,那就不是传销。
拓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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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销的判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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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销的危害:传销以欺骗为直接手段,出售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资源。参与者一旦发现自己被骗,解脱的方式就是发展下线,骗别人。一个庞大的骗子网络建立起来。假如传销无限制发展下去,社会上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究会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另外,传销活动参与者多有相同的经历,就是被亲戚朋友以介绍工作为名,骗到外省市。参与人员中,多是弱势群体。最后结果往往许多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有的因“洗脑”过分投入,精神接近崩溃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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