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利息支付方式

2024-05-14

1. 国债利息支付方式

  目前我国储蓄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七种:

  (1)活期储蓄存款。1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凭折存取,开户后可以随时存取。这种方式最为方便,只要手中有零钱,就可以及时存入银行。

  (2)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50元起存,存款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和八年。本金一次存入,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到期凭存单支取本息。这种储蓄最适合手中有一笔钱准备用来实现购物计划或是长远安排。要注意安排好存款的长短期限,避免因计划不当提前支取而造成的利息损失,因为提前支取,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

  (3)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5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每月由储户自定固定存额,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这种方式对每月一定固定收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积累财富的方法。

  (4)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一般5千元起存。存款分一年、三年、五年,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利息凭存单分期支取,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如到期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如果储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则要不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5)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一般1千元起存,本金一次存入,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取。

  (6)定期两便储蓄存款。一般50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存单分记名、不记名两种,记名式可挂失,不记名式不挂失。存期一般有四个档次:一是不满三个月,二是三个月以上不满半年,三是半年以上不满一年,四是一年以上。各个存款的利息均不同。

  它兼有定期和活期储蓄之长,即有活期的方便,灵活,定期的利率。一般为定额存单式,存单的面额一般有20元,50元,100元和500元等几种,储户存储时,银行按其存款金额开给相应面额的存单。

  (7)华侨(人民币)定期储蓄。华侨、港澳台同胞由国外或港澳地区汇入或携入的外币、外汇(包括黄金、白银)售给中国人民银行和在各专业银行兑换所得人民币存储本金存款。该存款为定期整存整取一种。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存款利息按规定的优惠利率计算。该种储蓄支取时只能支取人民币,不能支取外币,不能汇往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存款到期后可以办理转期手续,支付的利息亦可加入本金一并存储。

国债利息支付方式

2.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

债券按付息方式分类可分为以下几种:1、贴现债券。贴现债券又被称为“贴水债券”,是指在票面 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金的债券;2、附息债券。债券合约中明确规定,在债券 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按照计息方式的不同, 这类债券还可细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有些付息债券可以根据合约条款推迟支付定期利率,故称为缓息债券;3、息票累积债券。与附息债券相似,这类债券也规定了票面利率,但是,债券持有人必须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获得还本付息,存续期间没有利息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六)债券担保情况;(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八)公司净资产额;(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3. 债券按照利息付息的方式可以分为

(1) 单利计算法是指不计算再投资利息的计算方法。
单利的计算公式如下: I=P×R×T

其中:I=利息;P=投资本金;R=投资利率;T=计息期间。

(2) 复利计息法是指计算再投资利息的计息方法。分为无支付有限复利,定期支付有限复利和连续复利。无支付有限复利是指从债券发行到兑付之间不支付利息,直到兑付时支付本金和利息。并以一定期间复利的利息计算方法。连续复利是指每年复利

次数趋于无穷大时的复利。在实践中,连续复利通常理解为每日复利。

无支付有限复利的计算公式: FV=PV(1+i)n
其中:FV=未来价值;PV=现在价值;i=每个复利时期的利率;n=计算复利的时期的数量。

定期支付有限复利的计算公式: PV=CF1÷(1+Y)+CF2÷(1+Y)2+…+CFn÷(1+Y)n
其中:PV=现值;CFn=每一次现金流量的价值;Y=复利收益率;n=利息支付时期的次数

连续复利的计算公式: r=mln(1+R÷m)
其中: r为连续复利;R为每年m次复利

(3) 贴现率是指债券按折扣方式出售的收益率,即债券购买者以低于票面值的价格买进债券,到期以票面额兑付,票面额与购买价格之差就是该债券的利息。

(4) 累进利率是指随着债券的期限延长利率逐步累计上升。例如,第一年年利率为9%;第二年10%;第三年11%;第四年12%,债券利率逐年累进,按年计息。

债券按照利息付息的方式可以分为

4. 电子式国债付息方式

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式国债都是国债中的一种,它们存在以下区别: 1、申请购买手续不同 投资者购买凭证式国债,可持现金直接购买,投资者购买电子式国债,需开立国债账户并指定对应的资金账户后购买。 2、付息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电子式国债付息方式比较多样,既有按年付息品种,也有利随本清品种等等。 3、发行对象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电子记账凭国债的发行对象仅限个人,机构不允许购买或者持有。 4、到期兑付方式不同 拓展资料: 记账式国债是指: (1)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而是在电脑账户中作记录。 (2)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为证券投资者建立电脑证券账户,因此,可以利用证券交易所的系统来发行债券。我国近年来通过沪、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的记账式国债就是这方面的实例。 (3)如果投资者进行记账式债券的买卖,就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所以,记账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国债。 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不同,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两者之间的区别。 记录形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购买后,银行会向购买者开出并出示收款单,来证明购买者已购买国债,作为债权记录;记账式国债则需要开设专门的账户来购买,债权记录也保存在账户信息里。 变现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不可以到市场上流通,即不可转让出售给别人,但是可以提前兑现;记账式国债可以到上交所、深交所、银行柜台上市流通,其价格由市场决定。 计息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从购买日起开始计算利息;记账式国债从发行日起开始计算利息。 票面利率确定方式不同 凭证式国债的票面利率是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同时期的银行存款利率和市场供求等情况来决定的;记账式国债则是由国债承购包销团成员投标确定的。 券类性质不同 凭证式国债由银行发行,并且券面上不印制票面金额;记账式国债则是根据购买者的购买金额填写实际缴款金额。 凭证式国债和记账式国债相同之处 无论是凭证式国债还是记账式国债,其发行者都是国家,都具有最高信用度,并且由国家担保,免缴利息税。

5. 电子式国债的付息方式

 电子式国债的付息方式通常就是两种,可以一次性付息,或者是分期付息。一次性付息指的是发行的机构在国债的规定期限内,依据法律规定的利息率,然后将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给债券的持有人。而分期付息指的是发行机构在国债的规定期限内,依据相关法规的利息率,将债券产生的利息定时分期付给债券持有人。
  国债分期付息简介    
  国债分期付息指的是国债发行人可按年、半年、季度以及按月的方式,来向国债持有人支付利息。在实际的操作中,投资者可以和债券发行人约定收取利息的方式,可选择分期来获得债券利息,因为债券发行机构分期付息的话,能够实现债券持有人的复利计息,投资者每年能够拿到的现金利息也能不断地流动。对于发行机构来说,选择分期付息这种支付方式也可以缓解其资金紧张的压力。但是分期付息也有一定的坏处,因为频繁的支付利息,也是要办理一些手续,并且过程也较为繁琐,还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

电子式国债的付息方式

6. 债券付息方式

债券付息方式:1、息票方式,又称减息票方式,指通过裁剪息票的方式定期从发债人处获得利息;2、折扣利息,即通过以低于债券票面额的价格进行发行(即贴水发行),到期后按票面额进行支付;3、本息合一方式。债券利息确定:1、发债公司的信用程度。公司信用程度的高低与债券利率的高低成反比;2、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债券的利率不能高于发债公司的预期收益;3、债券期限的长短,债券利率的高低与债券期限的长短成反比;4、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高低。债券利率应略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但最多不能超过同期居民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且不得高于同期的国库券利率;5、发债公司的平均利润率和对债务的承受能力,债券利率在通常情况下不能高于公司的平均利润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7. 凭证式国债付息方式

  凭证式国债的付息方式为到期连本带息一次性付清。从购买凭证式国债这一天开始产生利息,利率根据购买者持有债券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债券到期后购买凭证式国债的买家需要拿着凭证到银行兑现,如果逾期兑换,也不增加利息,属于零息国债。 
   国债逆回购是什么         
   国债逆回购就是持有国债的人把换出去的国债债券重新买回来。这是一种国债交易行为,通过国债交易,融券方把资金交换给购买了国债的人,换来对方手中的国债债券。对于原持债人来说,这种行为相当于使用购买的国债债券进行贷款。这笔交易的合同里会规定一个再交易时间,在交易时间一到,原持债人就需要用资金买回换出去的债券。交易期间,交易双方的任何活动都不会影响国债的价值,它始终保持最初从银行发出时的价值。    

凭证式国债付息方式

8. 国债按付息方式分包括什么

国债利息的支付一般可分为一次性付息 和分期付息两种。
一次性付息是指发行体在国债的有效期 内,按照规定的利息率,一次性将利息付给国 债持有人并当场结清的支付方式。
分期付息是指发行体在国债的有效期内, 按照规定的利息率,分期将利息付给国债持有 人并逐期结清的支付方式。
分期付息一般按年 付息、按半年付息、按季付息,甚至还有每月 付息一次。分期付息对投资者和发行体都有好 处。
对投资者来说,分期付息可获得复利收 益,每年均可获得现金利息以利于流动;对于 发行体来说,分期付息可以减轻集中付息的压 力,在国债有效的各个时期中,平均分摊利息 负担。但也并非付息次数越多越好。分期付息 次数过多,行政手续繁琐,偿还费用增加;分 期付息次数过少,则与一次性付息无异。一般 来说,付息次数的选择要视具体的金融运行状 况、国债投资者的心理和应支付利息的总额等 情况来确定。
总之,无论是一次性付息还是分期付息, 利息的支付时间应适应于金融的季节变动状 况。由于分期付息在时间上具有主动性,对金 融市场的季节性变动适应性较强。如果在市场 结算之前支付利息,则市场可以获得资金融通 的便利,缓和金融的紧张程度;反之,如果在 市场结算之后付息,则既不能缓和金融的紧张 程度,又有可能增强金融的疲惫程度,不利于 经济的运行。另外,付息时间还应定在征税期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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