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叫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2024-05-15

1. 可以叫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如果对事实的了解有错误,可以向接受举报的单位提出撤回的申请,但是能否撤回举报是接受举报单位的职权。这个问题上只要举报人不是故意诬告,都没有其他责任的法律依据:《关于实名举报的有关法律规定》第十五条对实名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中心)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受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举报线索,应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或另向有关单位投诉。也可经举报人同意,转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在受理举报后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在查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采取当面或电话、信函及其它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可以叫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2. 是否允许举报人撤回举报

不允许举报人撤回举报。实名举报是需要进行查证的,因此不能进行撤回,举报后,由纪委视情况组织查证。实名举报根据规定,必须经过核实,所以举报后,不管你是否撤回举报,都是会进行核实的,所以是否核实的决定权不在举报人,而在纪委等相关部门。一旦进行实名举报,就会进入相应的法律或政府程序,而如果你想要撤回举报,那就得承认举报是假的,也就是诬告,情况不严重的还好处理,但如果情况严重或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的,那举报人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有可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举报是群众针对违法犯罪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匿名或者实名反映,是揭露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手段,常见于经济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等比较隐匿的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报复陷害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可以叫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法律分析:
如果对事实的了解有错误,可以向接受举报的单位提出撤回的申请,但是能否撤回举报是接受举报单位的职权。这个问题上只要举报人不是故意诬告,都没有其他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实名举报的有关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 对实名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举报中心)应在接到举报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受理情况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举报线索,应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或另向有关单位投诉。也可经举报人同意,转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在受理举报后三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六个月,受理机关的承办部门对实名举报的问题在查结后15个工作日内将查处结果采取当面或电话、信函及其它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可以叫举报人撤回举报吗?

4. 举报可以撤回吗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二)依法、及时、高效;(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5. 举报可以撤回吗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 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 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 (二)依法、及时、高效; (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 (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举报可以撤回吗

6. 举报信可以撤回吗?

法律分析:
举报后,是否查证的决定权就不在举报人了,由纪委视情况组织查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实名举报可以撤回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的,属于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的以外,应当将处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 第五条 举报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靠群众,方便举报;
(二)依法、及时、高效;
(三)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
(四)严格保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加强内部配合与制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使用真实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举报,有具体联系方式并认可举报行为的,属于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可以撤回吗?

8. 实名举报可以撤回吗

法律分析:实名举报不可以撤回。实名举报的相关要求规定如下:1、对采用走访形式举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二名以上工作人员在专门场所接待,也可以到举报人认为合适的地方接待;2、接待举报时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举报的具体内容,经宣读或者交举报人阅读无误后,由举报人和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签名或者盖章。需要录音录像的,事先应当征得举报人同意;3、对采用书信形式举报的,负责处理来信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拆阅。启封时,应当保持邮票、邮戳、邮编、地址和信封内材料的完整。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享有以下权利:(一)申请回避。举报人发现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有法定回避情形的,有权申请其回避。(二)查询结果。举报人在举报后一定期限内没有得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举报的人民检察院询问,要求给予答复。(三)申诉复议。举报人对人民检察院对其举报事实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后,有权就该不立案决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举报人是受害人的,可以向作出该不立案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四)请求保护。举报人举报后,如果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保护。(五)获得奖励。举报人举报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有权根据规定请求精神、物质奖励。(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举报人如实举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