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离婚但是,我老公用别人的身份证和我办的结婚证,现在那个人也办了结婚证了,我们该怎么办?

2024-05-13

1. 我们要离婚但是,我老公用别人的身份证和我办的结婚证,现在那个人也办了结婚证了,我们该怎么办?

你好,你描述的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重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男方未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未满二十周岁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如果你们已经经过了婚姻登记且不存在以上情形的,就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如果有一方是因胁迫而结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如果一方是患有重大疾病的,另一方也可以在知道后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你们也就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了。 现在如果确实登记成功了,就只能通过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违背了关于“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的规定,撤销该婚姻登记行为。 【法条】《民法典》第10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1048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1052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1054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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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的结婚证怎么离婚

实际生活中,因一方未达法定婚龄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登记结婚的情形并不少见。如果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对结婚证效力提出异议的,可以请求民政部门撤销结婚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瑕疵,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经过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具备事实婚姻的条件,如系在1986年3月15日以后、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同居时已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 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怎么离婚

律师解析      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婚姻登记瑕疵,婚姻登记机关并无直接作出撤销登记的权限,法院也不能简单地宣告该婚姻无效,当事人需要通过申请行政的途径加以解决。      一方当事人借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结婚,但双方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因性格不合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以婚姻纠纷来处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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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怎样离婚

法律主观:一般来说冒用他人身份证结婚不属于犯罪,不对其进行判刑,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冒用他人身份证的,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应的犯罪进行处罚。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 我们要离婚但是,我老公用别人的身份证和我办的结婚证,现在那个人也办了结婚证了,我们该怎么办

您好,能否批准建房需要看您村具体的政策。一般来讲,您建房的需要进行审批。只有你父亲同意把这所房子让你继承。然后在大队里做出一个证明,申请通过以后才可以改造,不经批准私自改建算是违建。建议详细向村里负责房屋的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翻建或者重建超出了原有宅基地的范围,个人必须立即停工并进行拆除。如果不限期拆除,可能会遭到行政处罚,对于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查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我们要离婚但是,我老公用别人的身份证和我办的结婚证,现在那个人也办了结婚证了,我们该怎么办

6. 拿身份证和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只拿身份证和结婚证不能办离婚。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7. 拿身份证和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法律分析:只拿身份证和结婚证不能办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拿身份证和结婚证能办离婚吗

8. 离婚拿结婚证和身份证可以吗

夫妻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可以只带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婚应当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可以。还需要带户口本。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八)、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