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2024-04-27

1.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可以,生育保险待遇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经办机构申领。经办机构接到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于10日内核发有关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1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2.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女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之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生育津贴可以别人代办吗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必须是累计满1年,并且在保状态的。必须有公司缴纳。办理资料的时候,你老公可以代办。但是购买的时候,必须通过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可以别人代办吗

4.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办理,具体流程如下: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2、办理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在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4、产后,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目前,生育保险主要针对城镇职工,由单位负责缴纳,所以个人现在不能自己缴纳生育保险。作为个人,如果考虑怀孕生子问题,可以提前询问商业保险中有关女性和生育相关的保险。另外,由于现在不是全国所有地区都推行了生育保险,所以有些地方即便是企业员工,可能还暂时无法享受到生育保险。同时,每个地区对于生育保险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5.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可以。生育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生育,支持家庭经济发展,向有生育需求的家庭发放的一种经济补助。申请生育津贴的家庭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代办。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2、家庭收入证明;3、申请表格;4、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摘要】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提问】
可以。生育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生育,支持家庭经济发展,向有生育需求的家庭发放的一种经济补助。申请生育津贴的家庭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代办。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有关证件;2、家庭收入证明;3、申请表格;4、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回答】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6.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生育津贴有期限吗
有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报销都有时限的。关于时限问题,应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二、生育津贴怎么算啊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 有代办生育津贴的公司吗?

生育津贴申领的办理,有的单位是由单位来统一进行办理的,有的是个人去社保大厅进行办理的,具体咨询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就可以知道具体情况了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在的个人生育保险代办是存在的,只是涉及到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具体资料。理论上,当事人当时尚处于月子中,政策不会存在这么大漏洞非要当事人自己去办理的。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收款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有代办生育津贴的公司吗?

8. 生育津贴可以自己去办理吗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是对女职工收入损失的现金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限的基本生活需要。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的一种,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