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公约的公约主要物种

2024-05-13

1. 华盛顿公约的公约主要物种

 极危动物:爪哇犀、苏门犀、黑犀等。  濒危动物:藏羚羊、老虎、雪豹、海獭、大熊猫、中美貘、山貘、马来貘、大猩猩、黑猩猩、倭黑猩猩、红毛猩猩、长臂猿、亚洲象、坡鹿等。易危动物:印度野牛、泽鹿、野牦牛、小熊猫、猎豹、金猫、云豹、马来熊、眼镜熊、印度犀、山魈、懒猴、非洲象、懒熊、云猫等。非受危物种:小羊驼、斑羚、驼鹿、美洲豹、豹、白犀、黑熊、指猴、鼠狐猴、马鹿等。 濒危动物:倭河马、豺、象龟等。  易危动物:羚牛、河马、狮子、北极熊、南美貘、穿山甲等。非受危物种:羊驼、麝类、鬃狼、狼、美洲狮、狞猫、兔狲、猞猁、水獭、棕熊、小食蚁兽、松鼠猴、眼镜猴、拇指猴、石猴、巨松鼠等。 除非内容另有所指,就本公约而言:1.“物种”指任何的种、亚种,或其地理上隔离的种群;2.“标本”指:(1) 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2)如系动物,指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3)如系植物,指附录一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二、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3.“贸易”指出口、再出口、进口和从海上引进;4.“再出口”指原先进口的任何标本的出口;5.“从海上引进”指从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种标本输入某个国家;6.“科学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科学机构;7.“管理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管理机构;8.“成员国”指本公约对之生效的国家。 (一)附录一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标本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格的管理,以防止进一步危害其生存,并且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允许进行贸易。(二)附录二应包括:1.所有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2.为了使本款第1项中指明的某些物种标本的贸易能得到有效的控制,而必须加以管理的其它物种。(三)附录三应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四)除遵守本公约各项规定外,各成员国均不应允许就附录一、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标本进行贸易。 (一)附录一所列物种标本的贸易,均应遵守本条各项规定。(二)附录一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出口,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出口许可证。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出口许可证:1.出口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出口不致危害该物种的生存;2.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获得并不违反本国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3.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任一出口的活标本会得到妥善装运,尽量减少伤亡、损害健康,或少遭虐待;4.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进口许可证已经发给。(三)附录一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进口,均应事先获得并交验进口许可证和出口许可证,或再出口证明书。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进口许可证:1.进口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进口的意图不致危害有关物种的生存;2.进口国的科学机构确认,该活标本的接受者在笼舍安置和照管方面是得当的;3.进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进口,不是以商业为根本目的。(四)附录一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再出口,均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再出口证明书。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再出口证明书:1.再1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系遵照本公约的规定进口到本国的;2.再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项再出口的活标本会得到妥善装运,尽量减少伤亡、损害健康,或少遭虐待;3.再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任一活标本的进口许可证已经发给。(五)从海上引进附录一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应事先获得引进国管理机构发给的证明书。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证明书:1.引进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引进不致危害有关物种的生存;2.引进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活标本的接受者在笼舍安置和照管方面是得当的;3.引进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引进不是以商业为根本目的。 (一)附录二所列物种标本的贸易,均应遵守本条各项规定。(二)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出口,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出口许可证。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出口许可证:1.出口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出口不致危害该物种的生存;2.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获得并不违反本国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法律;3.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任一出口的活标本会得到妥善装运,尽量减少伤亡、损害健康,或少遭虐待。(三)各成员国的科学机构应监督该国所发给的附录二所列物种标本的出口许可证及该物种标本出口的实际情况。当科学机构确定,此类物种标本的出口应受到限制,以便保持该物种在其分布区内的生态系中与它应有作用相一致的地位,或者大大超出该物种够格成为附录一所属范畴的标准时,该科学机构就应建议主管的管理机构采取适当措施,限制发给该物种标本出口许可证。(四)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进口,应事先交验出口许可证或再出口证明书。(五)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的再出口,应事先获得并交验再出口证明书。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再出口证明书:1.再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该标本的进口符合本公约各项规定;2.再出口国的管理机构确认,任一活标本会得到妥善装运,尽量减少伤亡、损害健康,或少遭虐待。(六)从海上引进附录二所列物种的任何标本,应事先从引进国的管理机构获得发给的证明书。只有符合下列各项条件时,方可发给证明书:1.引进国的科学机构认为,此项引进不致危害有关物种的生存;2.引进国的管理机构确认,任一活标本会得到妥善处置,尽量减少伤亡、损害健康,或少遭虐待。(七)本条第(六)款所提到的证明书,只有在科学机构与其他国家的科学机构或者必要时与国际科学机构进行磋商后,并在不超过一年的期限内将全部标本如期引进,才能签发。

华盛顿公约的公约主要物种

2. 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

法律分析:1、《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法律依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第一条 除非内容另有所指,就本公约而言:1.“物种”指任何的种、亚种,或其地理上隔离的种群;2.“标本”指:(1) 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2)如系动物,指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3)如系植物,指附录一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二、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3.“贸易”指出口、再出口、进口和从海上引进;4.“再出口”指原先进口的任何标本的出口;5.“从海上引进”指从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种标本输入某个国家;6.“科学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科学机构;7.“管理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管理机构;8.“成员国”指本公约对之生效的国家。
《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 第一条 一、本公约适用于南纬60度以南区域以及该纬度与构成部分南极海洋生态系统的南极幅合带之间区域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二、南极海洋生物资源指在南极幅合带以南的有鳍鱼、软体动物、甲壳类动物和包括鸟类在内的其他生物种类的总和。三、南极海洋生态系统指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之间以及与其自然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四、南极幅合带应被视为连接以下经纬各点的连线:南纬50°,0°;南纬50°,东经30°;南纬45°,东经30°;南纬45°S,东经80°;南纬55°,东经80°;南纬55°,东经150°;南纬60°,东经150°;南纬60°,西经50°;南纬50°,西经50°;南纬50°,0°。

3.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什么的国际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广泛,处理关于人类未来的重大问题,成为了国际法的里程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什么的国际性公约

4. 什么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条约?

《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公约在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1993年12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联合国《保护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

5. 国际环保公约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生物安全议定书》。1992年6月5日签署的《生产多样性公约》没有直接的贸易措施条款,但一些条款对贸易有明显的影响,特别是关于遗传资源的取得、知识产权和生物安全规定与国际贸易直接有关。当然,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GMO)飞速发展,正在成为21世纪重要的新兴产业,并对农业、医药、化工和环保等产生重大影响,为解决粮食短缺、有效药品及治理环境等问题展示了良好的前景。目前全世界共有50多种转基因植物产品投入商品化生产。据统计,1996年全球转基因体物商品化种植面积280万公顷,1999年达3990万公顷。美国、阿根廷、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是主要生产国。1995~1998年,GMO作物销售收入从0.75亿美元猛增到15亿美元,1999年达23亿美元,估计到2010年将增至250亿美元。GMO产品的国际贸易也迅猛发展。据统计,日本1998年进口的1597.5万吨玉米、475.1万吨大豆(美国分别占进口量的87.9%和78.6%)中,GMO 玉米和大豆分别为435万吨和105万吨,占进口量的27.2%和22.1%。

国际环保公约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6. 华盛顿公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约吗

华盛顿公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约。我国加入的四种保护动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中国1980年加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中国2006年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又称,国际湿地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

华盛顿公约介绍
CITES公约于1973年3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其宗旨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因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我国是CITES第63个缔约方,该公约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对我国生效。农业农村部等27个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以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野生救援,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等8家社会团体和驻华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7. 华盛顿公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约吗

华盛顿公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约。我国加入的四种保护动物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中国1980年加入。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中国2006年加入。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又称,国际湿地公约。中国1992年加入。

华盛顿公约介绍
CITES公约于1973年3月3日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其宗旨是保护野生动植物种因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我国是CITES第63个缔约方,该公约于1981年4月8日正式对我国生效。农业农村部等27个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以及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国际野生物贸易研究组织,国际野生生物保护学会,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世界自然基金会,野生救援,自然资源保护协会等8家社会团体和驻华非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座谈会。

华盛顿公约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公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