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需要出让股权吗

2024-05-13

1. 企业融资需要出让股权吗

融资需要出让股权。融资需要以公司的财产为代价,一般就是拿公司的股份做交易。也就是需要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融资一般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由转让方(原股东)与受让方(新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于新股东要不要承担原股东的债权债务,可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做出明确规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新股东必须承担。【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融资需要出让股权吗

2. 什么是股权出让融资?

51资金项目网专家为您解答:

股权出让融资是指企业出让企业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企业进行股权出让融资,实际上是吸引直接投资、引入新的合作者的过程,但这将对企业的发展目标、经营管理方式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可以吸引大型企业的投资,大企业投资小企业的方式一般是收购、兼并、战略联盟、联营。收购兼并的主要方式是全面收购公司股权、部分收购企业股权、增资扩
股等形式。吸引大企业投资,不仅可以解决中小企业的资金难题,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扩大市场等目标实现。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对于那些想完全掌握企业控制权、完全占有企业收益、完全支配企业的生产经营的企业来说,股权出让融资并非一种适宜的融资方式。

在吸引新投资者之前,应仔细考察新投资者是否在以下几个方面与中小企业的创业者保持一致:企业的发展战略及长期发展目标;企业的股权稀释以及管理权的分散;企业的盈利方式及利润分配方式。在解决了上述问题之后,企业还应该考虑通过吸引新投资是否能解决企业发展中所存在的如下问题:能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能否加快企业技术的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否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和产品的市场份额;激励企业科技人员,稳定企业核心管理及技术人员;保持稳定的资金来源,保持下一步融资渠道的畅通,促进新的融资方式的开展。

3. 股权出让融资要如何操作?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转让融资是指企业转让部分股权,筹集企业所需资金。事实上,股权转让融资是一个吸引直接投资和引入新伙伴的过程。例如,它可以吸引大型企业的投资。大企业投资小企业的方式一般有收购、兼并、战略联盟和合资。并购的主要方式有完全收购公司股权、部分收购企业股权、增资扩股等。

根据股权转让价格与股权账面价格的关系,股权转让融资可分为溢价转让股权、平价转让股权和折价转让股权。所谓股权溢价转让,是指中小企业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格高于股权账面价格。所谓平价股权转让,是指中小企业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价格等于股权账面价格。折价股权转让,是指中小企业股权转让价格低于股权转让时的股权账面价格。

按照企业股权转让的比例,中小企业股权转让融资可分为企业全部股权转让、企业大部分股权转让和企业小部分股权转让。这三种融资方式的关键在于企业的控制权是否通过融资转移,企业的发展模式和经营管理是否得到加强,企业的技术优势是否得到保持。企业全部股权转让是指投资者购买中小企业股权,公司全体股东变更,新股东接受公司资产并承担债务。企业的企业家获得现金并转让公司的经营管理权,但可以继续留在企业从事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产品销售。

企业大部分股权转让是指投资者购买中小企业大部分股权,企业家股东获得大量现金,共同承担老企业的债权债务,与新股东分享企业收益。此时,虽然企业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但收购结算和股东权利发生了重大变化。转让企业一小部分股权,是指投资者购买企业一小部分股权,企业家股东获得少量现金,调整新老股东的结构和权利。企业的经营权可能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新股东只参与企业的管理。企业家可以继续控制公司,领导企业的技术开发和运营管理。

股权出让融资要如何操作?需要注意什么?

4. 股权出让融资最好的方式?

纵观市场的股权融资,其股权融资方式主要有:股权质押、股权转让、股权增资扩股、股权私募四种。



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为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用自己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物时,职权的效力并不等于拥有股东的全部权利,只是拥有其财产权利。换言之,就是股东出质股权后,质权人只能行使与财产权利相关的权利,如收益权,企业重大决策与选择管理者等与财产权利无关的权利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如何具体理解股权质押呢?我们可以通过案例了解一下。

如一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生产制药添加剂为主的高科技企业,为了扩大生产规模,需要对外进行融资。因没有任何高附加值的实物做抵押,该企业就将第一大股东的90%股权作为质押物抵押给创投公司,成功融资500万元人民币。

某年某月,该制药企业主要股东发生变故,需要转换股东与法人代表。因此,该企业股权调整完毕后,需重新办理股权质押。

1、判断标的物的标准。

判断股权质押的标的,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当股权出质时,需确定出质的权利。无论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其都不能向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通过转移凭证或登记来进行。

第二,出质人无力清偿债务时,需注意质权执行问题。《担保法》第71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职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2、质权的担保功能。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决定了债权的安全,关系质权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分析股权质权担保功能,对质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对出质权价值的分析。

股权质权的担保功能是建立在股权价值上的,股权价值的大小直接决定了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

股权价值的内涵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红利,二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

第二,对出质股权价值交换的分析。

股权的交换价值是股权价值的表现形式,也是股权在让渡时期的价格反映。出质股权的交换价值是衡量股权质权担保功能的直接依据,即债权的价格。

3、权质权的实现。

股权职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对其债权的清偿期已满,需要进行清偿。处分出质权可以让债权得到优先清偿。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即对质物处分的方法。股权质权的实现,与动产质权相同。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企业股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把手中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成为企业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动,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把对企业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转移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企业的股东,获得股东权。

如浙江宁波某液压公司于2017年1月1日成立,有四位股东出资组建,其中A股东出资15万元,占出资额的30%,同时担任企业法定达标人,2018年4月,A股东将手中的30%股权转让给上海的一家液压有限公司,并约定转让价格为15万元,于2018年4月6日前支付完股权转让款。

股权转让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需要通过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5. 出让股权融资什么意思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让出部分企业股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引进新的股东。而股权融资条款,指出资人与公司及原公司股东就融资的条件达成的具体条款,通常指业务承诺、上市承诺、财务监督及回购条款等条款。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股权融资的四种方式
1、股权质押融资
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4、私募股权融资
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八条
二、股权融资的优缺点
(一)股权融资的优点:
1、资金使用期限长。
2、股权融资没有定期偿付的财务压力,财务风险比较小。
3、股权融资还可以增强企业的资信和实力。
(二)股权融资的缺点
1、企业将面临控制权分散和失去控制权的风险,另外就是资本成本较高。
2、从特点角度来分析,股权融资所得到的资金是永久性的,没有时间的限制,不涉及归还的问题。
3、对于投资人来说,要想收回资金只能借助流通市场来实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让股权融资什么意思

6. 融资股份怎么出让

融资所有权转让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按所有权转让价格划分。溢价出让股权,也就是即高于股权实际价格出让的情形;平价出让股权即按股权实际价格出让的情形;折价出让股权即以低于股权的实际价格出让的情形。第二,从转让企业所有权的比例分开。转让所有的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公司所有权和公司资产全部对外转让的情况,在操作实务中很少见。出让部分股权,绝大多数情况都是这种情况,公司在有融资需求的情况下,将公司的部分股权对外转让,保留绝对数的股权份额确保公司控制权。第三大点,从出让企业股权的对象划分。主要有大型企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投资,吸收个人投资,吸收外商投资等几种类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

7. 出让多少股权融资最好?

既然你要融资,那说明你的确很缺钱。所以在你的融资过程中,很自然的会盯住各路资本大佬的钱袋,想象着如何拿到一部分,并且尽可能的多。但是出让多少股份,融资多少?这就是个问题了。
我记得睿融的G·SSC李老师说过,关于股权融资你需要弄清楚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投资人能给你提供哪些资源
在创始人眼里,投资人都是可以呼风唤雨的。尽管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夸张。但投资人拥有丰富的资源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而这其中,可能正好有你急需的,对你的企业发展有重大价值的资源。甚至相对于投资人投给你的钱,这些资源的价值更大。所以有人说“融资就是融资源”,这是很有道理的。
2、投资人能给你提供哪些增值服务
大部分投资人都会声称会为企业提供各种增值服务,包括管理咨询、营销支持、企业改造、包装上市等不一而足。但并不是所有的投资人都有能力为企业提供这些。所以你需要明确,哪些投资人能提供增值服务,具体能提供什么,哪些提供的增值服务对你更有价值,还有哪些只是逗你玩的。
3、投资人对你有什么要求
投资人把那么多钱投进来,不是什么都不管的,会附带很多的条件和要求。尽管这些一般都体现在投资条款中,但你很有必要事先就将一些要害的问题了解清楚,做到心中有数。
4、投资人是不是战略投资者
大部分投资者是财务投资者,只是想通过投资你的企业实现资本增值,而对掌控企业没有兴趣。但如果你碰到的是战略投资者,就需要注意了。战略投资者的诉求不只是挣钱,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目的。而对你威胁最大的,就是对你企业控制权的觊觎。这样的案例每发生一起,就会造成创始人的惨淡出局。
5、投资人的以往投资作风和口碑
一旦建立了投资关系,投资人就上了你的贼船,你们就绑在一起了。以后有很多的风雨需要你们共同面对。这就需要你们能够同舟共济。但能否做到这一点,还要看你们的作风是否和谐。另外投资人的口碑也很重要,这是市场对投资人过往的一个考验和评价。
如果你对于这些都清楚了,那么出让多少股权,融资多少,能带来什么效益,心里也该有数了吧?我建议你可以去睿融金服的官网 。

出让多少股权融资最好?

8. 企业融资出让股权怎么算的?

公司估值在风险投资中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投资人的投资可获得的股权比例。公司估值可分为投资前估值和投资后估值,二者的关系为:投资后估值=投资前估值投资额,而投资人获得的公司股权比例=投资额÷投资后估值。
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为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中国证监会决定近期对股权融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私募股权众筹”、“股权众筹”、“众筹”名义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平台。检查目的是摸清股权融资平台的底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潜在的风险隐患,引导股权融资平台围绕市场需求明确定位,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和作用。
企业融资相关区别
非法集资的概念
依据央行1999年发布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3]中,可以给非法集资做出这样的定义: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主要表现形式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以貌似合法的形式假冒金融机构,以高于同期银行利率若干倍的高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用于投资或非法放贷。他们常常利用互联网搞网上购物、网上求职培训等方法,或借助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另外,大多以配送产品为幌子,诱使客户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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